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負全責的在調解其間是否可以拘捕

2022-03-09 07:41:07 字數 5381 閱讀 2628

1樓:金學苑律師答疑

這個需要事故的後果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僅僅是民事賠償責任不會產生拘捕

2樓:張晉海

有權決定採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對於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 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審過程中衝擊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礙訴訟進行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法院可以決定對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處罰,或者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論何種拘留,均由公安機關執行不管是公安機關決定的拘留,人民檢察院決定的拘留,還是人民法院決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3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一方是否再要被罰款

3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的處理是合法的。

你承擔全部責任,是對你在民事賠償中責任的認定,罰款200元是對你違章行為的處罰。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你負全責,說明你在交通事故中有違法行為,應該對你進行交通違章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由交通警察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當場處以罰款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一)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

(四)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五)將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只要交警的處理程式符合上述規定,你就應該接受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老弟這說明你,沒有關係,要它們隊長是你孫子的話,你看會把責任怎麼判,球毛罰款哥們就不用交。

5樓:匿名使用者

處理完了,在開罰單那是不對的。你可以去當地有關部門去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因為你違犯了交通法規。

請問交通事故車主與傷者,交警判車負全責,在保險公司調解無結果的情況下,車主一方能否單方到交警處肖

7樓:abc保險網

發在交通事故中對方車主全責的,受傷者是通過調解得到的錢多還是起訴到法庭判決結果錢多是不確定的,關健還要看雙方的調解結果。發生交通事故後,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的,具體的賠償金額雙方可以不受法定賠償金額的限制,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也...

如果機動車交通事故中傷者一方負全部責任,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賠償

8樓:與各位同行

傷者負全責,如果對方是機動車:

首先,由對方的強險在無責任限額內賠償。

其次,在民事賠償中,機動車一方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可以付,如果買的全險

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一方不出面逃避怎麼辦

10樓:李華陽律師

向**求助,由**出面調解。

11樓:時光可斷

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方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受害方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物件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

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併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範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採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並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

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 。

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

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後事宜的誤工費。

交通事故一方負全責對方一死一傷該怎麼賠償 20

12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一般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車輛損失費等等費用,如果構成傷殘,還應當賠償傷殘賠償金。同時要看情節有多嚴重,對方是財產損失,輕微傷,重傷,還是死亡。如果是財產損失,輕微傷的,一般是賠償加罰款,如果是重傷,死亡的還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費、後續**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專案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交通事故全責一方不墊付對方的修車費可以嗎無責方先墊付

在交強險範圍內的,保險公司互賠。不用區分責任墊付。交強險外的部分,需要全責方支付。否則無法結案。如果對方不支付,無責方可以向事故地人民法院遞交訴前財產保全書,並支付保全押金,將對方車輛扣留,以防對方抵賴。自己墊可以,之後問對方要或法院起訴 可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修車費用發票,到法院起訴 可以,墊好了...

交通事故一方聯絡不上怎麼辦,出交通事故判對方全責,卻聯絡不到對方怎麼辦?

發生不涉及人傷的交通事故後,若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或保險理賠服務點辦理保險理賠手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這麼做 1 憑 事故現場記錄書 現場 等,向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或保險理賠服務點事故處理民警申請事故認定 2 事故民警核實事故情況,出具簡易程式交通事故認定,並向未...

交通事故我該怎麼處理,交通事故我的全責如何處理

一 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 攝影 製圖 丈量 勘驗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