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兩年了,派出所一直不立案,現在有證人了,還能立案嗎

2022-12-03 03:35:10 字數 5729 閱讀 5073

1樓:烏鴉吻

可以立案的,只要有確鑿的證據,和醫院的住院手續,輕傷鑑定,有目擊證人就可以立案的,派出所不立案。就在更上一級的去立案麼,會有人給你解決問題的

2樓:龍之韻

輕傷害要有有資質的傷害鑑定機構的等級證明,同時要有被傷害的人證、物證,派出所兩年沒立案,可能是因為你的有關證據不足,如果現在已滿足了立案條件,當然可以立案了。

3樓:如理如法的養生

建議你去上一級舉報本地的派出所不作為。構成輕傷肯定是可以立案的!

4樓:後再來

我認為證據確鑿可以立案,因為重大傷害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尤其是殺人案件。

5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兩年不立案,估計是證據不足,現在有證據證明刑事犯罪,有證人了,應該可以立案的。

6樓:在神農頂洗衣服的布偶貓

只要有權威機關的傷情鑑定,以及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案。

7樓:唐山

如果你在派出所有備案的話現在有了新的證據或證人是可以要求派出所立案偵查的!

8樓:yhk肖劍

只要證據確鑿,人證物證都有的話,是可以立案的

9樓:雲生韻飛

報警有證人的話是可以立案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害如果已經堅定了,派出所不立案,你可以去檢察院或者法院,都可以,所以去法院吧!

11樓:庫河

輕傷兩了,派出所一直不立案,現在有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12樓:房理全

有醫院鑑定書,自己的住院憑證,證人可以立案了,那就帶著證人去吧

輕傷立案了沒證人派出所一直不處理咋辦呢

13樓:蘇義飛律師合肥

1、可以向人民檢查院偵查監督部門提出要求公安機關立案申請,或者對有證據能證明的刑事案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2、通過第一種方法不行的,就向上級公安機關、人大投訴警察不作為。 3、可以委託律師全權處理,律師受理後應當在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公安機關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輕傷二級的,一般可以要求賠償5-8萬元(不含醫療費);如果構成輕傷一級的,可以要求10萬元左右(不含醫療費)賠償。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寫諒解書,達到減輕從輕處罰,如果沒有諒解書的,一般都是判決實刑的。

輕傷各種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

刑事案件輕傷,派出所立案後一直以對方不承認,也沒有目擊證人,證據不足為由拖著不處理,我該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規定,因故意傷害經法醫鑑定達到輕傷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式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對公安機關複議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15樓:北京崔斌律師

你好,受害者的控訴就是證據,你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強制措施,調查處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說的情況建議去公安局投訴,或者去檢察院控訴

我媽被打沒輕傷二,立案了。派出所叫找證人,我找了兩個證人,派出所說不夠完善,在找,我找不出來了,該

17樓:興弘懿

證人不願意出面作證,有錄音也可以。你家只要找到證據證明你媽確實是被人打傷的就可以報案請求警察立案處理,至於是誰打的,應是由公安立案調查取證的職責。證人只不過是證據之一,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2023年3月14日頒佈,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證據中之規定: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所以針對以上內容,看現場附近是否有監控錄影能拍到畫面、證人不願出面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進行錄音作證等方式來進行證明,並報警先進行傷情鑑定,然後去醫院將傷情處理好。

18樓:戚廣利

你媽被打造成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公安機關立案後,應當調查取證,被害人可以提供相關線索,派出所叫找證人,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

19樓:

1.依據刑事訴訟法,一般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證義務,除非不能辨別是非和正確表達。可以向辦案人員說明情況,辦案人員可以依法詢問證人。

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訓誡,情節嚴重的,可以拘留。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第一百二十二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第一百八十八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立案了派出所就會去取證,為何你找證人?還二個不夠?你怎麼再找?

是你在辦案嗎?你找的是什麼證人呢?不經派出所查證的證人他們會採納?

如果派出所的人要你去你找證人的,哪你就該警覺了。下面就不用說下去了。

21樓:塔頂的巔峰

被人打成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及時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接到報案就是立案偵查,發現尋找證據。如果公安局不能立案,可以向檢察院反映情況,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可以要求公安局立案。

22樓:永夜

像你這樣不如直接授權律師代辦

23樓:匿名使用者

寄左省杜拾遺(岑參)

把人打成輕傷了,派出所說當時沒證人不能立案不能抓人,說可以調解,但那方不願意調解,該怎麼辦呢?謝謝

24樓:腦瓜子有包

到法院起訴,這個來我源感覺他家肯定有人,利用一些手段蒐集證據,比如給他打**說這個事情,**錄音,儘量套出是他打人的話題,就是證據,派出所不受理就往上面告,前提是你的有一點對你有利的證據,監控錄影啦,還有人證,基本上兩個人咬死他打的人就ok了,

25樓:很不錯

以後好好做人,修身養性。孝順父母。自然脾氣就會好,而且做事順心,也不會在意小事。

26樓:匿名使用者

找找案發地點附近有沒有攝像頭

輕傷派出所已立案還能調解嗎

27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此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那麼什麼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呢?

根據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但也有個限制條件,一個是必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規定的犯罪案件,且是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第二,必須是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因此,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雙方達成和解,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28樓:天津市劉律師

可以調解,包括到法院之後也可以調解,但調解是雙方自願的,一方不認可,就無法調解

29樓:博愛傑傑

1,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案屬公訴案件,是否撤案處理,由辦案機關決定,就連受害人都無權左右案件的進展。達成賠償協議只不過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而已,並不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責任,除非辦案機關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輕傷,證人筆錄與受害方不一致派出所以事實不清不予立案。讓自訴。對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除了要詢問目擊證人,還是要詢問報案人和結合法醫鑑定。不知道您的法醫鑑定是公安機關通知您去做的還是您自行去做的?

另外,根據您所描述的內容來看,公安機關以「事實不清」為由不予立案是缺乏依據的。在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甲、乙、丙三人中誰對您造成傷害的,可由三人進行連帶責任。

對於造成受害人輕傷的案件,是可以通過公安機關進行調解的。公安機關通常的做法是將雙方帶到派出所,對施暴者予以拘留,在案件調查清楚後,可徵求受害人的意見,達成調解協議,並由公安機關作為調解第三方,雙方簽字確認,此案可結案。

根據您所提供的描述,您可要求公安機關對此事出具《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如存在異議可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

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局有責任查清案情。實在查不清誰打的,有可能只有民事責任,當然主要看你對打傷你的人是不是十分肯定。一定要具體到個人。

我弟被打成輕傷一級,但是派出所一直不抓人怎麼辦

如果來你確定公安機關 自有收 賂的行為 可以直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投訴舉報。否則 就你弟弟的案件,公安機關不受理立案,你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 控告 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

我弟弟被人打為輕傷一級,但派出所一直推脫不抓人。我該怎樣投訴

被人來打成輕傷,首先應當向 自 報案,由 對傷情做出鑑定 達到輕傷以上的,應當由司法機關追究 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派出所不採取措施,當事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另外,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八條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 輕傷 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

被人打成輕傷二級,和輕微傷,派出所一直不給說法怎麼辦

被人打成輕傷二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如果派出所一直不給說法應當向檢察院反映情況。打架一方輕傷二級,另一方輕微傷,對方不調解,派出所會怎麼處理?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