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程式要書面通知嗎

2022-01-13 07:42:18 字數 2293 閱讀 5837

1樓:竹本無心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是否續簽或者通知勞動者合同到期不在續簽,法律規定均要採取書面形式通知。

2樓:蔣德順律師

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魏巍律師

你好!終止在法律上是個專用的名詞,用在合同到期上,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勞動合同法沒有特殊的規定必須書面通知,但如果單位不續簽的,應該合同到期前通知對方,並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如果你是合同為到期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要書面通知的,並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這種情況也得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開離職證明是必須得開,這個跟提前通知沒有關係,勞動用人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這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必須符合那幾種情形,不是那幾種情形,無法用這種方式。建議你看看勞動合同法的38、40、44條的內容.

如有疑問請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單位需要出具書面通知書嗎?需要我簽字才生效嗎?

4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合同到期的,單位需要出具書面的終止的證明。無需簽字生效。

5樓:匿名使用者

要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

只要7月31號你離開公司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就可以了~

這個不需要你簽字~不過要證明已經通知你~

6樓:河北律師王彥霞

我認為無需書面通知,只要通知你認可即可。

7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並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規定,也沒有書面通知的規定,合同期滿後單位給你開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單位還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說明合同已經期滿,因此,出現這種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出具書面通知,也不需要勞動者簽字才生效,而是法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是必須要書面通知勞動者?口頭通知無效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會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但有些單位是以不通知解除合同,不提出續簽合同的方式讓勞動者主動離職。

10樓:毅守長攻

必須在一定的條件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勞動者患病,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客觀事實情況變化等情況。並且即使出現上述情況,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也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合同。

針對你的提問,答案是不一定非要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也可以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方式通知勞動者。但是,無論通過哪種方式,都必須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用人單位是不能無緣無故辭退勞動者的。

11樓:霸主

一定的嘛,要不然勞動合同還有什麼存在意義

勞動合同終止與勞動合同中止有什麼不同

勞動合同中止是指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法定或者約定的狀況,致使不能繼續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關係仍繼續保持的狀態。勞動合同中止履行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暫停履行 但是法律 法規 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待到法定或約定的原因消除後,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一般辦理社會保...

用人單位決定解散的勞動合同何時終止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之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必須法定,不能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終止的事由。也就是說,只有在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出現的情況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沒到期單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嗎?單位是不是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