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偶像應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

2022-01-26 03:13:00 字數 4890 閱讀 7496

1樓:雅俗共賞

我覺得這種應該分情況的,如果他個人就是一種比較喜歡做一些比較極端的事情的話,那麼偶像不應該為他買單。但是如果這個粉絲是受到偶像的影響才去做,這件事情的話,那麼偶像應該問這些粉絲買單。

2樓:樹動風知

當然不應該啊,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們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為什麼粉絲做出比較讓人不爽的事情要讓偶像來買單?這本來就不是公正的事情。也要勸告粉絲們要理智追星,適度追星,雖然不用你的偶像為你的行為買單,但是這畢竟對你的偶像的名聲會帶來一定的影響,為了你的偶像,請粉絲們停止作妖行為。

3樓:有機生活倡導者

我個人覺得偶像是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都有自己的思維邏輯,也應該承擔自己的相應的責任,而不應該讓別人為你的行為去買單,哪怕這個人是你的父母也好。

4樓:鄭慧東律師

偶像確實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但是起碼你也要宣告一下自己和粉絲應該有什麼樣的一種關係,尤其是要求,粉絲一定要理智的去追自己,否則的話也是有一定責任的,因為他們的行為很多都是為你而瘋狂。

5樓:老漢與藥膳

我覺得偶像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但是如果說粉絲的這些行為是因為偶像的一些影響,或者是一些宣傳手段來影響粉絲做這些事情的話,那我覺得還是應該有偶像來買單。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吧。

6樓:瑞瑞奇談影視

個人感覺偶像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無論做什麼事情心裡都應該有個度,很清楚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崇拜偶像是他們的自由,同樣的,有什麼樣的行為也是他們的自由,他們自己應該為他們的這種自由買單,偶像可以適當的提醒粉絲們進行理智的追星,這就足夠了。

7樓:芥末超人

這個社會作為一個成年人無論是誰都不用為別人的行為買單,哪怕是親生父母也不例外。

偶像跟粉絲說實在話真的沒啥關係,說的難聽點,粉絲不過是一群一廂情願的可憐蟲罷了!偶像能做到以身作則,不唆使,不誘導就已經是一個很好的偶像了。

8樓:呱太

個人覺得偶像不應該為粉絲的行為去買單,粉絲是偶像的崇拜者但是並不能道德綁架偶像,很多粉絲做出的一些過激行為並不能代表偶像。所以粉絲和偶像都是個體的做出的具體行為應當自己負責。

9樓:加州旅館的老闆

我覺得偶像,不應該為粉絲這個群體的行為去買單,因為他們兩個是獨立的個體,沒有必要,因為一方的責任,去讓另外一方去承擔他們所造成的這種後果,所以我覺得偶像不應該為粉絲去買單。

粉絲行為到底該不該偶像買單?

10樓:

理論上是需要的。因為偶像的存在,影響了粉絲的行為,所以一個好的偶像就可以引導好的行為,而壞的就引導差的。但粉絲的全部行為,不代表全部都由偶像買單。

因為影響一個人的行為因素不是唯一的,自然也不能全怪偶像。

以上是我的回答。

1、粉絲不應該把自己的生活和明星的生活混淆起來,粉絲和明星都應 該有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作為粉絲,可以從東到西,從南到北的去尋找他們所創作的作品,來欣賞,來追隨,但是千萬不要把這種追隨升級為追求。

2、追星一詞**於紅極一時的小虎隊。2023年小虎隊開始巡迴演出,當他們從臺北巡演到高雄時,瘋狂的粉絲們成群結隊的騎著自行車一路追蹤,大呼其名,這種跟在明星後面追明星的現象被當時的報紙稱為「追星」也正是從那時起人們開始用追星一詞來形容粉絲對明星的崇拜行為。

希望能夠幫到你。

11樓:吃瓜少年劉小兔

偶像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肖戰不僅以行動證明,更用言語直接表態當初,因為「227事件」的爆發,一夜之間肖戰從受人仰望的偶像成為了萬人指責的「汙點」藝人,無數的責罵如瓢潑大雨般洶湧而來,在那一瞬間,肖戰成為了網友關注的焦點,而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於其粉絲的不理智行為所造成的,而肖戰對這件事並沒有推波助瀾的行為,但是卻受到了過分的指責,甚至被扣上了「偶像失格」、「偶像失聲」的大帽子。

事件發生之後,各大**都在紛紛指責肖戰,責備他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甚至揚言肖戰「必糊」。那些所謂的「ao3」使用者更是直接要求肖戰對這件事道歉,在娛樂圈一直盛傳一個說法,那就是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因為他們覺得,你之所以紅,都是靠粉絲們捧出來的,所以粉絲的行為你們作為偶像的就必須為之買單。此觀點一出,立馬在網路上掀起了一陣熱烈的討論,也有人持反對的觀點,表示粉絲行為就該粉絲自己買單,雙方爭論不休,誰也說服不了對方。

針對「偶像該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這個問題,肖戰其實早就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回答了。你看,早在「227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出來,那時全網都在要求肖戰對這件事負責並出面道歉,但是最後等到的卻只是肖戰工作室和肖戰全球粉絲後援會的道歉,而肖戰本人對這件事沒有發表隻言片語,他的社交賬號也斷更了好長一段時間。

從肖戰的這個實際行動,我們就可以瞭解到他對「偶像該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的看法,即偶像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如果他要支援偶像為粉絲行為買單的話,早和其他明星一樣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文道歉了,而不是隻有其工作室和後援會道歉了,他用自己的行動證明了偶像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

而如今,在「227事件」時隔69天后,肖戰更是用自己的言語直接表態:偶像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因為偶像和粉絲之間不是上下級關係!

