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戶籍沒遷到女方家,孩子的戶口可以上到女方家嗎?還隨男方的姓

2022-09-21 00:25:08 字數 6124 閱讀 3345

1樓:帳號已登出

當然可以

孩子可以隨父母任意一方姓,戶口也可隨父母任意一方,二者沒有必然聯絡

2樓:匿名使用者

規定是,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註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

《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2015〕96號》規定: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男方家領結婚證,男方的戶口能遷到女方家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方遷戶口到女方家裡需要的材料:

1、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3、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4、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5、縣戶**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6、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7、遷出的派出所登出戶口;

8、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4樓:

能,只要夫妻結婚,5年以上就可以因工作需要遷到方便的地方

5樓:如實的愛

領了結婚證,那麼你們就是合法的夫妻,戶口是可以遷到女方家裡去的,如果你要選擇教過到女方家,那你就要去結婚證,戶口本到女方這邊的戶籍所在地的戶口辦理處,填寫夫妻投靠申請表,然後要讓那些工作人員出俱同意戶口遷入證明,到你這邊的戶口辦理處辦理遷出,再拿這些證件證明到女方這邊的戶口辦理個辦理上戶口就可以了.

6樓:湖北的王威

可以的,婚姻男女平等,財產分支

7樓:令清疏

我感覺男方家領結婚證,男方的戶口是可以遷到女方家的,前提是女方家那邊要協商好,能接受才可以的

男方戶口遷到女方家,但是孩子還是跟男方姓,這屬於入贅嗎?

8樓:尚正吉鴻信

入贅不一定要把戶口遷到女方家嗎。如果戶口遷到女方,結婚證不可以在男方家所在地領。以後小孩可以跟男方姓。

小孩的戶口不可以落在男方家。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是否入贅,有義務撫養女方父母。

男方戶口遷到女方家,但是孩子還是跟男方姓,這屬於入贅嗎? 10

9樓:jayden_醫生

不屬於,入贅的標準主要是孩子跟母親姓其次是結婚費用由女方負責,婚後利用女方的生產力或生產資料生活

10樓:八三老人

孩子的姓氏隨附隨母都是可以的。至於入贅不屬於法律問題,屬於一種民間習俗。

11樓:我要的文章

看男方遷入戶口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不是事前說好的,就不叫入贅。

12樓:xiaoxiao璇兒

不屬於,入贅這種說法算民間說法

13樓:殘影煜

我也和你一樣,現在老婆要和我離婚,現在什麼都得不到,心裡好苦啊

女方戶口已遷至男方家 小孩上戶口可以隨女方姓嗎

14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國家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孩子的姓氏是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的,若孩子辦理戶口遷移到另外一方的時候,需要更改姓氏或者名字的是要求辦理好戶口遷移以後,再帶上相關的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申請更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子女在未成年前,不論父母是否離婚或再婚,對子女姓名的變更應協商一致,否則不得變更。

16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的姓名當然都是隨便啟的。

試具體情況,可以考慮起訴離婚,再把戶口遷出來吧,不然,以後再離婚,還要再給孩子把戶口遷出來,某些事情挺麻煩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一下吧。你們感情破裂,但孩子是無辜的,無論採取哪種方法,我相信你們兩個都不願孩子受到傷害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經過男方同意才能更改姓

縱橫法律網 嚴亨春律師

小孩上在女方家上戶口可以按男方姓嗎

19樓:

可以,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父母在子女出生後,可以協商以誰的姓作為子女的姓氏。

這樣突出了父母對子女姓氏決定權的平等,進一步體現了男女平等和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原則。

2023年11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明文規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該立法解釋採用「列舉+一般條款」的形式,明確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子女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的三種情形。

20樓:正氣長春

小孩在女方家上戶口,完全可以讓孩子隨男方姓氏。

如果小孩要隨男方的姓氏,應在辦理出生證明時,就登記為男方姓氏,否則,派出所在給小孩落戶時,會按照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填寫。

小孩上戶口,隨爸爸或者隨媽媽,雙方可以自由選擇。

21樓:蝸居在樹上

小孩入戶登記依據出生醫學證明上登記的資訊為準,可以選擇隨父或隨母入戶。

22樓:噹噹噹當

出生證明上怎麼寫的就怎麼落戶

婚後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就意味著是做上門女婿(入贅)嗎?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小孩出生隨哪方姓有規定嗎? 10

2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並不意味著是做上門女婿(入贅)。而且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小孩出生隨哪方姓並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是由雙反協商共同達成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並不意味著入贅,

孩子也照樣可以隨男方的姓氏,

只是需要跟妻子溝通好,(別妻子確實有這種想法,而沒有做溝通工作,到給孩子上戶口時再鬧不愉快)

姓誰的姓氏都無所謂的。

如果你介意,就跟妻子問問清楚~

戶口是不管有沒有親戚朋友關係,只要是戶主接收,那戶口就可以落在他人家裡,這沒什麼問題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與入贅和孩子的姓沒有必然的聯絡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暈一個大男人,孩子當然要跟你姓才對了.

