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到期又要重新籤,原來的合同怎麼處理,是不是原來的勞動合同我們自己也要留存一份

2022-06-25 22:05:19 字數 5910 閱讀 5471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你看仔細下條款,一般來說你簽了新的就算協商一致變更期限了,年假的話直接提出來要休就可以了,原合同你手裡沒有麼?

2樓:匿名使用者

籤不籤合同和年休假沒有關係,即使你原來不在這個企業工作,也應當得到年休假。

另外,原來的合同已經作廢了。

3樓:什麼才是真什麼才是對

有的根據科方面完全樂風范文芳為范文芳我鳳舞龍飛new分為服務而非

員工勞動合同沒到期,公司打算與員工重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後原合同是否自動失效?

4樓:墨汁諾

首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是失效的,所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收回原勞動合同。

其次,調崗不一定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同種待遇的話不需要重新簽訂,就單位的調崗程式進行調崗,部門主管簽字,告知本人簽字就行了。

如果你要降低工資等條件的話,為了避免糾紛還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為好,但是一般勞動者不會同意吧~除了他自己身體等原因自己想調崗。

5樓:王舸律師

如果公司是想讓原勞動合同失效,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原勞動合同。然後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在相同時間段存在著兩份內容不同的勞動合同,容易引起爭議,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6樓:利飛翮

不存在這個,如果這樣就構成違法,要勞動法做什麼呢?你可以續簽,但是前面的合同期已滿,不需要銷燬你也銷燬不了,就放**,或者你仍了,前面的沒什麼用,但是檔案是有用的,這個合同永遠存在 如果企圖這樣為公司節省開支,或者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這個構成違法;

7樓:白天律師

建議簽訂補充協議為妥。

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收回原來的合同就ok了.

以前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又重新簽了一份,請問原合同是否有效

9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名義到期,到後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原勞動合同終止,以新合同為準。

10樓:吳韞珺律師

如果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有重合,則視為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原勞動合同自雙方簽訂新合同之日起已失效,以新的勞動合同為準。

11樓:

如果說以前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那麼它還應該具有法律上的效用。除非在新簽訂的合同當中,對原合同做出了明確的廢除。或者是修改,否則的話原合同應該是有效的。

請問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又重新簽訂合同,試用期要填嗎?是填當初的試用期嗎?

12樓:勞動法山東

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原先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是起始時間可以是簽訂時間,也可以是上班時間,還可以是約定時間(但是不能晚於前一個合同的終止時間,因為那樣就存在一段時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你新籤的的合同起始時間要早於或等於原合同的終止時間。

關於試用期,用人單位只能和勞動者約定一次試用期,因此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不可以簽訂試用期,這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當然,比如調崗,可以試用幾個月,不適用回原崗位,但這和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不同的。

13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是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但前一個合同試用期已經過了,那麼重新籤合同時,不能再次設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應該是第一份勞動合同變更時終止的日期,是重新籤合同的起始日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4樓:王元頁

如果是簽訂新的合同就不用試用期,新合同當然是新的起止日期。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重新簽訂的合同可以不用試用期,且時間是從重籤的時間開始計算,終止日期,看你是重新簽訂幾年的合同。

勞動合同沒到期 公司說要實行新政策 要求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該怎麼選擇

16樓:蒼洱白子

如果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但工資待遇不能低於原合同,不然,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7樓:趙輝煌律師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你的理解是正確的。即「公司該付你離職補償費(按工作攫取一年補一個月工資),另外從1月份到現在的工資要補足20%的工資,另外還有300元/月的車費也要補償。」

不過提醒一下,你不能主動提出離職請求。

18樓:韓全啟律師

1、你們前年簽訂的勞動合同並沒有依法解除,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合同以及拒絕支付拖欠工資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2、如果你主動辭職是沒有離職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單位拒絕支付拖欠公司為由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

3、拖欠工資以及可報銷車費都應該依法付給你。

4、你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5、以上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以往的勞動合同上對以上的工資水平和車費補貼包含或者是有其他證據證明這些是公司規定的話,你就是完全有權利索取的。

至於離職的話,你可以拒絕簽署新的合同,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你或者另外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而且公司提出辭退的話,你會得到自你與公司建立用人關係之日起的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不滿六個月的按陸個月計算,滿6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希望幫助到你!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合同法35條規定,對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單方變更的無效.

二 你的合同按雙方的約定是到今年11月份才到期,如果對公司新的政策不滿意的話,你有權拒絕籤新合同.注意不要主動辭職,否則沒有經濟補償金.

三. 如果公司因此辭退你的,你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有兩種選擇:

1.要求繼續履行原合同,公司按原標準支付報酬至11月份止.

2.要求單位出具離職證明;足額支付所有報酬及補助,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金.未上社保的,可以要求補交社保.

