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孩子怎麼補辦出生醫學證明,單親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2023-05-09 23:05:07 字數 1726 閱讀 9321

1樓:架橋築路

關於小孩沒有《出生醫學證明》落戶的問題。

依據《***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規定,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2樓:小生觀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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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離婚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首先,我們應該找到出生證明的原簽發單位,要求他們出具出生證明的原始記錄材料。得到出生證明的原始材料之後,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衛生主管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證明。主管部門經過核實準確無誤之後,就會對丟失的出生證明進行補發,當然,補發的出生證明上會有補發的專用章,這和原有的出生證明是有一定區別的,不過並不影響使用。

二、補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補辦出生證明其實並不複雜,只是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甄別。即在戶口辦理之前丟失和辦理之後丟失兩種情況,前一種情況會補發出生證明的正副頁,後一種情況補發正頁。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兒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監護人出具一份證明親屬身份關係的「親子關係證明」,即直接證明、兒童與其父母或直接監護人關係的旁證,也就是需要間接證明、另外還需要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居委會(城市)或村委會(農村)開具證明信,當然,必不可少的證件就是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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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3樓:陳超鳳

法律分析: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專案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

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戶口地址需與戶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

嬰兒戶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和外地戶口可帶影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列印好後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不管是否是單親,孩子在出生之後,都可以辦理出生證明,辦理者只需要帶齊相關材料,然後在當地的辦理機構的工作日的上班時間提出辦理的請求,繼而繳納相關費用,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辦理。若是未婚家庭,在辦理出生證明時會相對價位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出生醫學證明》 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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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辦,我給你重新做一個出來就可以。畢竟以後要用到的。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可以有孩子父母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所在地區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補辦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規定 第二十二條 補發 出生醫學證明 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 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