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房離婚協議上寫明離婚後房子跟女方沒關係,離婚後男方要過戶房子還需要女方簽字嗎

2022-03-24 01:20:16 字數 4313 閱讀 7762

1樓:正商觀察者

沒有任何規定,雙方在離婚後,一方辦理房產過戶,另一方必須配合。取得房屋產權的一方可單方面辦理過戶手續。當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

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

同時,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房地產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託書。準備好相關資料後,當事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然後再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最後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取證。

2樓:有心人

婚前財產是個人的專有財產,受法律保護。產權人要過戶房子至於產權人有關,與他人無關的。

3樓:

不用,那是你個人財產。

4樓:蒼鷹巢穴居野處

這跟脫褲子放屁差不多,

5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屬於個人的財產的。

離婚協議書上寫離婚之後房產歸女方,但是房產在男方名下,沒過戶,離婚後,男方不遵守離婚協議怎麼辦?

6樓:法律實務研究

1、男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女方可以到

法院起訴,由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其履行。

2、離婚協議書約定房產歸女方的,離婚後,男方應當協助女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男方拒不提供協助義務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將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

3、經法院判決後,男方仍不協助過戶的,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將房屋過戶至女方名下,並通知房屋登記機關予以協助辦理。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一條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協議書到法院起訴,就這麼一個辦法。還有如果房子是男方在結婚前買的,基本上要不過來,因為婚姻法關於這方面的規定改了,婚前的是誰的,離婚後還是誰的。如果是你們結婚後,男方買的,如果男方爭,很可能就是一人一半。

如果男方不爭,最終判給你。

8樓:若楓

理論上法院會判決,他有反悔的權利,協議不靠譜

9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因為房子是不動產的,只有通過法院解決。

10樓:百度使用者

先和男方談談 再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上約定某套婚前房產屬於女方,但是離婚後男方拒不配合房產證過戶,該怎麼辦?

11樓:幻影

到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進入執行程式,持判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即可過戶。

12樓:牛寶寶和雞寶寶

1、男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其履行。

2、離婚協議書約定房產歸女方的,離婚後,男方應當協助女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男方拒不提供協助義務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將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

3、經法院判決後,男方仍不協助過戶的,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將房屋過戶至女方名下,並通知房屋登記機關予以協助辦理。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一條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婚前買的房,房本是男方的名字,現離婚協議書上房子歸女方,但離婚後一直無法聯絡男方進行過戶怎麼辦

13樓:

你可以拿著離婚協議到法院訴訟,確認協議效力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過戶。但是,辦理房子過戶手續之前需要把銀行貸款還清,否則辦不了過戶。

男方婚前房產離婚後要過戶給女方可以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房產所有人有權處置房產,可以過戶給任何人,婚後過戶給女方後,即將此房產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15樓:不能吃虧的85後

男方父母婚前出首付購得的房屋,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男方自願轉贈予女方,有法律效率嗎?男方父母有權利追回房屋所有權嗎?

16樓:問之法律網

只要是雙方達成一致,直接到房管所辦理過戶就可以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只要男方願意

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協議書上明確寫著歸男方所有,街道不承認

18樓:home別太慌張

您好!如果《離婚協議書》上寫明「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那麼,婚前財產也是所有財產中的一部分。我覺得男方不應該簽訂這樣的協議,應該說: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夫妻共有財產歸女方所有,不包括婚前男方的個人財產。要不,離婚後,男方住到**去呢?謝謝閱讀!

房子是婚前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通過離婚協議判給女方,由於銀行按揭款尚未還清,該如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婚前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通過離婚協議判給女方,由於銀行按揭款尚未還清,此時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想辦理此類住房過戶,有兩個方法:

方法一:由女方籌資還清貸款,辦理完畢該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之後。再由雙方一起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和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離異析產過戶給女方。

方法二:目前無錢還清貸款。就有雙方保管好離異協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由雙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和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給女方。

如果男方拒絕,女方可以憑離異協議依法起訴男方維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的朋友說得很全面,我說一下他們沒說過的,如果是民政局協議離婚,那你們協定的離婚協議適用合同法中的訴訟時效是2年。

21樓:匿名使用者

拿著法院判決 向銀行申請將貸款轉入女方名下 之後銀行開具證明 向房地局申請過戶 法院判決很重要 你可以跟銀行跟男方說 不配合 你就不還款 反正銀行不會向女方催款 不會影響到女方的 徵信

離婚協議寫明房子歸女方所有,但是沒辦過戶手續,房子歸誰?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不肯妥協就只有起訴了,離婚協議上房子歸女方所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子是女方的。

23樓:所琬哀怡君

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法院執行。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執行離婚協議規定的訴求即可。這個事,最好找律師諮詢一下,既省時又省心。

答案補充

於法律上屬於女方,但是男方不配合,沒有法院執行令,無法轉戶呀答案補充

一般不會給你辦,但你可以去試試

答案補充

不過離婚協議中財產的分割並不是很具有法律的效力答案補充

如果是律師見證的,或法院判決書就不一樣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歸婦方,你拿著房產證去房管局把名子改成女方的就行了,不需要過戶費用。

2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但沒有過戶有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對於房屋是沒有物權的,對於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有影響的。不動產的交付原則是以過戶為原則,必須要將房子過戶給女方後,女方才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夫妻離婚,婚前以後房產,產權所有人為男方,但是在離婚協議上為體現。這種情況如何將產權過戶給女方。 20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南方婚前財產,與女方本無關,除非雙方有事前約定,可以按一般房產交易過戶

27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協商好的話就從新簽訂離婚協議,去房產部門辦理過戶,如果協商不好呢,就法院咯

2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離婚協議上必須體現該房產歸屬。

婚前買的房子現在離婚協議房子歸男方以後辦房產證需要女方簽字嗎

賣方的時候肯定需要女方的簽字。如果在離婚的時候已經明確,房產屬於男方,女方沒有份額,那麼建議在離婚後儘快將女方名字剔除。需要繳納部分稅費 但是至少保證將來房產交易不需要再經過女方同意。離婚後持相關證明檔案和放棄房產的公證書 或法院判決 到房管局國土局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因為有你的名字,親,需要女方...

二婚結婚十年,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可以分到嗎

雙方離婚需要協議分割屬於兩位共有財產,不能分割屬於一方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除非該住房事先有雙方書面約定,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

婚前財產(房子),婚後一方可以遷移戶口嗎

可以的。根據 婚姻法 新的解釋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