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兩個月後洩露公司產品配方算違法嗎

2022-12-04 12:45:09 字數 4301 閱讀 3184

1樓:微風

離職兩個月後洩露公司產品配方屬於違法行為,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原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機密屬於勞動者的義務,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產品配方屬於商業機密,員工離職多久都不能洩露,否則企業都有權起訴該員工,這個和離職多久沒有關係,關鍵看洩露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嚴重的需要一套承擔法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也算是洩露商業機密吧

如果公司不幹了販賣人家企業機密配方違法嗎?

4樓:嘆笑一世傾城

要根據具體情況和對企業造成的傷害來確認。

洩露商業機密判刑問題。如果是涉及商業祕密在籤合同的時候有保密條款是可以再追究責任的。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本條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員工離職前公司讓其刪除手機內的產品配方其拒不履行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不履行的話,它是有違法的相關的規定的,如果因為這個導致的公司損失的,公司有權找他要求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產品配方屬於公司的財產。

如果員工之前入職時候簽訂過相關的保密協議,可以依法追究其責任,將其上訴。

未簽訂保密協議如果產品配方得到外傳,也可以追究其相關責任,但是比較困難了。

7樓:騎實可還行

產品配方是企業的財產,他無權帶走,如果你們有合同可以按合同的規定處理,並且告訴他如果不刪除,你們企業可以保留起訴他的權力,用法律來追究他的違法行為。

急急急!!公司以我洩露公司機密為由起訴我。我該怎麼應付?大家幫幫我!

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9樓:毛大壯

你沒有籤保密協議就沒關係,能把你怎麼樣啊?無憑無據的,別怕,我也是搞it的都有籤保密協議

10樓:匿名使用者

放寬心,從你描述的情形看,你沒有任何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要是依據和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中的保密條款,況且承擔保密義務的員工法律也有範圍規定的。

公司跟員工算成本,離職是否能帶走一些東西?

12樓:

你想帶走什麼?

公司應該是在計算銷售提成的時候,給你核算成本吧?一般離職結算都不會去算這些成本。

13樓:幽幽閃爍爍

如果是你自己出錢買的,自然就是屬於你自己的私人物品,離職時自然是可以帶走的。如果是公司的東西,那麼離職時的交接手續中就有歸還所有的屬於公司的物品的。

公司被封了, 在職人員都被抓了,已離職兩個月會有影響嗎?

14樓:微風

公司被封了, 在職人員都被抓了,勞動者已離職兩個月,如果勞動者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或者存在犯罪事實的,勞動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在那家公司從事非法活動,或者你的違反很輕又屬於從犯,一般還是懶得來找你的麻煩。

16樓:芙蓉溪畔

應該沒啥影響吧,因為什麼事被抓的

離職後,與原來公司做同一個客戶,違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是專利的產品,你是可以自己找客戶的。我老闆以前做高階工程師的,現在也自己辦公司,也把以前的客戶作為自己的

18樓:sunny水色胭脂

不算違法吧。。公司生產的東西又不是它的專利。客戶的話,合同本來就是雙方自願的,應該沒事

19樓:戚廣利

離職後與原來公司做同一個客戶不違法,但如果與公司簽訂了協議,可能造成違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20樓:來自楚秀園單純的九里香

離職後與原來公司做同樣的產品供給同一個客戶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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