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區別

2023-07-22 18:05:08 字數 4040 閱讀 6979

1樓:瀘州會計吧

一、適用範圍不同:

1.成本法適用的範圍(注意變化的部分)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舊準則不同)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沒有**、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適用的範圍。

1)共同控制;(2)重大影響。

兩種方法的比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資成本,受資企業的其他變動,投資企業一般不做調整。

權益法注重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只要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了,投資企業也隨之進行調整。

二、核算不同:

投資單位採用成本法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受被投資單位盈虧和其他權益變動的影響。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分配現金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受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影響。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需要根據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進行調整的。只要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就要相應的進行調整。

所以在被投資單位實現盈利的時候,所有者權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要調增,確認投資收益,發生虧損時,衝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被投資單位分配現金股利的時候,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減少了,所以要衝減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發生變動時,也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區別是:

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一般不予變更,只有在追加或收回投資時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權益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應按照被投資企業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持股比例進行調整。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指被投資企業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或者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的餘額。

例如 a公司用400w換取b公司40%股權,b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是900w 公允價值是1050w 則。

成本法下 a公司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4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

權益法下是:

a公司享有b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10500000*40%=4200000

a公司應調整投資成本=4200000-4000000=200000

借:長期股權股權投資 4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

貸:營業外收入 200000

3樓:的源頭

您好,律師為您解答。

第一條途徑是判斷出投資企業對於被投資企業的影響:成本法:投資方能夠控制被投資方,採用成本法核算。

權益法:投資方對於被投資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應採用權益法核算。第二條途徑是判斷給出持股比例(一般情況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50%以上應該採用成本法核算;權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間(包括20%和50%)應該採用權益法核算。

可以看出,只要是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個別報表中都採用成本法核算,其他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則採用權益法,此時要根據影響程度來判斷。

提問。謝謝。不客氣。

4樓:敬敬談教育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區別:包括範圍不同、計算方法不同、性質不同。

1、包括範圍不同: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法包括20款,如電力建設**收入、三峽工程建設**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等等。

而權益法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等等。

2、計算方法不同:成本法計算公式:經營淨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淨收入、出租其他資產淨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淨租金等。

財產淨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權益法計算公式: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指數-100%。

3、性質不同: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是社會性的內涵因素決定,權益法是價值的體現,權益法往往不等於價值。

4、兩者的賬面價值不同表現如下:

成本法 ,投資後按實際成本確認賬面價值,除追加投資、減少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保持不變。

權益法 ,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後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5樓:簡單說金融

1、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佔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佔股在50%以上)。

2、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除非增加或減少了投資,不然一般不會調整。權益法下,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宣告分派股利,都按照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如果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的話還要抵消。

拓展資料:投資簡介;

1、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投資等。

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2、投資是創新創業專案孵化的一種形式,是對專案產業化綜合體進行資本助推發展的經濟活動。投資是貨幣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貨幣計量其價值的財富擁有者犧牲當前消費、購買或購置資本品以期在未來實現價值增值的謀利性經營性活動。

3、投資這個名詞在金融和經濟方面有數個相關的意義。它涉及財產的累積以求在未來得到收益。技術上來說,這個詞意味著"將某物品放入其他地方的行動"(或許最初是與人的服裝或"禮服"相關)。

從金融學角度來講,相較於投機而言,投資的時間段更長一些,更趨向是為了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內獲得某種比較持續穩定的現金流收益,是未來收益的累積。

6樓:破鳥

簡單說分兩種:控股合併和非控股合併。

控股合併有兩種:(這兩種都是用成本法核算,所以無需考慮商譽等問題)同一控制:初始成本是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價值所佔份額;

非同一控制:出生成本是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

非控股合併一種重大影響或者共同控制,另一種是不控股、沒有重大影響、不是共同控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

這兩個都是按照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入賬,差別是前者用權益法,如果高於被投資方可辨認公允價值的份額形成的是商譽,如果低於則要確認營業外收入,後者用成本法,不需要。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有什麼區別

7樓:乾萊資訊諮詢

1、包括範圍不同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法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收入、三峽工程建設**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收入、公路建設**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收入、郵電附加費**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市話初裝**收入、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下放港口以港養港收入、菸草商業專營利潤收入、碘鹽**收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貼費收入、郵政補貼專項資金收入、牆體材料專項**收入、鐵路建設附加費收入和適航**收入。

而權益法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計算方法不同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法計算公式為:

經營淨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淨收入、出租其他資產淨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淨租金等。財產淨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權益法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指數-100%。

3、性質不同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是社會性的內涵因素決定,權益法是價值的體現,權益法往往不等於價值。

百科-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

百科-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什麼時候成本法和權益法

一 新準則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權時,採用成本法進行核算。但同時又規定,若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為其子公司,投資企業應該將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應按照權...

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要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呢?

個人理解 原理上權益法是最正確的,因此在合併報表時是用完全權益法。但是過於複雜,假如都是用權益法的話就過於複雜,所以控制和無重大影響下用成本法核算了,個人理解 權益法因為我們擁有被投資方的股份,理因享受對應的所有者權益。而成本法的核算環節都不改變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賬面價值,權益法是根據被投資方的...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

這是在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初始計量的時候,由於你支付的價款有兩部分,一部分是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另一部分是過去宣告過的應收股利。比如 支付價款500萬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20萬元。正確的分錄應該如下 借 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 480萬元 應收股利 20萬元 貸 銀行存款500萬元。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