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該做什麼,取保候審後該怎麼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2022-01-08 05:31:48 字數 5504 閱讀 6782

1樓:陽光法律援助站

關於取保候審你可檢視《刑事訴訟法》第64到71條以及7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如果你是2023年7月5日被取保候審的,那取保的時間最長到今年7月5日就要結束了,在結束前,檢察院會向法院起訴你,至於判不判刑,要看法院法官是否認為你犯罪。

如果你的開設賭場罪成立,一般情況下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第2款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樓:匿名使用者

1.取保候審期限為12個月,分到期解除和已判決解除。

2.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的一種,在採取取保決定起一般2個月內公安機關已送檢察院公訴,**時一般會通知你應訴,之後的判決一般是緩刑。

3樓:北京中聖暉

1、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2、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後該怎麼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其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 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5樓:龐得公

每個星期都要去當地的居委會派出所彙報你的行蹤和個人情況,還有如果你找了工作最好工作單位能給你開個證明,不要做違法違規的事情了。不然警察隨時都可以給你刑事拘留。

6樓:法律快車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拿到公安局的取保候審以後接下去要走哪些程式?

7樓:

接下來是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程式,建議委託律師辯護,爭取法院判處緩刑。

取保候審不是不用坐牢,是暫時不進行拘留和逮捕,是否坐牢是要看最後法院判決的結果來決定的。

1、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六十八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擴充套件資料:

一 、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

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第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五十四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五十五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證言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這是司法機關辦理取保候審的最主要法律依據。上述第一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某種刑罰,就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承辦案件的司法人員所認定的對其可能判處的刑罰,絕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所觸犯的刑法條文某一條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該條文規定的某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已經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儘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行比較嚴重,且根據其對應的刑法條款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如果對其適用取保候審也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8樓:

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後,要走的程式如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擴充套件資料

執行取保候審的派出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被取保候審人進行監督考察,並將取保候審的執**況報告所屬縣級公安機關通知決定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在執行期間,被取保候審人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報告所屬縣級公安機關,由該縣級公安機關征得決定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同意後批准。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人擔保形式取保候審的,如果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願繼續擔保或者喪失擔保條件。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保證人不願繼續擔保的申請或者發現其喪失擔保條件後的三日以內,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在執行期間收到保證人不願繼續擔保的申請或者發現其喪失擔保條件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沒收保證金、對保證人罰款,並在執行後三日以內將執**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五日以內,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十五日前,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金擔保方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檢察院解除取保候審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退還保證金。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審查批准逮捕。

參考資料:法律法規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逮捕後能取保候審嗎,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建議逮捕1周後再申請取保候審,符合條件的就可以辦理,需要提出書面申請。三日內答覆。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 人 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 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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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還是看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看案情,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您好取保後審只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並不是必經程式。因此,他的後期是沒有程式的。主要是看案件的進展情況,如果經偵查機關偵查,發現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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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最長是12個月。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