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公平好想辭職怎麼辦,遇到領導不公平對待 遇到不公平待遇怎麼辦

2022-04-07 12:04:45 字數 5500 閱讀 4088

1樓:濤聲海韻

遇到不公平好想辭職就辭職吧,不要拖拖拉拉。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匿名使用者

東山有狼,西山有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辭職是懦夫的行為,毛老人家說過,與天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拿出你的智慧把不公平全還回去。

3樓:會有名字嗎

可以選擇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世道本就沒什麼公平,如果退無可退,辭職好了

4樓:匿名使用者

認真考慮一下你是不是真的需要這份工作,不需要就辭職。

遇到領導不公平對待 遇到不公平待遇怎麼辦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有時,您會說:「真不公平!」這時就要想想我們常說的一句話:「吃小虧,佔大便版宜」。對權

於小損失、小矛盾,千萬不要去計較,笑一笑就讓它過去吧!但大事上千萬不要糊塗,要勇敢地維護自己的利益,聰明地選擇維護自己利益的方式。有時繞個彎、請個中間人都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

如果遇到嚴重侵害自己利益的事情發生,而自己又無能為力,那麼就需要藉助法律為**,相信法律的公正,為自己討回公道。

6樓:匿名使用者

誰都願bai意遇上事公正處事公平du的領導。因為一zhi個公正的領導人,

dao對下屬人員,無論是任務分版配、評權比表彰、職務晉升、福利待遇,都能「一碗水端平」。這樣的領導,能夠得到下屬的擁戴,在群眾中有威信。在這樣領導的手下工作,自然會是心情舒暢,無後

7樓:北斗女

沒有絕對公平的,做好自己就行了。

每當工作有些不公平的時候都想著辭職。不幹

8樓:雨雪落晨曦

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不公平的事

我們只能想辦法去解決

而不是一遇到這種困難就辭職

因為辭職只能暫時躲開這些困難

當你再次開始工作後同樣還會遇到這種不公平,難道你又辭職嗎

9樓:延幼禕

我也這樣,或許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吧!你心裡要清楚明白,不公平到處都存在,要在頭腦裡認識這個現象的客觀性;二,儘量不要去對比,不去對比就是你只管你自己,不要去看著別人,比如,你去看演唱會,好不容易弄到一張靠後的票,可你進場後發現前排幾乎空著,文化部門拿著前面的票在派發給另外的有關單位的人,你覺得不公平,前面的票為什麼不公開**?情願發給別人?

你就想不通,實際你是來看演唱的,你要計較不公平你可以不去;三,換位思考,若你心裡有杆稱,你可能也做不到處處公平,至少對自己家人、親戚朋友肯定會偏點稱,這樣想一下,心裡便會釋懷,四,心胸寬廣,容納、包容、寬容,這樣的品質是海,大海永遠是被讚美的;五,你一定要明白,個人的能力對於整個社會來說是很渺小的,你不要試著去改變什麼,如果每個人自己做好了,公平的社會自然就存在了;六,你要相信老天是公平的,當你長得不漂亮時,他會給予你智慧,當你一無所有時,他會給予你健康的身體,當你感嘆太不公平了,一定會有一個人幫你解答不公平其實就是公平!

遭遇職場不公平怎麼辦?公司想逼我自動辭職,我該怎麼辦?

10樓:情卿我心

首先,反思自己近期是不是工作方面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多思考自己工作上的問題,找出應對之策。

其次,問問自己未來的發展在**?在一個公司工作五年時間,要麼是因為熱愛這份工作,要麼是公司有好的前景。

最後,決定你去留的只有內心的追求,除非公司直接把你開除,否則都不要亂了自己的分寸,敵不動我不動。

11樓:在和悅洲學習理財的火龍果

遭遇職場不公平,公司想逼你自動辭職,即然公司不想用你了,離開公司是對的,你工作五年了,自己辭職沒有補償,你就等公司辭退你,拿到補償。這段時間你要在外面尋找好的工作單位。

遇到不公平要不要辭職

12樓:濤聲海韻

遇到不公平好想辭職就辭職吧,不要拖拖拉拉。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3樓:棟哥說職場

很多人的工作自己並不喜歡,甚至有一些討厭,但為了生存的必需的口糧,不得不在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上堅持著。也有很多人,不喜歡自己的工作,因為某個小事,一時衝動直接辭職走人,要不要辭職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覺得工資不公平,可以向你們的部門領導或者老闆先提意見看看,不用急著辭職。看看是真的不公平呢,還是你自己的原因。另外如果真的跳槽了,你是否有把握新東家的薪酬待遇問題會遵循公平原則,否則的話,跳了也一樣。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看是什麼問題了,可大可小,其實公平這個問題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存在的,這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麼絕對的公平,就好比,你媽媽為什麼要養你,為什麼不是你養你媽媽一樣,為什麼媽媽要先培養你。。。例如這種傻瓜問題社會存在太多太多,重要的是你怎麼在這些不公平中找到平衡點,找不到,心裡實在不爽,好,咱另謀高就!

當工作中遇到不公平的對待該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面對職場中的不公平的方法:

第一,不必事事苛求公平。人常常受到傷

害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求每件事都應當公平。其實,把公平作為一種理想而為之奮鬥是正確的,但把公平當成現實的必然則是錯誤的。因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公平。

所以不能事事都拿著一把公平的尺子去衡量,否則就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只要把一些不公平的事看得淡些,對其產生的結果坦然些,一切就會自然了。

第二,設法通過自己的奮發努力來求得公平。比如,有些人認為只要工作踏實肯幹、成績好就應該得到上司的表揚與青睞,而把和上司主動搞好關係的舉動錯誤地當成溜鬚拍馬。其實,上司也是人,而人都需要得到別人的尊重與肯定。

其實有些看似不公平的事,正是自己許多不成熟、不明智的觀念與言行所造成的。

第三,改變對「不公平」事件的主觀感覺。不公平是一種進行社會比較後的主觀感覺,只要自己改變比較的物件和標準,也能夠在心理上消除不公平感。比如,自己這次沒評上先進工作者,覺得很不公平。

如果換一個角度,想想這次評選先進工作者的名額有限,許多和自己條件一樣甚至強於自己的人也沒評上,也許這樣想過後就會心理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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