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量刑標準,什麼是重大責任事故

2022-01-29 21:35:30 字數 930 閱讀 5291

1樓:建設工程教育網

兩罪都有重大事故的發生,並且行為人對重大事故的發生都是一種過失的心理態度,但兩者有明顯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主管與直接管理勞動安全設施的人員,一般不包括普通職工;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較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範圍要廠,包括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的一般職工和在生產、作業中直接從事領導、指揮的人員。

(2)客觀方面的行為方式不同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對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的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是一種不作為犯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生產作業的領導、指揮人員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是作為形式的犯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量刑標準,什麼是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

2樓:中顧法律網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犯罪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為工廠、礦山、林場等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直接從事生產的工人和生產的直接指揮者或管理者;後者的主體則是工廠、礦山、林場等企業、事業單位中負責勞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員。

(2)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後者則是單位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

怎麼認定重大責任事故罪,認定該罪的標準是什麼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有哪些區別

3樓:侯又聊靜婉

重大責任事故罪:事故責任人與受害人不存在勞動關係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 犯罪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為工廠 礦山 林場等企業 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直接從事生產的工人和生產的直接指揮者或管理者 後者的主體則是工廠 礦山 林場等企業 事業單位中負責勞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員。2 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服管理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有哪些區別

宿吉南老師帶你瞭解2020年消防考試高頻考點 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前者的行為是不採取措施消除勞動安全設施事故隱患,後者的行為是違章作業 前者的主體是安全設施的主管或管理人員,後者的主體是單位一般職工與在生產 作業中直接從事領導 指揮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釋,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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