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問題,很複雜又很簡單,老人去世遺產怎麼分配?可以說是複雜也可以說是簡單

2022-08-19 05:45:12 字數 4267 閱讀 1326

1樓:

首先,我國法律保護的是合法的婚姻,你爸爸由於沒有離婚就和你媽媽在一起,此時應該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且還有你和你弟弟,你父親構成重婚罪(這是自訴案件,就是說沒有人起訴就沒有什麼事了)

其次,由於我國法律保護的是合法婚姻,也就是經過婚姻登記的婚姻。由於你媽媽沒有和你爸爸進行婚姻登記,所以如果你爸爸過世,有繼承權的是:你、你弟弟、結婚證上面的你爸爸的妻子即其共同兒子。

你的情況很複雜,但是法律上就是這樣規定的,要想將財產弄到你和你弟弟的手中基本沒可能,因為「那個男人」是你爸爸的兒子,他是肯定有繼承權的(除非他殺害你爸爸或者你或者你弟弟,他就喪失繼承權)。現在可以做的是你爸爸和先前的妻子辦理離婚和你媽媽辦理結婚登記,這樣你媽媽就可以有繼承權,而且你爸爸和你們共同生活,你便可以要求繼承遺產時多繼承些!

最後,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遺囑,讓你爸爸直接立個遺囑,直接將財產通過遺囑讓你和你弟弟繼承!這也是最簡單,也很有效的!

2樓:西安郝軍玲律師

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大家均等分配,不可能有你兄弟倆單獨繼承.

如果第一個妻子沒有離婚,第二個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否則構成重婚罪.

3樓:福一律所凌律師

以結婚證為準,沒有辦理註冊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的,在法律上不視為夫妻。

4樓:手機使用者

1、你父母有沒有扯過結婚證可以到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去查一查。2、如果你父母確實沒有辦理結婚證並且你父親沒有與原配辦理離婚,你父母不是法律上夫妻關係,可以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對戶籍資訊進行更正。3、上述2項成立,房產證上又只寫了你母親的名字,應該屬於她的個人財產,她可以任意處分。

4、如果你父母辦理了結婚證,房產是婚後取得則為夫妻共同財產,但你父母可以立遺囑,指定把房產留給你和你的弟弟。

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以你們的實質上的關係為準辦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當面諮詢。

縱橫法律網 張壽江律師

7樓:斯迪克_雷霆

簡單分析幾句,從描述情況看,你的生父母可能涉嫌重婚,而你和你的弟弟則可能屬於非婚生子女,但這件事情如果想解決,很關鍵的因素在你的生父,只要他立一份遺囑,所有遺產歸你生母、你和你弟弟,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說句不該說的,整件事情,你的生父責任很大!!

很簡單的遺產問題!!!速度幫幫我 15

8樓:yi家

先分出乙的個人部分,三間房及一萬元錢,剩下的三間房及一萬元錢是甲的個人財產,由乙和兩個子女共同繼承,一般是採取平均分配方法。

9樓:王依

先把共同財產分一半給乙。剩下的是遺產,然後按三份平分。

10樓:

你的問題有些不清楚,甲也房產所有人,什麼關係,不要參與分配?乙和兩個子女什麼關係?

如果繼承人乙和2個子女是同一順位(父母、夫妻、子女為第一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位),分配財產應按6間房的市價和存款的和均分,一般沒有第一順位才會按第二順位分配。

11樓:匿名使用者

6間房和2萬元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有一半是乙的。剩下的3間房、1萬元才是甲的遺產,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該評分

12樓:

如有有遺囑,按照遺囑來。

如果沒,則乙得2/3, 子女各得1/6

老人去世遺產怎麼分配?可以說是複雜也可以說是簡單

13樓:郭某某律師

房子現在誰的名字?前夫名字就前夫的財產及遺產,不關老人的事。錄音遺囑得有兩個見證人,並且遺囑裡處分他人財產是無效的,沒有兩個見證人也是無效的

存款就大女兒小女兒還有二兒子的女兒繼承,遺孀收了錢又沒出錢就大概不算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大女兒應該多分,小女兒應該少分,二兒子的女兒不應該少分。協商不成就法院起訴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14樓:我們想知道

問題很簡單,卻被死人給繞進去了。

死者為了達到有人養老送終的目的,始終故意沒有字據明確贍養人和繼承人關係。

現在可以完全忽略死者的錄音和口頭承諾,要以現實的贍養狀態做為主要的繼承依據。

根據《繼承法》,首先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再根據長期贍養狀態或參照「父系血緣生殖遺傳規則」確定贍養人。

父系血緣生殖遺傳規則,出嫁的女兒未長期贍養老人的,不參與遺產的繼承。

那麼,初步估計繼承人的是:

1,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的兒女或有贍養義務的養子女。

他們是,大女兒,二兒子,小女兒。

2,二兒子不在世的,由其子女提至第一順序繼承人,代替父親繼承遺產。

兒媳婦未改嫁的,且履行了贍養義務的,也應是二兒子的共同繼承人。

未改嫁的兒媳婦與子女,共同代替二兒子的繼承權,財產繼承人明確為女兒。

「二兒子由於約十年前去世 剩下一遺孀和一女兒 爺爺婆婆和大女兒商量過後 把一套舊房給了那遺孀 女兒」,這一套舊房可作為遺產由母女來繼承。

3,大女兒履行了長期贍養義務,遺產份額應占大頭。

其子改母姓不作為繼承理由,僅做為大女兒贍養行為的利益犧牲參考。

「鄉下的祖屋」,由大女兒繼承,並現金的2/3。

4,小女兒,如果不是生活條件太差,希望退出繼承,或可三方協商確定。

小女兒可繼承房子以外的其他遺產,如現金的1/3。

5,本著維繫親屬關係的原則,三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遺產繼承的分配。

遺產繼承協商妥善後,應書面記錄分配條款,一式三份,簽字畫押,各留依據。

建議,如有爭執不下的,可三方共同聘請一位律師出面,依法界定遺產繼承的分配方案。

有時候問題很複雜答案卻很簡單什麼意思

15樓:隨瑋針俠騫

因為要解決的問題很簡單,但是說起來的過程比較複雜,就是這麼個道理,慢慢思考就懂了

急!一個很複雜的遺產分配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原則是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人均分,c a適當多分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租賃權由原租賃人繼續承租

三、129房屋產權登記為奶奶,因此分配原則見一四、a如果能夠舉證曾經為129房屋出資,可以主張款項和利息先行扣除之後作為遺產分配。沒證據的話只能按照奶奶的遺產來分割。

17樓:上海楊律師

您可以親自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比較好。

18樓:

樓上廢話。。。

說還不如不說。。

遺產分配問題

19樓:勞資合規

如果遺囑內容 形式 程式合法當然有效,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繼承

20樓:八三老人

關鍵要看財產的所有權。

遺產分配問題

你父親的遺產是指你父母總財產的一半 另一半為你母親所有分配的時候不考慮你的叔叔伯伯 關鍵要看你是不是有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尚在否 你父親是否還有其他需要撫養的人 一般沒有其他的了 如果有兄弟姐妹和爺爺奶奶 則遺產為你 你母親 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按人數平均分如果都沒有 則遺產為你和你母親均分 動產 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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