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中「趨」什麼意思,商鞅立木譯文

2022-03-20 16:43:46 字數 5633 閱讀 5391

1樓:娛樂闖一闖

趨:遵從的意思。

原文:明日,秦人皆趨令。

整句的意思是: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

2樓:匿名使用者

趨,這裡是遵從,遵守的意思。秦人皆趨令,秦國人都遵從了法令。

3樓:我兜咪

遵從,不同的字要根據使用環境的不同來解讀

4樓:青蛙與馬

趨:遵從的意思。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

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

「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商鞅立木譯文

5樓:阿沾愛生活

1、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

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

「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2、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

民信之,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 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

」明日,秦人 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樑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

商鞅立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國國都市的一個事件。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牆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所有民眾都不信。

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商鞅對民眾的信心,終於商鞅公佈了變法的法令。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本文所記載的事,發生在周顯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國在實施新法令之前,立於南門,取信於民。新法實行後,太子犯法,刑其師傅。

這兩件事說明了信用是國家的重寶,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必定得到民眾的信任。

6樓:用心感悟回答老師

商鞅立木譯文如下:

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佈,(衛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杆。(衛鞅)就又宣佈命令說:

「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有一個人搬木杆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佈(變法的)法令。

一、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卒下令。

二、出處:

出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三、含義:

指通過某種手段樹立典型,而使公眾信服的行為。

拓展資料: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樑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繼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7樓:在東臺山去上班的西瓜子

原文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③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④公子虔,黥⑤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⑥。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

其後民莫敢議令。

①令:指商鞅為秦孝公變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兩為一金,也即一鎰。十金即為200兩。

③衛鞅:衛國人,姓公孫,名鞅。後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實行變法,使秦國富強,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師傅,指輔佐責任的官或負責教導的人。這裡是指師傅,古代保育、輔導貴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額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趨令:歸附、服從命令。

⑦君嗣:繼承人。

⑧期年:滿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於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門樹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門的人,做到的人就給他十金。百姓們認為奇怪,沒有一個人敢去搬動木頭。商鞅又說:

「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有一個人搬動了那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用這個方法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商鞅公佈了法令。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8樓:匿名使用者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二百兩銀子。百姓對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一千兩銀子」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一千兩銀子,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

最後頒佈了那法令。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商鞅南門立木面對重重困難中重重的意思是什麼

9樓:雪雅星箜

重重的意思是:許多、很多層。

重重 [chóng chóng]

[解釋] 許多,很多層,表示程度非常深。

商鞅南門立木: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於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並告知:「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

」秦民無人敢信,後加至五十金,於是有人扛起木頭搬到城門,果然獲賞五十金,從此宣示與開展孝公變法,史稱「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稱讚商鞅的詩中以「一言為重百金輕」,來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10樓:慕伊三秋

首先要知道商鞅變法的內容,從內容中才能得出侵犯了哪些人的利益。

第一次變法:

(一)頒佈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 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 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 徵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擴大了國家賦稅和兵徭役**,為秦國經濟實力和軍事 實力的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次變法: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 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定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 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 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三)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五)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 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 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 這是對第一次變法 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

因此他面對的困難主要來自1.舊奴隸主貴族階級的阻撓和反對2.商人階級的反對3.秦人傳統的生活習慣4.諸子百家一些學派的反對5.預料到自己悲慘的人生,依然堅持。

變法總體對普通秦民有利,開放了由下而上的晉升通道,獲得了他們的支援。

商鞅南門立木告訴我們甚麼的重要,商鞅南門立木告訴我們甚麼的重要

誠信,立木是商鞅bai 開始變法前的一du個zhi鋪墊,因為當時無論民眾dao或貴族都對統回治者制定律答法後的執行力有所懷疑。所以商鞅就搞了個南門立木,想表達出,這次不是鬧著玩了,說把木頭搬走,賞金就給金,律法說執行就會執行,無論貧賤高貴。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商鞅南門立木 讓我們懂得了什麼道理...

商鞅南門立木全文在選文結構上起什麼作用

徙木為信 原文 商鞅變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譯文 商鞅變法的法令已經準備就緒,但沒有公佈。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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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木取信 商鞅在南門立木懸賞扛木者,從而取得老百姓對朝廷的信任,便於新法的施行。孝公十三年 前356年 和十九年 前350年 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 廢井田 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 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於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並告知 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