27樓:大女孩

嗯,我也覺得樓上說得對。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四川的,因為我們村大多是獨生子女且快成為開發

區,所以很多女孩子雖然結婚了,但並沒有拿戶口走,且有很多人還將男方的發戶口落入女方,孩子大多是跟男方姓,但也有很多是生兩個一個姓一個(四川有政策說農村人口男方到女方落戶,且女方為獨生子的可以生第二胎)。不過我個人認為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小孩要跟雙方定,不是在那方出生就隨方

30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就意味著是做上門女婿(入贅)這個目前沒有明確的界定

31樓:愛與不愛在心口

以前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算是入贅,不過現在社會不一樣了,就看你們兩個人協商嘍

32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遷到女方家與是否是上門女婿沒有直接關係,孩子隨父姓還是母姓可以自由選擇。

33樓:匿名使用者

1、不一定

2、根據地方不同,沒統一規定

34樓:百靈小利

這個你和老婆商量下就可以了

35樓:臣服小弟

其實什麼都不重要~!兩人真的相愛就好了~!現在離婚的夠多了吧~連兒子都不要也打把的是~!什麼形式,什麼世俗都是假的~!

36樓:匿名使用者

入贅是封建時代的說法了,基本意思是男方也要跟女方姓,變成女方家的兒子,所以說孩子的姓氏也是確定了。

現在說入贅,一般就是指女方家裡各方面比較強勢,婚後夫妻與女方原生家庭關係緊密。如果你戶口遷入女方家,會讓人有入贅的感覺,但是你肯定是不需要改姓氏的。

孩子的姓氏,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可以跟父親,也可以跟母親,這個自由選擇。

不過如果女方家比較強勢且對你們婚後的生活很有影響力,然後女方家庭又希望孩子跟母親姓的話,你估計要面臨比較大的壓力。

37樓:龐書心

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無論戶口落在**居住在哪方,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對雙方父母的撫養義務平等,在孩子姓名決定權上也是平等的。

3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中沒有規定婚後戶口一定要在男方或女方中。 入贅是封建傳統的形式,稱呼,做法。婚姻法中沒有明確的定義。 孩子的姓氏取決於雙方協商。

39樓:匿名使用者

入贅這個問題很難界定哦。最主要還是看女方怎麼認為?就是要看女方家如何要求了。畢竟現在已經是21世紀,入贅不會像封建社會有那麼多條條框框。

40樓:靜待月明

不是入贅。

婚姻法上明確說明小孩隨哪方姓都行,只是要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41樓:洋洋

沒有,一般還是隨男姓。但現在社會了嗎,很多家庭也有跟女方姓的,也有一個跟男姓,一個跟女姓。可以協商協商》

42樓:

如果是在過去,

這種基本上算是入贅了,

孩子也會跟著母親姓的。

但是,現在都沒有這些規矩了,

孩子跟誰姓都可以的。

婚後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就意味著是做上門女婿(入贅)嗎?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小孩出生隨哪方姓有規定嗎?

43樓:操昊東安寒

上門女婿並非法律術語,個人理解而已。

子女姓氏問題也沒有規定,可以隨男方,也可以隨女方,甚至還可以兩方都不隨,另取一個姓。

44樓:通夏蘭捷群

婚後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家裡並不意味著是做上門女婿(入贅)。而且男方戶口遷入女方小孩出生隨哪方姓並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是由雙反協商共同達成的。

結婚後女方戶口一定要遷到男方家嗎

結婚後戶口是否遷入男方家是自願的,不是一定要遷入南非家。結婚的男女雙方享有戶口遷移的自主決定權,女方可以牽往男方戶口,男方也可以牽往女方戶口,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女方一定要牽往男方戶口。根據我國 婚姻法 第9條的規定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結婚後戶口遷到男方家,女方身份證需要從新辦嗎

不需要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規定 第十一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 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 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 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

結婚後男方家拆遷女方戶口沒遷進男方家裡有沒有份呢

法律依據是沒有的,但你應根據實際情況,拿著結婚證,村居委會開具證明,與拆遷補償單位據理力爭,盡人事,順天意。爭取過了還沒有隻有認命運。千萬不要用不正當不符合法律的方法和手段去爭取啊。沒有!拆遷分房差人頭。人口多房子大。結婚後女方要遷戶口到男方家嗎?遷戶抄口是你自願的!孩子落戶口 在父母bai兩邊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