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都在外地,離婚怎麼辦?能在當地離婚麼

2022-01-21 23:46:36 字數 5784 閱讀 6487

1樓:華律網

不可以。(1)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2)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可以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3)如果雙方都在戶籍外的其他地方經常居住和生活,就算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也不能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的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但可以通過訴訟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起訴離婚,由原告到被告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提起離婚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答案正在飛速整理中,請您稍等兩分鐘~您好,辦理離婚有2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話,那隻能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異地是不能辦理的。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證明,然後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更多1條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在異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可以在一方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之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注:常住戶口所在地是指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_

4樓:海警

兩個人都在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

夫妻需要辦理離婚,需要回到當初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協議離婚是肯定要回你們登記的地方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了。如果起訴離婚的話,需要注意的是:你們在外面已經穩定居住是否超過一年了,超過一年了就可以在這個地方的基層法院起訴了(區法院或者縣法院),自然人超過一年持續穩定居住的地方,叫做經常居住地。

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就可以受理你們的離婚起訴了,如果你們是在一個地方,誰起訴誰都沒關係的。起訴以後,如果都同意離婚,也可以協議離婚,由人民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婚姻關係就解除了。

6樓:幸運的強者淚

我就是這種情況,可以離婚的,因為她戶口在青島,我戶口在西安,但是我們都在江蘇生活滿一年了,民政局是不可以的,去江蘇當地生活滿一年的地方法院起訴,就可以離婚

7樓:隔壁老和

1.(1)協議離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去被告現在住所地起訴2.懷孕可以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17法一35號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委託你的 律師辦理離婚手續 但必須有你的委託書 和離婚協議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你覺得好就行

10樓:

離婚在外地辦得到嗎??

如果想離婚兩個人又都在外地,能否在外地辦理離婚手續

11樓:手機使用者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請採納答案,支援我一下。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在異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可以在一方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之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注:常住戶口所在地是指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_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異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

13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極大,夫妻雙方均在外務工也是常有的事情,如果這種情況下,雙方感情出現了破裂,想要離婚,該怎麼辦呢?如果是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回到男方或女方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或是結婚時辦理結婚登記的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一般來說是到被告的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 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樓:

不行,如果不能回去可以委託戶籍所在地的律師代辦也可以

15樓:janecky&我

不可以,要在登記結婚的地方去辦理

16樓:漢壽亭侯

不可以,回到當地辦理

在外地辦理結婚離婚手續在當地民政局是否有記錄

17樓:青燈俗事

在外地辦理結婚離婚手續在當地民政局有記錄,重新辦理婚姻登記會涉及以前的婚史。

民政部一直在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這項工作被公認為有效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的重要屏障。民政部表示,待全面實現聯網後,無論居民在哪個省市登記結婚,其他省市都能查到。而目前由於這一功能尚未實現,出現了不少人異地重婚、騙婚的案件。

擴充套件資料: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除具備上述條件外, 還應持離婚證件。

《婚姻法》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8樓:吾本漁樵

目前全國有部分地區開展了婚姻登記聯網的工作,如果你朋友戶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有開通全國聯網的系統,就可以查詢,如果尚未開通就無法查詢。

19樓:

沒有登記。

重新辦理婚姻登記不會涉及以前的婚史。

重新辦理婚姻登記換需要身份證,戶口本。

20樓:匿名使用者

隱瞞婚史這種行為不道德吧?將來結婚了被發現怎麼辦?

21樓:楊文戰律師

各地應該有聯網記錄。

幾年前各地民政部門就開始建設婚姻登記資訊聯網了。目前各地本省市之間應該肯定聯網了,全國是否所有地方都已聯網不好說。

另外,是否資訊入網也和結婚時間有關,近幾年結婚登記的,應該已經入網。很早以前登記的,是否錄入要看當地民政部門的工作程序了。

辦理婚姻登記只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就可以。但對婚姻狀況進行隱瞞,並不一個好的選擇。

2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在民政部門的聯網資訊管理上是能查到以前的婚史狀況的,但在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時是不會涉及以前的婚史的。

現在辦理結婚登記只需帶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就可以了,只要現在符合結婚的條件,民政部門都會給辦理,也不會把個人的資訊向別人公開,因為這個屬於隱私。個人還要籤一個類似自願結婚的協議之類的,照張**就沒什麼了。

所以,請放心吧。

兩個人都在外地,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23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極大,夫妻雙方均在外務工也是常有的事情,如果這種情況下,雙方感情出現了破裂,想要離婚,該怎麼辦呢?如果是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回到男方或女方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或是結婚時辦理結婚登記的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一般來說是到被告的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 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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