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算是故意傷害罪,怎樣才算構成故意傷害罪?

2022-01-05 01:16:39 字數 5389 閱讀 2882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就屬於故意殺人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布拉格的往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

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刑法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客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 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概念與構成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本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

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本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為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為的非法性。

對於具有激烈對抗性體育運動項日中發生的傷害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應作具體分析。如果這種致傷動作本身為該項運動專案的規則所允許,這種傷害一般不能認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為是傷害罪:

如果比賽中動作粗魯,明顯違反規則要求,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故意的,也應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鑑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所謂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喪失聽、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傷害。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 (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混合罪過形式,即同時具有傷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過失,這是區別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同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標誌。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傷害的結果的事實存在

主觀的過錯(故意和過失)

傷害存在因果聯絡

主體自然人

怎樣才算構成故意傷害罪? 20

5樓:北京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怎麼樣才算構成故意傷害罪 20

6樓:北京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7樓:

首先對你母親的傷勢表達我的慰問,祝令堂早日**

如果是發生爭執,你母親無明顯過錯的話,你的母親無論如何是應當獲得賠償的。如果經法醫鑑定,你母親屬於輕傷,且對方至少在傷害你母親的過程中有間接故意(放任結果發生,如明知會打傷你母親仍繼續對你母親進行毆打或抓扯),他的行為應該構成故意傷害罪,可在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或你們自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僅構成輕微傷,則此案件受《治安處罰條例》調整,你母親仍然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手損傷中,一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或二節指骨線形骨折;或缺失半個指節;或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屬於輕傷。輕微傷標準請在網上自行查詢〈人體輕微傷鑑定標準〉

你自己可以依照以上標準思考下你母親的傷勢是否夠得上輕傷的標準,如果夠得上,便應按樓上兄弟的說法去做司法鑑定。鑑定的費用由自己先行墊付,如果最終勝訴了,法院支援你們提出的被告支付鑑定費的請求,則這筆錢就可以讓對方承擔了。

所以,除非你比較確信屬於輕傷,貿然鑑定可能會增加不必要的負擔。但如果鑑定結論確實是輕傷,這樣的案件自訴勝算比較大。

不知道你們是否已經報案,如果報案的話,不知道派出所現在如何處理,對方是否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是,你們則可向派出所詢問此案件是否會進入司法程式,是否已經將案件轉到檢察院準備提起公訴,如果是,則你們可整理一下自己的訴訟請求,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申請。

如果派出所簡單處理,未將此案作為刑事案件,而你們按照以上標準,覺得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則可聘請律師或不聘請律師由你為你的母親**向你們居住地的區(縣)級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這樣的話,你們需要準備的有:

一、案情證明材料:

司法鑑定結論書

醫院的病情證明

派出所的報案記錄影印件

目擊案發現場的證人的詢問筆錄(如果找得到的話)

二、司法程式材料

刑事自訴狀

附帶民事賠償申請書

委託**材料:如果你為你母親**,可以帶上戶口本(證明你和你母親的關係)

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申請書

三、要求附帶民事賠償證明材料

如住院費(如有)、門診費、藥費收據

來回醫院途中的交通費票據,如計程車發票、公共汽車票

如你母親有工作的話,請單位出具證明說明其平均月收入

如果你和家人因照顧母親而耽誤了工作,或請了工人護理,應出具相關費用的證明材料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酌情提出,不必太高,太高法院也不會支援

8樓:

以下是《刑法學》裡有關故意傷害的構成要件的內容: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這裡所說的身體健康權,主要是指它人對於保持其肢體、器官、組織的完整和正常機能的權利。物件必須是他人。

2.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1)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合法實施的行為而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不構成犯罪。

(2)必須具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既具有破壞他人人體的肢體、組織的完整或者損壞人體組織、肢體、器官的正常機能的行為。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一做為的方式及暴力方法最為常見,但對故意傷害法律並未以作為及暴力為限。

本罪損害結果包括輕傷害、重傷害和傷害致死三種情況。明確三者的界限,對於正確的量刑具有重要意義。由於傷害致死只要發生死亡結果即可認定,因此,有必要明確的是人體重傷害與非重傷害的標準。

根據《刑法》第9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屬於重傷害: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它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實踐中對於人體重傷害範圍及程度的認定,應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23年《人體重傷堅定標準》的規定。

3.主體,是一般主體。其中,對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主體為年滿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對於致人輕傷害的,主體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是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對造成傷害結果而言,可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而故意傷害致死,行為人對傷害結果出於故意,而對死亡結果則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即屬於複雜罪過的情況。

雖然只是一些理論上的東西,還是希望對你有幫助。

故意傷害罪怎麼算?緊急,故意傷害罪一般怎麼判

小同學,不要緊張,相信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傷...

請問這算故意傷害罪嗎,這樣算不算是故意傷害罪

你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你的這種情況對方可能還會要精神損害賠償金。構成故意傷害,第二...

故意傷害罪怎麼判,故意傷害罪一般怎麼判

所謂的惡意傷人,要看犯罪嫌疑人傷人的主觀故意是殺人還是傷害,同時還要看造成的危害後果,綜合決定判處具體的刑罰。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犯罪情節定罪量刑。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