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而原合同也沒到期,新分公司要把之前的勞收回是否合理

21樓:蓋普希金

不合理。

所有的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且有勞動局的公證蓋章,這樣的才生效,如須修改時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以附頁的形式簽署再到勞動局公證蓋章才有效.

有些公司改勞動合同只是為了在以後處理勞動糾紛時能讓自己更有利,比如工資調低,那以後賠償時就按簽訂的工資賠.不過公司為了不讓員工有太大的**,實際工資應該不會按合同這樣調了.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原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變更後的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變更了的內容按照變更後的執行,其它沒有變更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合同只要不籤或沒有勞動局的公證都不生效!

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兼併、分立、合資等,用人單位可要求重新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22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只有給您連續計算工齡,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協商解除舊的勞動合同,限定新的勞動合同。 同不同意,就看你的啦

24樓:司馬神道

新的合同替代了舊的合同。

公司要收回我們已經簽好的勞動合同,然後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5樓:一生有你乀

所有的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且有勞動局的公證蓋章,這樣的才生效,如須修改時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以附頁的形式簽署再到勞動局公證蓋章才有效.也就是說只要一經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你不同意修改公司拿你沒一點辦法,如果辭退你,那必須按照勞動合同進行賠償.(只要不在勞動法規定的不允許辭退範圍內,公司只要進行賠償,可以隨時辭退員工,這樣合法)

有些公司改勞動合同只是為了在以後處理勞動糾紛時能讓自己更有利,比如他把你的工資調低,那以後賠償時就按簽訂的工資賠.不過公司為了不讓員工有太大的**,實際工資應該不會按合同這樣調了.

當然是依第一份合同追討,第二份合同只要你不籤或沒有勞動局的公證都不生效!

再補充一點,只要不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就算簽了在勞動仲裁時你一樣會贏,因為勞動局不會承認你們私下簽字的任何協議!這點對勞動者是非常有利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1、「收回已經簽好的合同(合同還未到期)可以麼?是否合法?」:

(1)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問題:如果是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不屬於違法;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強行收回合同予以變更的,屬於違約,不同意變更合同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從原來的月薪制改為包薪制,將原有的基本工資分開拆成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崗位津貼,這種做法合理麼?」:

(1)仍然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變更後原合同作廢、新合同生效。

(2)如果一方不同意變更:可以解除合同。

(3)至於工資的發放方式:是採用月薪制還是包薪制沒有特殊限制,只要求按月發放。

3、但公司變更工資發放方式,肯定會對公司有利:如果不同意,可以請求繼續履行原合同或是解除合同。

27樓:誠實善良誠懇

你們公司領導這樣做,是違法的。這種做法不合情理。你們不要理他們,把原來的合同收好不交。他們必須按原合同發工資給你。如果不按原合同發工資,你們職工可以打行政官司,他們必敗。

28樓:牛頭盜賊

1.可以更變勞動合同!

2.需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的意見,在無爭議的情況下更變!

3.可以補充協議,沒必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29樓:戰妖大使

把以前的合同收回肯定不合法…最少對你是不利的,以前的合同對企業肯定是不利的。否則企業不可能和你重新籤合同,如果企業和你簽訂新合同,那你的合同問題肯定有,基本工資變成結構工資制,等於變相的降低了你的工資標準,等你的加班費和其他的以工資作為計算基數的都會比以前少了。每月為你少上了不少保險金等

30樓:偌仔

可以拒絕啊,只要雙方同意是不違法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做明顯的不合理而且還不合法,如果真的按他們這樣說以後萬一有什麼情況不是又可以更改了,那麼既然他們可以隨便更改你們也可以要求更改呀。大事最重要的是你們要充分了解合同內容及它的合法合規性,但是再怎麼說也要跟你們商量著才行呀這個很明顯對你們不尊重嘛。

至於合同的合規性我們也是專家建議你們還是到專業勞動合同**去讓上面的律師幫你們解答為好,只是值得提醒的是你們畢竟在那裡做事,俗話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所以你們不要太沖動還是要理智點儘量能妥善解決為妙。順利咯!

32樓:

如果不是在雙方自願且合意的情況下就不可以

但是話說回來,你不簽有很多方法可以逼你走

33樓:匿名使用者

8成想耍你們,再剝奪你們一些權利,

員工勞動合同沒到期,公司打算與員工重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後原合同是否自動失效

首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是失效的,所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收回原勞動合同。其次,調崗不一定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同種待遇的話不需要重新簽訂,就單位的調崗程式進行調崗,部門主管簽字,告知本人簽字就行了。如果你要降低工資等條件的話,為了避免糾紛還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為好,但是一般勞動者不會...

勞動合同沒到期單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嗎?單位是不是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可以辭職嗎,籤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勞動合同沒到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協商好了,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也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到時候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