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認識5年 登記結婚4年 現在要離婚 我能問他拿錢嗎

2022-11-29 01:50:06 字數 5419 閱讀 9060

1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是受保護的合法夫妻,現在離婚你們如果沒有孩子跟你是不能要生活費的,但是你們夫妻名下的財產,房子啊,車啊,等等,都有你的一半。維護好自己的權益吧。

2樓:來自長城時髦的蘆筍

登記了就是合法夫妻,受到法律保護

登記之後所產生的財富或money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財產的分配,存款的分配,如有債務也要進行債務的分配。

至於青春費,法律上沒有這項條款

時間可以把一個人變的蒼老,但不能改變一個人的幸福跟網友見面可以暫時的得到滿足,但隨之而來的是夫妻矛盾,青春虛度!

3樓:

這樣的夫妻是合法的,如果想要得到補償,也是合情合理的,為什麼感情缺少信任呢,如果可以不離婚,建議你找一份自己的工作,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滿一些,這樣就不會導致天天上網了,假如有感情是不會輕意分開的,如果沒有了感情,那還是彼此放手吧,但希望你靠自己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不依賴他人。

4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結婚在法律上就是結婚。離婚的話青春費恐怕拿不到,但離婚時財產分割,法院應照顧無明顯過錯一方。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說什麼青春費的話。

你要等他,這個決定是你自己做出的,人就要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的。

6樓:周南律師

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原則上均為共同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結婚就是法律夫妻關係,安婚姻法辦事,就是你們的財產就是夫妻財產

我和我老公2023年5月10日登記結婚,我們認識四年多,老公現在覺得和我性格不合適。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心裡應該是依然愛著老公吧,要不也不會用冤家來形容,你好好的想一下,你脾氣不好跟在**的病有多少關係,如果有很大關係,那麼你應該乖乖的認錯,說一下愛發脾氣的原因,互相理解了就沒有那麼多的架打了,你也應該告訴你老公,結婚和離婚不是可以隨便拿出來說的,男人應該有責任心,如果他真的輕易說放棄就你們的感情,那麼這個男人你好好想清楚吧,每個人的路都需要自己去選擇,幸福的婚姻是付出的多回報的更多,祝你幸福

9樓:小小王二

能過得下去就一起過,要是實在過不下去,離了也好

老公是獨生子女,財產寫的都是他父母的名字,我們結婚快4年了,如果離婚我能分到他家的財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分配偶的財產,他父母分不到。

1.《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4.《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5.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11樓:吉芷琪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15、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6、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18、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19、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0、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21、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22、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房子你是拿不到的

不屬於你老公

車可以分到一半

還有你們的存款

所有屬於你們值錢的一切

都可以分的

我和老公經人介紹認識談了5年結婚,現我和丈夫結婚10年由於性格的差異分分合合現在想離婚有勝算嗎法律幫助

13樓:果果媽

孩子監護權是你的話 撫養費一定是他出了 !

去當地 律師事務所 花個幾十塊錢諮詢費 什麼事都懂了。。。

14樓:水晶湖殺手

這個情況

既然成為夫妻

有什麼問題可多溝通

多理解有什麼矛盾做下來大家談談解決

如果不行的話

可協議離婚,寫好協議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不成

可以夫妻婚後未建立真實感情為理由起訴離婚

具體你還要向法院提供你們沒有真實感情的依據和理由,以及相關證據法院可當庭判決離婚!

如果證據不充足

法院判決調節

你可再過6個月繼續以相同理由起訴,就可以離婚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多分一點錢,還是想人財兩得呀.真是貪心.

16樓:

什麼叫勝算?你是隻要離婚還是要分財產?

我想離婚,我跟我老公認識4年了,結婚到現在一年多,有個10個月大的孩子,我老公很喜歡買彩票,一年多... 20

17樓:匿名使用者

患難夫妻,你應該能體會到他現在心境。他希望有朝一日能一夜暴富,你和家人都能過的幸福輕鬆點。你應該好好和他談談,生活踏踏實實的,暫不奢求大富大貴,過過小日子就很滿足。

他現在應該很需要你的理解。其實外界的要求對他過高,壓力太大他往往選擇搏一把。有本錢他下注會更大,但彩票大獎概率是1700萬分子一。

與其投進彩票這麼多還不如建一個風險保障賬戶,將部分富餘資金存入以備不時之需,這樣去消除他的不安全感更實際更有效。

18樓:匿名使用者

找一位你老公特別敬重的人,跟他(特別敬重的人)把事情說一下,讓他和你老公講講道理,看看你老公會不會聽,祝福你,切記人是需要引導的,不是一味的對著幹,但願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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