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應不應該找絕交的朋友還錢和賠償自己東西

2022-03-16 18:32:27 字數 2039 閱讀 1928

1樓:夏沫說情感

個人覺得沒必要吧!都已經彼此絕交了還去糾結那些錢跟身外之物有何用了,更何況跟別人一段關係徹底結束了,那就乾脆利索的去終結,如果你再去讓還錢換東西,這跟男女朋友分手的時候有些人還要談分手費是不是一樣一樣的呢,有點接受不了。

2樓:老漢與藥膳

我覺得不應該,但是錢還是要還的,東西不至於吧,都已經絕交了不應該再去找他。找了又有什麼意義呢,就算絕交了,也許是暫時性的,也許過幾天就好了呢。最好我覺得絕交了沒必要再去聯絡。

3樓:紫伊晨曦

如果金額過大,或者物品比較重要,我會要求他還回來,畢竟是自己的東西,就算是很親密的朋友,我也會要過來的。

如果金額不大,我就不要了,就把這筆錢當作這個友誼的結束費。

4樓:洵洵說歷史

其實我認為完全沒有這個必要,既然兩個人已經絕交,那麼也就說明,我們是徹徹底底看透了這個人是怎麼樣子的?無問自己付出了金錢還是其他的東西,就當作是一個教訓吧,沒有必要把事情做得那麼絕,有的時候付出一些金錢或者其他的東西來看清一個人的真面目,我認為這件事情是比較值得的,也會讓我們在以後的人生中知道該怎樣去與人相處,怎樣去看待別人?這是一次不錯的經驗和教訓

5樓:

既然已經面臨絕交了,那就是以後沒什麼交情了,也不用顧及什麼情面了,如果她欠我錢和損壞了我的東西,我肯定會跟他索要和賠償啊!再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於情於理我都會找他索要屬於自己的錢財!

6樓:魔術師的小星星

相處好的朋友礙於情面有些事情可以打馬虎眼,但是這種朋友都絕交了,咋著,買賣不在了仁義也不在了,你還在擔心什麼?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該賠的一分都不能少這才是正確出問題的方式啊。

7樓:海鷗牌小螺號

我覺得應該找絕交的朋友還錢,或者是賠償自己,我覺得不管是朋友還是其他更親的人都應該在錢方面算清楚,否則的話可能會更加的影響感情。即使是絕交的人也要找他還錢,或者是賠償自己。

8樓:職場菜鳥變達人

如果欠你錢了一定要還,賠償東西不知道是什麼,如果非常昂貴當然要賠償了,如果就是很小的,不值錢的你就省省吧!

在有就算絕交了,也有可能就是暫時性的,過陣子或許就好了,所以也別做的太絕了。

9樓:吉祥

應該啊,欠債還錢很正常的,就算朋友關係沒了債務關係還是在的!那總不能借完錢就絕交,債務也不用還了。那不得賠的太慘了!

損壞的東西也得賠償啊!如果對方拒絕償還和賠償。可以直接去法律部門起訴他

10樓:倪錦凡

既然已經絕交了,那更應該賠了,即便是好朋友,我覺得在錢財上也是要分清的。

都已經打算絕交了,以後不要跟他有任何關係了,換成是我我肯定會把帳算的清清楚楚,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我都還清,從此咱們,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11樓:南方小潤

為什麼不找,那是你自己的錢,弄壞了東西就要賠償,如果是關係很好的朋友,那麼要不要也無所謂,大家有往有來,不過牽扯金錢還是弄清楚比較好。

無論你們關係怎麼樣,欠債還錢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更何況已經鬧僵了,那麼也沒必要在顧忌昔日的感情,但凡你們願意退讓,都不會走到這個地步。

該要就得要,不要擔心。

12樓:日進鬥米

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要看金額數目以及物品的貴重程度。

如果我們曾經是朋友,想必之前也有過美好的回憶,往日憑著情分和信任借出去的錢和物品,在絕交的時候討回來可能你會怕別人覺得自己小心眼,不討回來你又不甘心,所以你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其實不必如此糾結,價值和損失的平衡在感情的不同階段是動態變化的。

如果損失不算嚴重的話,那就不要討回來了,但是也不要再惦記著了,給彼此留一點體面,否則只是徒增煩惱和糾結。

如果覺得還是價值貴重,曾經你借給他只是因為覺得你們當時的情誼值得你付出這些,那麼如今情誼不在,也無需顧慮太多了,總不能讓自己做冤大頭吧?反正已經絕交的朋友,未來也基本不會有交集了,你不需要在意對方怎麼看你,不需要維護所謂的形象。這時候你可以直接向他開口,如果不方便的話也可以請你們共同認識的朋友幫忙提醒他還錢或者賠償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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