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算不算是有前科了,請從事公安機關這一塊,或者懂法律的朋友來幫我看看呀

2021-07-26 09:33:20 字數 2199 閱讀 9184

1樓:正氣長春

你好好回憶一下,公安機關是否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你是否在上面簽過字?

根據工作經驗,應該是給你下達過,處罰的種類為警告,否則,你的相關資訊錄不進公安機關的「違法犯罪查詢系統」中。

如果公安機關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你就是被處罰過,你也就算有了前科,依法是不能開具無違法證明,但可以開具無犯罪證明。

對於被公安機關處罰的人,只要涉及政審,就會受到影響。

需要指出的是,你盜竊500元的事實即使成立,也不構成盜竊罪,因為定罪需要法院,公安機關是不能隨便給公民定罪的,你顯然只是違法行為。

你可以將你的身份證號發到我的空間或者在我上網時hi我,我可以給你查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看你開的分數挺高的

我就誠心的解答你的問題吧

盜竊罪,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裡面規定的一個刑名,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從你的情況來看,或許已經作出了符合這種罪的行為,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而你,只是進了公安局,未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未經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宣判,就不能算是犯罪。你不構成犯罪,何來的有犯罪前科。

據此,你完全有理由要求公安機關給你開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公安機關也必須無條件為你開這個證明!

回答完畢!

祝你順利。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剛剛還想說你去市局開無罪證明,要是有罪就證明你有罪了啊…只要進過派出所,簽字按過手印,就是有罪…以後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問清楚了。要不他們就自己給你定罪了~你看看能不能想辦法去了這個罪名~看看錢和關係能不能處理了這事

4樓:

不是的,這個屬於違法行為,但是還沒達到犯罪的程度。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跑,不用怕,如果有事,跑也沒用,怕也沒用.

只是奇怪為什麼登記你是盜竊罪,這個你可以問公安機關,別跑也別怕.

6樓:求精確答案

不要怕,法制社會,有說理的地方!

7樓:800很牛

不會這麼嚴重的,再去問清楚點

請懂得公安法律的人看看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任何影響,你所做的拍照和打指紋是上級公安機關給下級下發的人口資訊收集任務,比如大街上很多流浪人口都被拉去收集過,因為我國技術落後,這個東西應該是在每個人到了一定歲數都必須提供的,但是我們這輩人已經不可能集體收集了,所以現在是你有事到了派出所就給你收集下。真正的犯罪記錄或者叫前科是指犯罪之後下達了處罰決定然後登記在案,而你這不同,你只是目擊證人,所以沒有任何前科和犯罪記錄,另外從政違法或者叫做行政處罰也不包含在內的,所以你完全不必擔心。

9樓:

公安調查事實後,如果你不是犯罪嫌疑人,對你無任何影響

10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你朋友有沒有叫你參與``你是否自動參與打架` 有參與就是有

看你說的情況來說你是去幫朋友了```所以可以認定為參與```

如果你是路過看見朋友被打 那就不是參與``

11樓:牧童的夢想

除非日後查出來了你觸犯了刑法。做筆錄對你沒什麼影響,一點都沒。我可以保證。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是一個證人,沒有參加打人也沒有傷人,不會有什麼犯罪記錄,也就不會對你有影響了,不用擔心

13樓:匿名使用者

慶幸吧,你朋友喊的人都沒來,如果換對方被打傷那共同犯罪的人就是你們了,無論你參加沒有,即使只是一起策劃,當天並沒有去,你都是共犯。

以後這種事再也不要去了

我想問一下派出所做的詢問筆錄入檔案或者被記為前科嗎會不會對個人的前途有影響?急問!~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人員製作詢問筆錄,是對「涉嫌」犯罪採取的調查程式中的一種內部文

回書,作為辦案的證答

據之一。但製作此文書並不等於被詢問人有罪。根據你說的情況,不能認定有犯罪前科,也不會影響前途進步,更不會將詢問筆錄材料裝入你的個人檔案中。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的.只要不被處罰就不會留底

誰知道這樣算不算有前科

沒事的,你的案件照你說的情況屬於一般性治安案件,既沒有立案偵查,也沒有行政拘留,也沒有罰款,屬於說服教育,說白了就是給你點顏色看看。關於案底是指刑事犯罪檔案,一般有,公安機關的案件偵察訊問筆錄,檢查院的批准逮捕手續,法院的判決書等,這些是隨著戶籍檔安的,而你屬於治安安件是不會歸入戶籍檔案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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