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提前月通知協商簽訂,現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月後才能離職是否合理

2022-01-07 22:25:16 字數 5303 閱讀 1708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到期,勞動者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單位。所以,你現在通知公司說你不續簽了,到期結算走人,也是合法的。

如果公司堅持要你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要扣工資,那就違法了。

不過呢,為這個扯皮說實話你的精力也搞不過來。建議你現在提出,然後待一個月後結算走人。否則,你就等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和你結算,你就到勞動監察大隊去告。

自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或者辭職走人,都是沒有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續訂,法律沒有規定。不過,有的省市有地方性規定,提前數天。

2、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的,以及公司減低待遇續簽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選擇不續簽合同的,勞動合同終止,不過,沒有經濟補償金。

不知道公司要求一個月後離職是什麼意思,是公司不續簽,還是勞動者打算離開。勞動者打算離開,可以拒絕,單位就此扣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勞動監察維權。公司不願續簽,大可再幹一個月,公司將為此多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樓:上海張兵律師

合同到期後,你可以自行離職,而且公司應該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超過半年的支付一個月,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如果公司扣取工資,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提起勞動仲裁。

4樓:濱海新區趙律師

不合法,單位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

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續約,是否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

5樓:劃破天空的貓

合同到期的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你想續簽但企業不同意的,合同到期後公司需要額外支付你經濟補償。

補償額度為工作一年一個月的月工資,依次累加,最多二十個月,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知道法也團隊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沒有法律依據要求用人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則按合同約定履行。

經濟補償的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

合同到期不續約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既然是合同,那就有規定終止期限和解除條件,合同的終止期限是雙方認可的,所以對於合同什麼時候終止,雙方都已明白,故無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反倒是,如果希望續約,那麼雙方應提前一點時間協商。

依照2023年1月1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的規定,合同期滿單位主動終止勞動合同的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另經濟補償金不能單純理解為一個月,而是以你在該企業的年限,每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半年算,超過半年按一年算。月薪超過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資3位的,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最多不超過12個月。

附: 勞動合同條款摘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8樓:代任岑安安

合同到期單位如不和你續簽時不用提前通知你的,補償就是你在該單位每工作一年發給你一個月的工資的補償金,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有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

9樓:哩嗶哩嗶嗶哩

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瞭解一下,可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0樓:

廣東胡律師:

1、一般情況下:《勞動沒》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必須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終止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在7日內為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你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不需要向你支付賠償金;

2、特殊情況下: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麼公司此樣就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

11樓:穆傑老師

法律上是有提前通知三十天或者未提前通知便需補償一個月工資的相關規定的,因此如果您的公司未在三十天前通知您勞動合同不再續約,又未支付給您應得的一月工資的補償金,您是可以申請仲裁的!~參考資料上面的地址是一個有關於合同專題的大首頁連線,裡面有專門的勞工合同的分類,您可以檢視下!~

如果您要申請仲裁,這裡也有相關的仲裁步驟

http://susong.mylegist.com/希望這個答案對您有幫助:)

12樓:酈磑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3樓:柏律師

無需補償,不是辭退,而是合同到期,不用提前通知,因為你知道什麼時候到期!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我與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公司解僱了我,也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我,請問公司需要給我經濟

14樓:勤勞的老克

應給予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按勞動者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勞動合同期滿被辭退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

15樓:超級暗礁

不需要,應該合同已經到期了!

勞動合同到期是不是公司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16樓:匿名使用者

問:勞動合同到期是不是公司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答: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終止,不是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不用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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