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拘留怎麼處理

2022-03-06 23:16:20 字數 2962 閱讀 4174

1樓:田毛律師

立案後,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建議及時委託當地律師介入處理

2樓:lawyer徐旭

您好,公安拘留後,查明事實情況,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則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您聘請律師處理

3樓:好心情站

重大責任事故罪,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或者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134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下一步可能就是轉逮捕。然後,經過起訴——審判——定罪。

4樓:借用一瞬間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

根據刑法第134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而情節特別惡劣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情節特別惡劣,是指造成**的人數較多,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影響的等。

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後,又謊報事故情況如何處罰?

5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刑法》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 【消防責任事故罪;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 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樓:我要快樂明

第一百三十五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我不記得了,但是我給你找到了,自己對應著看吧。

《刑法》第134條對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 )年有期徒刑。

7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134條對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8樓:小李讀歷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寧波一企業員工聽指示違規操作壓死老闆獲刑一年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一企業員工接老闆**託運挖掘機,明知自己違規操作,卻仍然按照老闆的指示進行作業。不料在作業過程中造成老闆死亡,老闆家人更是要求其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定該員工獲刑一年。

馬某是寧波一工程****的挖掘機駕駛員。在2023年年底的一個晚上,陳某給馬某打**,讓他去指定地點運挖掘機。

馬某有些為難,因為老闆不是按照正規途徑另外找人託運車輛,而是讓他直接用改裝的平板車自己運。想到天色有些暗,要把挖掘機先通過平板車開到運輸車上,有些危險,但馬某覺得老闆平時對自己很好,還是很快趕到了指定地點。

馬某到時,陳某已經到了,並把平板車背對著挖掘機停在路邊。據馬某回憶:看到挖掘機和平板車時,覺得平板車後輪氣不足、寬度較窄,天黑沒燈,不好託運。

但老闆沒有當回事,還安慰馬某說小心點就沒問題,催促馬某趕緊去開挖機。為了讓馬某看得清楚一些,陳某站在挖掘機右後側用手電筒照明指揮。

當馬某把半輛挖掘機開在板車上,要挪正點時,整個挖掘機向右後方倒了下去。馬某從駕駛室出來一看,發現陳某的頭和半邊身體被壓在挖掘機下。

馬某趕緊撥打120急救,並與聞訊趕來的其他人一起將陳某送往醫院救治,但陳某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民警接到其他人的報警後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前往醫院將馬某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

之後,北侖檢察院以被告人馬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北侖法院提起公訴,被害人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家屬認為,馬某明知存在危險仍強行作業,導致陳某死亡,應賠償家屬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近四十萬元賠償金。

北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作為單位工作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並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9樓:戚廣利

《刑法》第134條規定,對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七 )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樓:匿名使用者

正確是7年b,但有的是15年c

11樓:奇點匯

如果你說的是題目,就選c吧。

包你正確。

重大責任事故罪量刑標準,什麼是重大責任事故

兩罪都有重大事故的發生,並且行為人對重大事故的發生都是一種過失的心理態度,但兩者有明顯區別 1 犯罪主體不同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工廠 礦山 林場 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 事業單位負責主管與直接管理勞動安全設施的人員,一般不包括普通職工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較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範圍要廠,...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

重大責任事故罪與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 犯罪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為工廠 礦山 林場等企業 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直接從事生產的工人和生產的直接指揮者或管理者 後者的主體則是工廠 礦山 林場等企業 事業單位中負責勞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員。2 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服管理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有哪些區別

宿吉南老師帶你瞭解2020年消防考試高頻考點 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前者的行為是不採取措施消除勞動安全設施事故隱患,後者的行為是違章作業 前者的主體是安全設施的主管或管理人員,後者的主體是單位一般職工與在生產 作業中直接從事領導 指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