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離職前工作所得報酬,離職後可以取麼?有相關法律麼

2022-06-22 10:05:07 字數 493 閱讀 8213

1樓:

您好,離職後可以取得。《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以及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此可知,用人單位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義務,離職前的報酬,本應當在離職前就支付,在離職後當然也可以要求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當然可以,用人單位在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日內支付完工資,法條可見工資支付條例

3樓:濟南張忠軍律師

可以的,一般情況都是在離職時一併結算清楚。如果對方不能一併結算,最好讓單位給你寫一份清算單,確定欠你的工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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