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合同法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標準是什麼

2023-02-13 23:10:05 字數 5372 閱讀 1100

1樓:網友

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二、房屋租賃違約金比例。

1、房屋租賃協議違約金應該付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2、「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隻能適用於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於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沒有明確的規定的,主要還是看你們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

3樓:aa微湖來客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那麼關於房屋租賃違約金規定是什麼呢?

《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國家規定房屋出租違約金怎麼賠付?

4樓:韓飛律師

國家規定房屋出租違約金賠付標準是:一、一種是賣方不履行。按照客觀的計算方法,損失額的計算應以貨物的市場**與合同**之間的差額作為標準,在以客觀標準計算損失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這一標準僅適用於合同標的物**不斷**的情況。如果合同標的物的**是在不斷**,那麼買方就不存在損失賠償的計算問題。當然,如果違約行為給買方造成了其他損失或合同訂有違約金條款,買方仍可要求賠償或要求支付違約金。

二、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如果履行地沒有市場,難以確定客觀的市場**,在此情況下,應當以買方最容易購買替代物的地點的市場**加上合理的運輸費用作為計算損失額的依據。

三、在計算損失額時,還應考慮各種受害人應節省的費用和應減輕的損失。因為違約發生以後受害人負有減輕損失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一義務,就應自行承擔這一部分損失,從而應將不合理擴大的損失從損失總額中扣除。

5樓:法律快車

房東違約,在租賃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的情形,則依據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只約定了損失的計算方法的,則按照該方法計算損失,該損失由房東承擔。根據2023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6樓:單大俠

和中介公司簽了租房合同 但是籤合同時沒有看條款 說違約退租要賠付兩個月的房租 因為一般都是一個月 並且我提前兩個月轉租 已經搬走 他們一直沒有轉租出去 現在 又找我續租 或者算我違約 押金已有4200 還要我支付一個月房租3200 我好氣。

7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主要看合同內容,一般合同內容是違約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也有1年房租總額的20%.這個主要看合同上怎麼寫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有不明確的地方,不好解答。1.是否和房主簽訂了書面的租賃合同。2.在承租期間,己方有無違約現象。請完善提問後,才好解答。

9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租你的房子住就證明別人是外地的,現在人在外面不容易啊,他押金不要了,暫時要另外找房子,沒找到多住幾天很正常的,都有難處,大家互相理解一下,你也沒什麼損失,至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問題,一點小錢值得嗎,你說呢!!!

10樓:安佐法律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房屋出租違約有很多種方式,違約型別多樣,違約金根據違約情況具體賠付。違約包括出租人的違約和承租人的違約,比如,承租人未按規定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對租賃物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維修後,出租人應該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等;稱租人轉租,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承租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規定一般是多少,標準是什麼

11樓:搜狐焦點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租房違約金的處理:

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12樓:慶帥考研老師

如果是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違約金通常規定是2000元,如果是房東違約了,那麼房東需要返回違約金,同時支付給租客2000元,如果是租戶違約了,那麼房東不返還違約金。

簽訂合同。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 律上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詐、脅 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13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違約金的賠償不但要根據合同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數額的約定計算,守約方還要證明因一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如果違約金約定數額超過所違約行為所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減少,如果少於違約行為造成損失的,可以適當增加。

至於實際的違約賠償數額是多少,應結合雙方交易所產生的費用:如中介費用、利息損失、可得利益等。

關於房屋租賃違約金的限額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規定租房子必須要交違約金,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合同違約的處罰條款。

15樓:網友

合同的違約金可以自行約定,但是一般超過該合同總額的30%且超過損失的總額的話,一般法院不會予以支援。

16樓:丹陽律師吳衛東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的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因此房屋租賃違約金不能確定一個明確數額的限額,只能在個案中根據對方的損失大小,並根據法律規定的其他因素來確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合同法規定違約金賠償標準是多少,新合同法違約金賠償是多少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 第114條第2款規定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新合同法違約金賠償是多少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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