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裝修陽臺漏水是由樓上業主負責還是由樓上業主的裝修公司負責

2022-07-03 08:50:04 字數 5812 閱讀 1671

1樓:錢ceo錢

依你的說明:這應該找物業和樓上業主共同協商,還要看水管爆與裝修公司是否改動和用管質量有沒關係,陽臺的防水一般是開發商做並非裝修公司做,裝修公司只對廚房和衛生間做防水,除非合同有要求,另外一個就是水管的問題,如果是開發商的管質量有問題那得與物業聯絡,如果是樓上用水操作不當造成的則全有樓上業主承擔,

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先找到樓上的業主,問明情況,在找物業,讓三方到現場共同鑑定,然後決定出責任劃分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漏水是正常現象,與樓上業主溝通,讓他換水管就可以了,你與樓上業主發生關聯,樓上業主與他裝修公司發生關聯,他的裝修公司向他負責。

3樓:家裡不漏水

對於樓下來說,只要找樓上業主就好了,其它 的問題要具體看看,一般水管是有兩質保,防水有5年,知道了漏水原因,責任也就容易分了。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由開發商與物業共同承擔責任,回為樓上的業主尚未辦理入住手續,在法律上來看,房屋在未交付使用前,應由交接方負責。 你自己認倒黴好了買這樣爛的

樓上漏水應該物業負責還是業主?

5樓:付龍元

找業主!!漏水業主家不管裝沒裝修權利和義務都應該他自己承擔,物業公司是負責公共部分的維護保養,漏水部分屬業主專有部分,根據你說的情況,已經3年管道保修國家規定2年,已經找不到開發商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此事物業公司已經盡責了,但是效果不好,樓上人家沒有裝修過,我可以肯定是開發商負全責,是施工質量問題,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協調上出了問題,開發商的施工隊可能在推卸責任,物業公司協調開發商已經靠不住了,你要知道你和開發商是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你完全可以直接找開發商領導給施工單位施壓要求施工隊維修,施工隊有質保金在開發商處,不會不聽開發商指揮的,物業公司對施工隊沒有經濟制約,一般施工隊也不把物業公司放在眼裡,如果開發商沒有下文,你可以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投訴開發商,**部門如果協調未果,你可以拿起法律的**告開發商,要求開發商修復並且賠償你的損失。如果你現在不這樣做以後後患無窮,損失更大。

7樓:點不著火機

都找!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啥狠用啥招!!找能找到的!!

8樓:來自龍泉書院亭亭玉立的翠鳥

先找到樓上看看原因,屬於物業就直接找物業。

9樓:匿名使用者

找物業啊物業有責任去解決類似的問題啊,如果是質量問題那就應該找業主了

樓上陽臺漏水誰負責

10樓:易書科技

1、找出滲水的原因

陽臺滲水的時候,首先第一步要找出滲水的原因,找出滲水的原因之後,才可以確定由誰來負責。通常有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業主使用不當和裝修不當三種原因,不同原因負責人也會不同。

2、開發商負責

一般情況下,如果房屋滲水在保修期之內,是房屋的開發商來負責的。如果陽臺漏水並且是在保修期內,但是開發商不想要負責,那麼可以自己找人進行維修。但是維修的費用可以總結下來,讓物業報給開發商進行補償。

但是裝修後的廚房、衛生間等地方,因為已經改變了形態,和交房時不同,就不是在維修範圍裡了。

3、造成滲水的人負責

如果是樓上的業主造成樓下陽臺的滲水,那麼就要由樓上的業主進行負責。要跟鄰居搞好關係,主動承擔責任,假如給其他的住戶帶來麻煩,那麼就要立刻進行修復和賠償。

本條內容**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1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為物業的責任。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12樓:金果

要看是什麼陽臺,如果是公共陽臺歸物業管,自己的陽臺是屬於個人管,物業是沒有責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

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13樓:

房屋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種: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

下面嘉程專家分別根據不同的房屋漏水原因進行責任認定分析。

方法/步驟

1、根據建設部頒佈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裝修後的房屋廚房、衛生間及室內陽臺等,因為改變了交房時的形態,故不在五年免費保修範疇。

)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2、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3、在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屋面、外牆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可以申請使用房屋維修**進行維修,房屋內設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業主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4、屬於公共設施造成的漏水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維修責任。

注意事項

建議,鄰里之間房屋出現漏水,雙方應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分清責任,妥善解決問題;在房屋維修時,相鄰人(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應當給予配合,不得藉故阻礙房屋維修。由於房屋裝修時容易導致滲漏,最好聘請具有法律主體資格的裝修公司承擔,並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案。

樓上陽臺漏水是誰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任何原因的漏水,都是由物業公司出面來跟各業主協商解決,我花了合格產品的價錢,買到不合格的產品,那樣的話誰會服?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碰到的問題屬於房屋相鄰關係主體之間的相鄰權糾紛,樓上的住戶對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因自己的房屋給相鄰關係他方權力造成損害的應主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相鄰關係的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本案當中樓上住戶的陽臺漏水波及到了樓下的住戶給樓下的住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已經構成了民法上的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所以樓下的住戶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及賠償損失,樓上住戶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主動給予賠償。樓上的住戶的做法是明顯的推脫責任,物業管理公司是對社群裡的業主共用部分房屋及其裝置承擔維修管理責任,而本案當中陽臺屬於業主的自有的。

如果屬於第三人的責任,樓上住戶可以在自己承擔責任後追究第三人的相關責任。

樓上漏水,樓上不管,物業不管,到底誰管?誰的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業主責任不可逃避,具體到樓上漏水所產生的責任,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物業公司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存在的只是物業服務合同關係,如果涉及到維修責任,也僅涉及公共物業、設施的維修責任,至於業主專有部分,除非與業主之間另有約定,否則,物業公司不擔責。

這個問題在法律規定上涉及的是相鄰權及物權保護。

(一)《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二)《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我家因樓上業主家漏水導致我家房屋裝修受損,在打官司,現在法院判決,因證據不足,敗訴。證據是有的

再上訴也沒用,怪你自己不知道早點忙集證據,算了吧,即使你再花時間精力也不會贏!樓上漏水,如何起訴?其實遇到這種情況非常容易解決,我們首先需要聯絡公安機關,讓公安機關幫助我們協調,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都會非常樂意處理這種事情的,因為這種事情如果鬧到法院的話,也是公安機關的失職,從表面上來看,這個責任就是...

樓上裝修漏水把我家弄溼了,現在就是床墊問題談不來,現在就一直拖著我,我現在該怎麼辦

聽我勸 樓上樓下抬頭不見,低頭見,算下來,大約相差500 600元,你只當倒了黴了。他既然說出這樣的話,肯定不是大肚的人。這個世界本來就有太多的不如意,太多的不平事。這點標的去起訴,法院是不受理的。你說怎麼辦呢!做過激的事,更沒必要,你說呢,兄弟!別吵別鬧,開個單子,把損失的東西,寫清楚物品名稱,品...

我家陽臺下雨漏水應該找誰管?是從我家樓上陽臺牆面的裂縫滲到我

樓上漏水到你家,你就是找他維修就好了!你這都過了5年防水質保期了,就是樓上的責任!不修就按下面辦 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鑑定報告 鑑定出來後,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