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歸屬問題,求專業法律相關人士解答

2022-03-28 12:29:06 字數 944 閱讀 1575

1樓:七臺河李陽平

所謂「假結婚證」就是進行了婚姻登記,而沒既成夫妻生活的事實,稱之為假結婚。但如果沒有解除這個假的登記,則就「弄假成真」了,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合法婚姻。並不是你說的那個「並無事實婚姻及合法的婚姻手續」。

現在你父親去逝了,如果對方不刁鑽盡情理還好辦,如果不盡情理你一套完整的房都弄不回來了。你父去逝了,他留下了兩套戶的遺產,需要按婚姻法和繼承法來處置與繼承。

1、由於她們有法理上的合法婚姻關係,那麼房產是共同財產(而且房產證上還有她的名字)了。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分一半給那女的,即一套房。

2、你父親這一半,即一套房,視為你父親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在沒有其它人的情況下,你們倆都是第一順繼承人,平分各得一半。

實際上兩套房只有了你25%的產權了,那個女的得了75%的產權。

我這可不是嚇唬你!問題很嚴重喲!

2樓:班幻翠

首先要判斷「結婚證」的真偽,

一種是「假結婚」,但結婚證是真的,那麼,她就擁有合法的一半房產另一種是持有「假結婚證」,就是結婚證不是民政部門簽發的。只有經過法律確認是假證,而不是假結婚。

但還要看假證是那年做的,前些年,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如果兩位老人之間有些事情說不清楚,她會以事實婚姻,堅持她的權益

另外,單位分房的房產權屬,還要看所持有的房產證的性質另外,房產證上是否有她的名字,也會影響到房屋權屬的

3樓:

你好,簡單解答下,僅作參考:

你最大的問題不是考慮他們的婚姻關係問題,因為是假的結婚證,所以就不存在什麼婚姻關係,所以房產證有她的名字也沒什麼,從法律角度講,結婚證是假的所以她本來就不應該是所有人。但最大的問題是單位分的福利房,你父親採用這樣的手段拿到手,如果單位知道了會不會把房子收回去啊。我覺得這是個難題。

4樓:八三老人

建議明確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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