取保候審後失蹤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2021-07-08 17:29:36 字數 511 閱讀 2071

1樓:思念你

對於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首先,如果被保證人有未經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司法機關傳訊時不及時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等行為,保證人沒有及時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執行的公安機關作出決定,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當指出的是,對保證人的罰款,只能由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作出決定。即使取保候審是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採取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認定保證人違反了保證義務,對保證人予以罰款。至於罰款的數額如何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應當根據被保證人違法情況的嚴重程度、保證人的責任大小及其經濟狀況來具體確定。

其次,如果被保證人有前面所說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是互相串通,比如互相串通干擾證人作證,幫助被保證人逃跑的,等等,對於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規定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

2樓:旌旗成

我幫朋友擔保,但現在朋友找不到,擔保時間已到,該咱辦?

擔保人要承擔多少責任,擔保人要承擔多少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 一般保證 二 連帶責任保證。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

無效的擔保合同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無效的擔保合同中,擔保人責任按以下情況確定 1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債權人 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2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

取保候審後該做什麼,取保候審後該怎麼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關於取保候審你可檢視 刑事訴訟法 第64到71條以及7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如果你是2012年7月5日被取保候審的,那取保的時間最長到今年7月5日就要結束了,在結束前,檢察院會向法院起訴你,至於判不判刑,要看法院法官是否認為你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