在採訪中,主持人提到「偶像應該管理好自己粉絲」的問題,肖戰首先回答了他和他的團隊一直在**這個問題,最後給出來一個答案:不認同。

他不認同管理這個詞,進一步而言他不認同偶像和粉絲之間是上下級關係,他認為偶像和粉絲應該是一個平等的關係,而偶像為粉絲行為買單的行為,很明顯就是偶像和粉絲之間是上級和下屬的關係,因為只有是上級才會為下級的錯誤負責,要不然那些偶像憑什麼買單?而肖戰的回答很明顯可以看出他也不認可偶像為粉絲行為買單的說法,雖然他沒有直接回答,但卻可以理解出這層意思。

而且之前他說過,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粉絲都是些什麼人,也不知道她們在哪,那就完全沒有必要為她們的行為買單了,他和粉絲之間更多的是平等的關係,是好朋友的關係,那麼既然都是平等的,偶像又憑什麼給粉絲行為買單?而且也從沒有聽說過粉絲為偶像的行為買過單。

緊接著肖戰表示,自己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演好我的戲,唱好我的歌,認真對待每一部作品,身體力行地去做一些正能量的事情,去引導喜愛我的人,這才是肖戰作為偶像應該做的事情。

最後,肖戰期望自己的粉絲不要去做一些極端的事情,過好自己的生活,在工作和學習之餘,和肖戰一起做一些身體力行的有助於社會的事情。

所以,肖戰對於「偶像該不該為粉絲行為買單」問題的態度是否定的,他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和言語都表示出了這層意思,其實粉絲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多看看偶像的作品,少干預偶像的個人生活,也少打著「為偶像」的名義去做一些極端的事情,因為最後偶像不會為此買單!

12樓:嘚瑟

混世行為完全不應該由偶像買單。因為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行為能力。

13樓:夢迴唐朝時

偶像的本職工作是帶給大家更多更好的作品,觀眾們從這些作品裡收穫了快樂,豐富了自己的精神生活,傳播了正能量,這就是偶像存在的意義,說到題外話偶像應不應該管理粉絲,有人說偶像吃了粉絲紅利就有管理義務,但吃粉絲紅利的同時是因為人家做好了本職工作,這是相輔相成的,這是人家通過自己的付出收穫的東西,不是別人贈與的,所以就更不應該拿吃紅利來道德綁架,法律還沒有改寫,監護人依然是父母,有管理責任的依然是父母、老師,但即便是老師都沒有義務管你的私生活,如果明星有工作之外的管理義務,誰來付管理費,幾百萬幾千萬的粉絲付多少錢?我覺得偶像和粉絲間不能說是管理,更多的是引導,但粉絲聽不聽偶像都沒義務和責任要為此買單

14樓:雙魚笑容太悲傷

我覺得是不應該的,畢竟現在粉圈太亂了

對於肖戰227事件,你認為粉絲犯錯偶像應不應該買單?

15樓:伊舟

我認為不應該。

粉絲會在一定程度上受明星的影響,但不能高估明星對粉絲的影響力。

明星和觀眾之間的關係,首先是一種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關係。明星演影視劇、唱歌、跳舞,帶給大家娛樂產品,觀眾付費,和其他商品一樣。但文化娛樂業的商品和一般商品不同之處是其精神性和情感性特別強。

粉絲,是感情比較強烈以至於願意投入更多時間金錢的觀眾(看到有個定義,認同ip或者明星併產生付費的行為的人,挺準確)。他們更可能受到明星的影響。劉潤「偶像對粉絲的管理,是傳遞正確的價值觀」認為,流量明星並不對粉絲具有管理能力,但作為粉絲的精神領袖,最重要的,是傳遞積極、正確的價值觀。

有一定道理。演藝人員如果德藝雙馨、品德修養好,既對其個人藝術生涯有利,因其影響廣泛,也會產生很大的正外部性。但粉絲如果能從明星身上受到正面的影響,那也是明星形成的一種副產品(by-product)、正外部性,不是明星的本職(精進技藝,拿出好作品)所在。

如果受到負面的影響,那理智的粉絲,就應該脫離「粉籍」,避免這種影響(有時可能需要家長或其他人幫助)。而且,過於強調讓明星成為粉絲的「精神領袖」,有點讓明星負載了不能承受之重。很多明星自己還是青少年,並沒有足夠的思想積澱去指引別人。

明星生活的世界,和一般人有很大不同,未必是適合一般人學習的物件。如果靠團隊打造的「人設」去指引別人,也存在「人設」破滅的風險。反而是應該讓粉絲認識到,明星也是一個職業有特殊性、能讓更多人看到、容易新增光環的普通人,如果有好的品質當然可以學習,但不要把明星作為自己人生燈塔。

一個明星,喜歡他的人成千上萬都說少了,越是紅的明星粉絲越多。比如肖戰和王一博,關注他們微博的人各有2、3000萬。這些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受明星的影響?

是某個明星的粉絲,只是粉絲的社會角色中很小的一塊,受明星的影響,也只是他們從出生以來受父母、老師、社會影響中很小的一部分。父母老師社會都沒教育好的人,明星能教育好?假如一個人犯了罪,連他的父母都不會被連坐判刑,這人聲稱他喜歡一個明星,就要明星為他的行為負責?

粉絲今天追這個明星明天追那個明星,同時追多個明星,還得制訂一個明星的責任追究制度,劃分責任?

如果有些粉絲的言行,超出了合理範疇,損害了明星或他人的利益。應該被批評譴責甚至懲罰的是這些粉絲,而不是怪明星吸引了、沒教育好粉絲。

明星和粉絲的關係及創作自由等——關於肖戰227事件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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