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法律性的問題

2022-10-04 02:20:09 字數 975 閱讀 6018

1樓:匿名使用者

1、明確一點標的額多大?如果數額較大,才會啟動訴訟,老百姓誰想耗幾個月打官司,勝負不說,到強制執行階段,錢還不定能拿回來。通常老百姓不會打官司,所以 。

2、二房東轉租是否合法,這個要看房屋所有人和二房東之間的合同,和你沒有關係,即使未經所有人同意轉租,你也不能主張合同無效,因為對你而言,二房東已經實際履行合同,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主張違約或者無效也是原房東的權利,不是你的。

3、你搬走算不算違約要看你們的合同。不過可以確定押金已經通過實際行為變更為100.

合同是否要求你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是否不能要回房租等等,這些要看你籤的合同。說不定100元也不用付。

2樓:

你已經交了房租,而且水電費付清了,他評什麼要起訴你;再說你們只簽了5個月的短期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沒有那麼嚴重的。對方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因此無權就此事訴訟,除非對方有產權人的授權委託。但你要記得,今後如果再租賃房屋一定要與產權人直接簽訂協議。

要看產權證書,要查對產權人姓名與該人是否一致。有差異的不可租賃。有很多因租賃不合格,產生後果的,在這裡提請你特別注意。

還好,你這次還不算虧。

關於租房的,希望懂法律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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