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 因為雙方都有過錯導致感情破裂 女方要求離婚 男方索要賠償 請問女方該賠嗎?」

2021-10-16 03:18:41 字數 3289 閱讀 1856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存在過錯,如婚外情等,男方可提起賠償,反之亦然。建議委託律師處理。

縱橫法律網 韓進華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不同意離婚可直接到法院起訴他~~法院只會依法分割雙方婚後的共同財產,如果沒有你根本不需要搭理他。如果你沒有第三者或者其他婚姻法規定的過錯行為,男方以經濟賠償作為離婚的條件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會支援的。一審如果他死活不同意是不會判離的,6個月過後再起訴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3樓:告你怎麼辦

要看是什麼過錯,我國婚姻法只支援四種過錯的賠償,即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其他過錯是不支援賠償款的。

4樓:揭歆弭含靈

雙方都有過錯

並且都同意離婚是不需要賠償的

但是男方要求賠償的理由是什麼呢?

比如現在有孩子不是男方的

在婚姻期間男方給予了撫養那麼

是可以要求賠償的條件是

男方並不知道實情而給予的撫養照顧

但是如果男方知道而自願給予的照顧和撫養是不得不到賠償的是一種自願行為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我想非常難吧。因為離婚雙方都有責任。

6樓:法律實務研究

根據法律規定,可要求過錯方賠償,不論男方女方均可提出。

7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雙方都有過錯導致感情破裂的,雙方都屬於過錯方,女方不需要單獨賠償。但是起訴離婚的話,男方要女方賠償的話要提供一定的過錯證據,女方亦然。提不出有利的證據,還是會按照一般的原則分割財產。

婚前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的屬於共同財產。

你們結婚不長,男方有可能要求返還彩禮,但要符合以下的情形之一:

按我國現行法律 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 (二) 、(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結婚的時候應該要彩禮嗎?

8樓:靈兮情感挽回

一份彩禮,可以看出男人靠不靠譜。

9樓:朱小豬喜歡露露小公主

應該,一是這是中國留下來的規矩,二這可以說是對男方的一種考驗,三是,女方父母把閨女養大不容易,我個人覺得彩禮應該有,但不該太過分,我今年結婚我老公給了六萬的彩禮,而且沒讓我帶回來,說是給父母的,畢竟我還有一個弟弟。感謝老公!

10樓:回憶

我們鄰居她結婚時沒要彩禮,她父親說只要你們過的好,彩禮不要也行,結果她婆婆和老公瞧不起她,罵她是便宜貨,倒貼來的。我覺得還是應該要彩禮的。

11樓:康小寧

我認為還是要適量的彩禮對,因為結婚要彩禮給人們的印象是根深蒂固的!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好,可以再把彩禮當嫁妝配送過來,兩家人都有面子,豈不兩全其美。

12樓:嗨天天麻麻

應該啊,為什麼不要彩禮,你不要彩禮遇到好的公婆還好,遇到那不識好歹的,還得了便宜賣乖。

13樓:辰星

在我們這裡,彩禮是女方要的給父母養育女兒的補償,女兒出嫁,父母可以買嫁妝陪嫁,也可以把要來的彩禮當做嫁妝陪嫁過去,即使女方的父母一分錢也沒有陪嫁,這也是無可厚非的。

14樓:散仙

我認為比須收彩禮!我的妹妹結婚沒花男方錢,沒彩禮,沒請客辦酒!沒買一點東西到我家,我們全家在外面。

他倆自由戀愛,生小孩才到我們這裡來,我們貸款的錢給他倆開藥店。賺了幾十萬,妹夫好賭錢,勸不聽還打人。錢也輸完了!

離婚後妹夫又來求復婚!看在孩子面上復婚,過幾年還是離開了。孩子給妹夫。

妹妹自己一無所有,真是天下第一傻瓜!所以,結婚要收彩禮,不收已為是便宜貨,來的容易,不真惜!他沒付出代價,怎麼會真惜?

花言巧語哄來的!我建議,婚內誰的過錯離婚,誰就淨身出戶!結婚離婚都要付出代價!

15樓:賣萌

當然需要啦,多少都要給一點吧,父母把我們女兒養育**,挺不容易的。出嫁了還要陪嫁妝,你不給點彩禮哪能行呢。在我們當地的習俗,如果你家裡有兩個兄弟,而且你是長子,先結婚,那岳父岳母索要的彩禮會比較多。

如果你結婚一分彩禮不要,等以後兄弟結婚,人家要個十萬二十萬,同樣的是兒媳婦,一個有彩禮一個沒有,那自己閨女不是吃虧了嗎?所以大兒媳婦結婚的時候,要的彩禮都會比較多。

16樓:哈皮小姐姐

應該要彩禮,尤其還得婚後和公婆住一起的,就更得要彩禮了,如果沒彩禮,房產的一部分贈予女方,也可以,但不能什麼都沒有。

17樓:小月有愛

關於男女雙方結婚要不要彩禮你這個問題,我認為是應該要的,不管男方多有錢,或者男方沒有錢,給點彩禮也是一種最起碼的對女方家長的尊重,畢竟女方父母,把女兒從小拉扯大,也付出了不少的辛苦。

18樓:編號

要彩禮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一項結婚必備品,女方認為她們把孩子養到這麼大,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正好到了貌美如花的年紀,就這樣把好端端的姑娘嫁到你們家去,為你們添丁加口,傳宗接代,增加勞動力。自己老兩口就這樣捨棄女兒,孤獨地相依為命。似乎有些說不過去。

19樓:辰星

其實要不要完全取決於感情到沒到位,情到濃時錢算什麼呢,你可能願意跟他吃糠咽菜,拿碗要飯,嫁的不是愛情那自然就是嫁錢了,那獅子大張口也是正常,人嗎誰還沒點私心呢,只看在這段關係中你想得到什麼,愛情是無價的,怎麼用彩禮來衡量。

20樓:秀逗的鍊金師

要必須要,弟弟越多越要要的多,而且千萬不要給陪嫁,萬一離婚了還不容易帶回孃家,彩禮給弟弟娶媳婦兒多好,多有面子。多溫馨

21樓:努力成為錦鯉

那的看自己多大年齡,帶幾個娃!

22樓:做個堅強公主

要,不要人家不珍惜你

23樓:力思卉

不應該要,讓人看不起,婚姻是相互的,別以為自己吃虧了,一輩子別嫁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娶媳婦還想不花錢,不知道哪來的臉。

25樓:葩沃貣諶

彩禮這東西,說白了就是個證明女人是弱勢群體的標牌罷了。

26樓:就叫耗子咋滴

我覺得這應該看男方家庭條件,而且這不應該是要的,而是男方主動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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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必須的,結婚前雙方父母見了面可以更好的瞭解對方家裡邊兒的情況。而且也是對雙方父母的一個尊重,畢竟以後成了親戚。需要的,畢竟談戀愛才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時兩個家庭的事,雙方家長見面也能把這件事的性質昇華,婚姻大事家長商談是很必要的 我覺得是必須的。結婚跟談戀愛不一樣。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畢竟父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