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人起訴是否有效

2022-02-09 01:37:42 字數 3931 閱讀 5718

1樓:寶貝馬龍

你的問題是說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提出是否有效,從法律上講無論多少糾紛,那麼只要一個人起訴他就法律其效力的。

2樓:郭陳溪

當然是有效的,本人需要有債務糾紛的證據就可以,法院可以獨案或者併案審理和判決。

3樓:

一個人多餘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那麼也就說是有笑的因為通過起訴才知道對方所犯的毛病在**之後記住法律的**我們完成這一要賬的過程。

4樓:月影含秉

這樣的起訴是有效果的。

對於債務還是要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山人老施

民事訴訟法

當然有效的。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6樓:巨集宇

如果多個人之前是連帶債務,起訴一個人後,這人賠償後可以向其他人追償。

7樓:笑友記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是可以找到共同的,這種起訴是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是可以進行處理相關的問題的

8樓:法若翠

一個人有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否有效?我覺得,一個人與多人產生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我覺得是無效的,應該多人起訴

9樓:大黑

一般來說是有效的。只要他與你產產生了債務,你就可以起訴他。

10樓:

必須多人聯名起訴有郊。

11樓:風君侯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中。其中一個人的起訴是有效力的,也可以向法院訴訟追討自己的利益。

12樓:伏幼晴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否有效?那是有效的,怎麼會沒有下?

13樓: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有效的,只要對方不還,那麼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錢。

14樓: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載物,其中一個人起訴是否有效,我也算是有效,因為您可以把你自己的那部分追回。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當然是有效的。

16樓:睦霖

一個人以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肯定是可以有效的,只要有人起訴都可以

17樓:雁南飛

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否有效?個人起訴也是有效的。

18樓:願得一人心心媛老師

個人與多個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人起訴當然也是有效的呀。

19樓:姚好好生活呀

個人與多個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有效的。

20樓:天天之蟲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其中一個人起訴是否有效,這個肯定是有效的,除非法官或者警察讓他們合併辦理。

21樓:情感諮詢員

一個人與多人產生的共同債務,只需要其中的一個人起訴,就是有法律效應的

共同借款人只起訴一人能嗎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通則》第87條之規定:連帶之債,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此外,《民法通則》第87條還規定,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司法實踐中,法官認定共同借款人對於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可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辯其內部存在約定的或者實際的使用份額,則對此抗辯內容進行審查,一旦查明屬實,就在判決主文中明確承擔了債務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額進行追償;(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辯存在使用份額,亦未對共同借款行為做出解釋,則在判決中明確承擔了清償義務的借款人能依照實際使用份額向其他借款人進行追償。

一個人欠多人的債務,先起訴和後起訴有何區別、?

23樓:煙雨重樓繞

與起訴的先後順序沒有多大的關係,關鍵是看是否有財產抵押登記手續,質押,留置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8條規定: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24樓:寺田伊織

用他僅有的財產 按法院生效判決後申請執行查封到財產的先後順序償還 搞財產保全的除外

25樓:安康

先起訴和後起訴的欠債人的還款,法院是如何分配的呢?同時對欠債人的退休工資扣還款外,是否還要給欠債人的最低生活丶費用保障是的少呢?什麼叫地區最低生活費一一一呢?

債權人是二人其中一人可否向債務人起訴主張共同債權

26樓:上海笙銘律師

如果債權到期的情況下,可以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款,法院會視具體案情決定是否通知另一位債權人蔘加訴訟

2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只有一個人起訴,在必要共同訴訟的情況下,法院是會追加必要訴訟當事人參加訴訟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一個人起訴,在必要共同訴訟的情況下,法院是會追究必要訴訟當事人參加訴訟的。

債權人可否只起訴共同債務人中的一個人

29樓:日照四季陽光

債權人可以起訴全部債務人,也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甚至一個債務人進行訴訟。

按照法律規定,共同債務人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每一個債務人都要對債務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進行起訴。部分債務人承擔共同債務清償後,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清償義務的人償付。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六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第八十七條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第八十六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3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債權人起訴共同債務人中的一個人時,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形決定是否依職權追加其他債務人為共同被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之規定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更多債權問題可以上華債網瞭解一下,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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