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房子到底算誰的,婚前買的房子,到底是誰的

2022-11-16 16:55:04 字數 4863 閱讀 6448

1樓:鑽誠投資擔保****

婚前誰首付,房子就歸誰《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專業版解讀:司法解釋第一次明確了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2樓:高階法律顧問

婚前買房,只登記在你名下,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婚後有繼續還貸的,該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離婚,房子歸你,但你需要將該部分按房子折算成現金給你配偶,包括房子增值部分。

婚前買的房子,到底是誰的

3樓:張

婚前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子屬於個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有另外約定的除外。

根據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可理解為:只要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屋,婚後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如果是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屋,那麼即使產權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該房屋卻為夫妻雙方所共有。

擴充套件資料

可以將婚前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歸結為以下幾種情形:

1、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並且已經支付全額房款;或者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且婚前該房產已無抵押貸款,則該房產在婚後仍屬於個人財產。

2、婚前以個人名義並且利用按揭貸款購買,婚後共同還貸或以自己存款還貸,該房產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3、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在新《婚姻法》頒佈實施(即2023年4月28日)前已經結婚滿8年,則該房產屬於共有財產;如未滿8年,則仍屬個人財產。

4、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該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

4樓:智者總要千慮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出資,女方應償還男方房款。

界定婚前房產歸屬

一、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援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 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因 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 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三、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四、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 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

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 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 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 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同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 出補償。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七、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 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婚前貸款買房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父母贈與房屋的歸屬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婚內財產分割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6樓:比佛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在還貸,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財產,婚後還貸部分算。離婚時該套房產的歸屬先由你們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該套房產應該歸你個人所有,但對於另一方還貸及增值部分,應該給對方一定的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樓:二大媽有話說

婚前買房,該登記誰的名字?切記:5種情形,不同結果!

8樓:說了有團隊精神

如果夫妻兩個人,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了房子,而且也取得了房產證,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婚前財產,當然是歸婚前購買房屋者

如果婚前購買的房子,而合同上寫的卻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且本身也沒有什麼特殊的約定,這個房子的產權應該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還有一種情況是婚前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卻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房子不能證明購房時,另一人有出資的行為,那房子有可能就會定義為房產證上所屬人的房產,為婚前財產

9樓:

婚前的房子,誰買的就是誰的。但是如果是貸款買的,由另一方幫忙還貸那就要給另一方一部分或給予賠償。

10樓:艾薇兒

看看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那就屬於誰了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子算誰的

1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貸款買房分幾種情況,供參考:

1、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 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 為夫妻共有財產。

比較複雜的情況。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 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婚前買的房子?婚前購買的房子

首先根據新婚姻法對個人財產的範圍也進行了一定的調整,在新婚姻法的規定下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且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為婚前個人財產。解釋為 如果一方婚前首付買房,並且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不過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選擇共同還款,則還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

婚前買的房子

婚姻法 中關於婚前財產的規定,指的是在結婚前由男 女方一次性付款購買的房屋.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你是在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屋,結婚後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貸款的,從法律意義來說,你的房屋還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房子也不全是你的,但你佔有的比例會高於對方。如果結婚後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貸款,如...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女方有份嗎,婚前給女方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結婚時已經還完貸款,那麼婚後就算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過後繼續還貸款,還的那部分就算夫妻共同財產的,女方是可以分割的。一般需要根據房子的實際出資情況確定,如果有證明可以說明,房子的確是有你出資,那就可以得到一部分產權。至於婚後財產分配是否會有一部分產權分配,也很你是否出錢有關係。確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