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派出所立案了半年的失蹤人口。怎麼申請改立刑事案件?讓派出所主動偵查

2022-09-15 02:05:24 字數 6199 閱讀 5571

1樓:在五峰山夢遊的刺桐

到公安局刑警隊報案。或公安分局刑警中隊報案。

人口失蹤如何立案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應當回來的時間,卻沒有回來.沒有音訊,就具備報警的條件,也就是說,發現失蹤後即可報案。如果是立案的話,一般是失蹤48小時。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報案,如果當時不在戶籍地和經常居住地,應當向失蹤所在地的管轄派出所報案。一般情況下,失蹤24小時後才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失蹤人員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險,或者失蹤人員屬於未滿十週歲的少年兒童,或者屬於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均不受上述時間限制,均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擴充套件資料:

失蹤24小時報案,失蹤48小時立案。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隨時可以立案偵查。根據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資訊**與登記:

【第四條】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由失蹤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

【第五條】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應當登記受理,開展查詢工作。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接到有關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也應當登記受理。

其今對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情況的,應當報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審批後,移交刑偵部門。

所謂失蹤人員是指較長時間或因涉及災害、交通等事故,與家人、親友以及利害關係人失去聯絡的人員。

對與失蹤人員有債權債務糾紛的利害關係人要求查詢的,公安機關可拒絕提供查詢幫助,並告知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

3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可以隨時報案,但立案需要失蹤超過48 小時 後。 報案 (offense report/registration of damage)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將發現的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報告的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撥打****就可以了

提問十七年前就報案了,報的走失案,但是已經過去十七年了,還沒有這個人資訊,我爸十七年前去我姑奶家拜年,就從我姑奶家沒有資訊了。不知道是走失還是被害了。

回答那麼這個情況 目前的話

如果找不到的話 就沒辦法找到了

提問為啥呢?如果被害了,這個人就被害啦。如果現在從新調查這個案件怎麼調查。

回答這個情況 如果找不到 您們只能去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了

提問宣告死亡案件就結束了,還是調查此案件。

回答宣告死亡就結束了

如果你還想找 那麼繼續去派出所

提問我想調查這個案件,去公安局怎麼立案。

回答您覺得是意外失蹤 還是人為的呢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執法執勤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適用第一款的規

你去報案說您父親因為他殺

這種情況

提問十七年前報案是幾天後沒見我爸回來,我姑奶家裡人來說人走了,我家人都不知道啥情況,就立馬報案說走失了,十七年過去了一點資訊都沒有。

回答那麼這個情況

是要去調查的

你們中途有趣**認定嗎

提問這種情況去警察局怎樣翻查十七年前的案件,懷疑不是走失,啥證據都沒有。我姑奶家裡人,來我家就說走了,但是我家沒見人,我爸去他家發生的啥,我們家都不知道,就聽我姑奶家人說走了,不知道去哪了。去**認定啥?

回答那麼這個情況

說實話 死無對證了

過了這麼多年

沒有任何情況可以去證明的

更多23條

4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人口失蹤一般是失蹤48小時立案。

只要是應當回來的時間,卻沒有回來.沒有音訊,就具備報警的條件,也就是說,發現失蹤後即可報案。如果是立案的話,一般是失蹤48小時。

5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向社會公告!過一段時間看有沒有異常情況!如果有在向公安申請立案!

6樓:匿名使用者

對公安局來說,這樣的事太多了,忙不過來,立了案也沒時間調查,立不立案,沒什麼區別;或者是公安機關已知道下落了,但不便訴你。

我們公司最近就有過這樣的事,一個員工失蹤,公司和本人家屬都去報了案,派出所作完筆錄,叫你籤個名,叫回去等訊息,就再沒下文了,家裡人乾著急,也沒辦法。

10天后,這個員工回來了,結果是參加賭博被抓,拘留10天后,釋放了。

失蹤立案時間是48小時後。

你要真著急,就自己去釋出尋人啟示吧。

7樓:手機使用者

失蹤24小時就可以報案了,

你去報警的話,公安機關應該給你一張報警回執的(加蓋公章),可憑此回執隨時向公安機關詢問案件的進展.如果沒給你的話,一般就是沒立案了.你可以到該派出所的公安分局那裡去投訴.

鎮公安分局投訴未果的,可向市局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人口失蹤24小時以上公安機關應該可以立案

9樓:汪毓超

這個是以失蹤人失蹤的時間為準的~一般情況是48小時~

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後的程式是什麼

10樓:璇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一、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二、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三、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的,應當決定**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審理時,辯護律師為被告人辯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11樓:四哥有法說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一、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二、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三、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的,應當決定**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審理時,辯護律師為被告人辯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被派出所立案後,做了筆錄,在派出所做了筆錄是不是就是常說的立案了?

4年前就立案,請問你是什麼時候到案做的筆錄,有沒有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比如刑拘 取保候審之類的,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構成犯罪要移送起訴到檢察機關的,不可能拖到四年,如果夠不上違法犯罪,那就得撤銷案件,也不可能需要四年時間,我分析有可能你已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錄入了人員系統,在辦理貸款業務的時候會查詢到,如...

如果立案會留案底嗎,派出所立案後,會留案底嗎

按法律規定這個當然會了!不過為了破案率,一般是沒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會立案的!只是做一些筆錄!要看被你打的那人的傷情是否達到輕傷以上,如果達不到公安機關就不可能立案,就只能按治安案件處理。肯定會有的,派出所打架鬥毆都會有案底,有案底回頭出國護照啥的,什麼子女都會有影響 小案子不會留底,也不會影響當兵的。...

報警回執單怎麼查,派出所立案回執單怎樣在網上可以查詢到

查詢方法 1 撥打受案派出所的 2 直接聯絡辦案民警。如果受案了,受案回執上會寫的很清楚的。報警回執是公安機關發給前來報警的群眾,表示已受理該人報警的一種憑據。報警回執上有報警人的姓名 公安機關對報警人反映情況將依法處理的承諾 報警聯絡 警務監督 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內容。報警回執是公安機關發給前來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