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該問他拿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嗎?

2023-03-23 12:05:05 字數 3278 閱讀 1982

1樓:環白竹

你的心情現在真的很難受是嗎?

我同意你的意見,拿出你的勇氣,不要老讓他覺得你就應該受欺負,去找他要手機,然後當著他的面摔碎,我知道你會心痛,不是因為,摔壞手機,心疼錢,而是因為,你們之間的感情。也許你這麼一摔,他就清醒了,想到你對他的好,就會後悔他以前做的事情,但是你不要再回頭,讓他後悔一輩子,然後找個更好的男的嫁了。

朋友,想開點,為對你好的人付出值的,但是為那種不值得你付出的人付出,就真的沒必要了。

不管怎樣,祝你幸福!!!

2樓:若若的科科

分手後首先不該去想別的,想想怎麼安定一下自己的心情。因為這個時候的人是最脆弱的。很容易做出很多異想不到的事。

其次從悲痛中走出來,重新面對身邊的每一個人。不能完全或者很久的沉悶在失戀中。

你要拿回你的東西是很正常的。但是你拿回來了卻想粉碎,什麼的。我覺得沒必要``自己好好想想就是了。

最主要是心情。心情好了你就覺得沒那麼在乎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 既然分手了就該忘掉這段傷心的往事 要回來又有什麼用 摔了又有什麼用 不過是一時衝動而已 看你對他的描述 感覺他不是個好男人 和這種人生氣不值得 他用著你的手機 或許有天他良心發現了會感到內疚呢 不過他回來找你你千萬不要回頭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愛。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不要用了,既然他那麼不好,拿回來的手機也肯定壞的快啊,不如在換個新的換個心情。那樣的男人不值得你動氣啊,讓他自生自滅去吧。

5樓:貝貝狽狽

算了吧,時間長了,什麼都不會計較了,你要是真的那麼做了,以後肯定給自己留下把柄笑話自己,還是放寬心,到處走走,一個不值得付出的人,何必呢?對吧~

6樓:節綺平

呵呵都可以啊看你怎麼作了。

不過要是那男的給你悶下了不主動還你 那還真是夠戧了不過說不定他不想和你分手盼望轉機。

隨便你了看你心裡怎麼樣爽 不在別人的角度裡生活就此了斷不再理予了 其他就是那一條。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要看一下人家了,換我的話,我不會去拿回來!

如果人家還算是個人的話,他會把東西換給你的。

8樓:網友

不用 扔了就算了啊。

分手了,想把之前的東西處理了,是直接扔了還是還給對方?

9樓:人間小甜瓜

我認為是直接初級還是還給對方,這個要看個人和雙方的意見,如果對方要求歸還,那麼我們就歸還即可,但如果對方沒有要求,我們可以隨著自己的感覺來看,看著不開心就可以扔掉。

10樓:人生大事

我覺得你還是給對方就好了,直接扔了對方的東西始終是有點不太道德的,也是違法行為。

11樓:網友

我認為是還給對方比較好,因為雖然分手了,但是出於禮貌,東西還是儘可能還給對方比較好。

分手後送給對方的東西要拿回來嗎

12樓:陳友聯

分手後送給對方的東西是否可以要拿回來,需要根據以下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不以結婚為目的,屬於戀愛期間自願贈與情形,則不能主張返還;

2、雙方在戀愛期間,為結婚創造條件,因訂婚約而贈送財物不同於一般的贈與,屬於附條件的贈與。由於婚約解除或沒有締結婚姻關係,贈與的條件無法兌現,贈送的財物應當返還,如彩禮。

彩禮返還額度的認定,具體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我和男友分手了,我要拿回我的東西,他說讓我自己找他來拿,什麼意思?

13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每個人的心裡都是傷感的,甚至會有些執著,總是想著,為什麼自己這麼愛他,最後卻得不到他。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想法,很可能就會糾纏,就會強求,到最後只落得自己一身傷,而對方完全無動於衷。

愛一個人,就必須在一起,這個就因人而異了,有些人會覺得愛一個人就一定要想辦法在一起,而有些人會把這種愛默默放在心裡,和他遙遙相望,對於她來說,這也是一種幸福。

強求的愛情不會長久,強留的人不會快樂,每個人在愛情中都有一些執念,當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又或者兩個相愛的人因為某些原因而分開,這樣的情況下,往往心裡會有很多不捨。

很多人在分手之後會放不下,無非是留戀他對你的好,不捨過去的美好回憶,每次回想起這些,都會覺得想再回到他身邊。

但你越是不捨,越會放不下,越是不捨,越會讓自己痛苦不已,愛而不得時,最好的做法是退一步海闊天空,而不是繼續糾纏下去,這樣對誰都不好。

過去再美好,那也是過去的事情了,他對你再好,都不會再回來了,別再依依不捨,別再留戀過去,告訴自己朝前看吧。

如果愛而不得,那麼就捨棄對過去的留戀吧,只有這樣,你才能更快走出這段感情,勇敢地往前走。

離開錯誤的感情。

越是得不到的東西越想得到,這是人類的共性,但是強求就能得到嗎?可能只會讓你更加難受而已。

如果知道對方不愛你,那麼就及時止損吧,不要在一段錯誤的感情裡繼續下去,那才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對於愛情這件事,我們只能順其自然,聽從命運的安排,強求不來。

有些人很幸運,一開始就遇到了那個相守一生的人,而有些人,卻要尋尋覓覓才可能遇到那個對的人。

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或許你會經歷一些愛而不得,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學會不強求,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收穫往後的幸福。

14樓:dalei大雷

有可能他心裡面還有你,並且放不下你,最好你就去。

15樓:網友

可能他還有些話想和你說。

16樓:巛回眸淚傾城

還想找機會跟你有交集。

17樓:匿名使用者

給彼此的機會呀!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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