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法院是否有義務調查雙方財產

2022-01-23 06:41:14 字數 4432 閱讀 4008

1樓:華律網

兩個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適的年齡就會結婚,但是結婚之後如果發生了矛盾或者雙方之間的問題多來越多就會離婚。但是如果離婚時有財產相關的問題沒有解決就會上升到法律訴訟的階段了,此時離婚官司法院會查個人財產嗎?1.

沒有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2.如夫妻一方認為另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

3.根據《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相關規定,通過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4.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調查,並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進行認定與分割。綜上,離婚訴訟中,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但會依據一方的申請決定是否調查。一般法院調查包括法院依職權的調查取證和給律師簽發調查令進行調查兩種。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情況,但是如果有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諮詢專業的律師,看看象他這樣的行為,構不構成欺詐,還有像這樣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應該是如何分配~

4樓:張偉傑律師

由當事人舉證證明共同財產的存在,法院沒有義務調查當事人的共同財產,除非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如當事人無權查詢的對方名下銀行存款、房產、車輛資訊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六條 第二款款規定: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評估需要委託另外的專門機構來做。

6樓:吾本漁樵

女方可以在訴訟中請求法院進行訴訟保全,由法院查詢、凍結、扣押男方隱匿的夫妻共同財產。但女方應當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資料,並提供財產擔保,在法院因為應女方請求而錯誤扣押他人財產時,從擔保財產中支付賠償。

當法院扣押男方隱匿的夫妻共同財產後,訴訟中法院將根據事實情況,進行分割。

7樓:

可以申請,但費用個人承擔

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調查財產情況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要是一人一套要等值啊,不等值分別的再平均了,還有就是可以申請法院去查扣財產,有就扣了沒有就算完了

別人借錢 沒有欠條~

那叫另案,您可以起訴要啊,他要不否定就可以要他還啊

這個東西 肯定他不會承認那就無用了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狀況需要當事方自己提供證據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調查。這種情況僅僅出現在,當事方自己無法查到財產狀況的情形。

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體金額,對方有不明確提出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對該賬戶進行調查。

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除雙方進行了婚前財產公證外,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個人生活用品等按照法律規定歸個人所有的,歸各自所有。其他的均為父親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對於一方有過錯的(如婚外情),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同時,應該注意到,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所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清償。

我們是債權人~

可以起訴債務人,勝訴後,執行債務人財產。如果債務人借款是用於家庭使用,構成其家庭債務的話,即使雙方離婚,你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償還債務。法院不會主動調查你的同增情況,除非有一方有意隱瞞或轉移財產,另一方到法院申請保全或查封

9樓:正商觀察者

法院不會主動調查,但是如果有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離婚時,可以查到對方的財產嗎?

10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個人進行財產調查往往受限於地域、時間等的條件。如,對方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是不會得到答覆的。

此時就必須藉助他人的專業力量了。如何進行離婚財產調查呢?1?

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2、申請法院調查。 3、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

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11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離婚後可以申請法院調查查對方的財產。在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當事人不知道的財產存在時,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但是當事人要提供相關線索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12樓:陳金華

一般來說,很難查。

你可以個人查(如跟蹤、又如請偵探)

而法院通常是不會給你查的。除非你真的能提供足夠的線索,若是銀行卡,你得提供對方的開戶銀行和銀行卡帳號。若是房產,你得提供地址。

13樓:不相離

可以的,如果你是起訴離婚,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提供可能存錢的銀行或者卡號。

14樓:許奎峰律師

濟南律師許奎峰解答:您好,你說的情況,個人是無法查到的,不過你起訴後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最好你自己能提供點財產線索,方便法院調查。

15樓:匿名使用者

親,您問了一個相當專業且相當棘手的問題。因為對方如果是故意、有計劃離婚的額,你就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很難查到對方的財產的,轉移、暫寄到別人名下的做法比比皆是,所以,很難;就算不是故意的、沒有計劃的,一個普通人要走通那麼多的關係去查一個人的財產的話,那也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除非委託第三方,專門幫人家做這事的機構或個人)。祝你好運!

16樓:隱匿只為憂你

你僅僅是檢視物件的財產嗎?如果沒有法律效應其實是非法的!當然這其實就是一紙空文罷了,還有就是私家偵探是註冊過的,某一些手續是有合理與合法依據的!

如果你是想分財產的話,如對方在你之前整個婚前財產證明出來的,那麼你就有些悲劇了,它涉及的很多關聯財產,所以和你有法律共同持有的財產很不樂觀!具體多少可以申請調查,(對方不支援的話)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

《證據規則》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條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第十九條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申請不予准許的,應當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人送達通知書。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書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覆。

18樓:→耼鎝丄佬厷

可以,只要夫妻共同財產

19樓:

能,那時要男方給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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