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情沒有對錯,如何判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或者誰對誰錯?

2023-08-25 16:30:16 字數 3573 閱讀 5797

1樓:只是過客

哪些事情沒有對錯,我覺得男女之間在一起談戀愛、結婚後的相處,是沒有對錯的,如果你一心想要分出個你對我錯,那隻會把問題搞得複雜,不僅不會解決問題,反而會讓關係不合甚至導致分手。其實男女之間的分歧,點到為止,她清楚你也明白就行,不用也不要一定說你錯或者我不對然後要道歉要改正之類,那樣不利於感情維持,作為男人時時退一步,感情更長久。希望我的能夠通過。

2樓:越流

感情的事情沒有對錯,只是因為喜歡,所以會傻,會痴,會衝動,但如果傷害他人就是不理智的做法。

3樓:伯憶彤

每週只有一次體育課,在週四下午兩點半開始,若是在冬天,這個時間點開始便很少有陽光可以照射得到,也就是說,這塊空地冬天就是一個非常適宜練武的場所。但是,此刻為夏天,情況就剛剛好相反了,兩點多啊,我在南方,屬於北回歸線附近,這個時間點剛好是一天當中最熱的時候,撐著雨傘我都能感受到太陽正虎視眈眈傘下的人,恨不得把人給蒸乾了。

4樓:饕鬄

凡事沒有絕對的,都是相對的,站的角度不同,問題的答案也就不同。

5樓:時空訂閱

讓人很無奈的事一般都沒有對錯,因為世上本無對錯,只因能否為自己的包容心找到合適的理由和合適的藉口。

如何判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或者誰對誰錯?

6樓:匿名使用者

客觀上講,事情無所謂對與錯,合理不合理。所謂的對與合理不過是看它的結果是否符合你的意願。而通常是在做完之後才能判斷出來。

其實,人的成長過程中會犯很多錯誤,走很多彎路,但你能說這些錯誤和彎路不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嗎?經歷了他人所未經歷過的,明白了他人所不理解的道理,難道不比你所追求的"對與合理"更值得欣喜嗎?

有一個意見可以提供給年輕人參考。就是說當我們自己認為一個事情對,而別人不理解,認為它是錯的時候,我們大概要善於從別人的角度出發。

那麼對與錯是對於結果要負責的,如果這個事情可以達到互相的一種理解尊重,或者溝通的時候對結果來說是對的,那就是對。對結果來說這個事情是互相傷害,雖然你堅持的道理是對的,但是對於這個事情沒有任何的幫助。特別是我們在做事和做人的時候,我們要善於理解尊重別人的存在。

7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判斷一件事情的對錯,那麼你可以從雙方的角度出發,在他們的位置上思考這些問題 ,並且考慮雙方的利益和對彼此利益的侵害 ,最後要看在道德方面,到底是誰違反了規則。

8樓:胃俚疾哦

事實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誰的對誰的錯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大海顯礁,實踐出真知。

對事不對人有錯嗎?

9樓:鳶尾聊社會

並沒有錯。

人很容易就會把別人對於自己觀點的指責或者攻擊,牽扯到自己身上來。而且這種判斷是屬於不經由大腦控制的應急性判斷。

人很多時候會把人對於其說的觀點或者言論的攻擊轉化成對自己的人身攻擊。其實如果追溯根源,有時候所發表的言論,或者行為並不是產生於個人,有時候甚至是別人灌輸給自己的,或者從一個不相干的文章中,會自以為覺得很不錯所以吸取過來的。

即使真的要去追究到自己上面,只能說是你所處的階層所帶來的認知偏差所導致的判斷能力導致你吸取了錯誤的教導或者教育,錯的並不在於自己。人家批評的也頂多是個人行動上。

10樓:網友

我覺得對事不對人”是指處理問題的時候的針對性在於這件事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等問題,而不針對從事經歷這件事情的人。

對人不對事 ”的意思和“對事不對人”相對的,是指標對某人的做法等,但是不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討論。

11樓:江海頑童

小孩子的世界,很容易因為某件事而直接指向某個人,但成年人的世界不能這樣。人只是一個表象,我們說這個人、那個人,其實預設的前提就是”人“這個東西是不言自明的,是無須深加討論的。

但事實上,人是一種很複雜的動物,他的內在有各種說不清楚的力量在湧動,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角度。如果發生了一件事之後,我們要是首先針對人的話,很有可能失去客觀性,或者說失去起碼的理性。

這個時候就會意氣用事,而不是客觀的在事情上理清頭緒。同樣的一件事情,站在這個人的角度是這樣的,但站在那個人的角度可能截然相反,但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所以遇到事情的時候,最先要做的就是沉住氣,首先在事情上分辨一下。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不一樣,有的人可能天生就投緣,有的人可能看一眼就嫌煩。這個時候如果對人不對事的話,往往好事也會搞砸。而且這種針對性會激發出各種不良情緒,本來很小的矛盾極有可能演化出大的矛盾。

另外,如果只對人的話,當我們碰到自己喜歡的人時,極有可能過度縱容他,偏護他。就好像現在有很多家長,帶孩子的時候,由於過分的寵溺孩子。明明孩子的行為極其不上道,但由於內心的偏袒,往往會直接過濾掉,這種方式很難培養出高素質的孩子。

12樓:天澤華錦

首先,對人不對事和對事不對人都不是極端的策略,而是兩個正常的判斷策略。

一個人做了一件事,當你需要做出判斷的時候,有兩條路可以選:1. 對這個人的性格做出判斷;2. 對他這個事件(環境)中的表現和動機做出判斷。

選擇1就是所謂的對人不對事的判斷了。事實上,我們人類大多數時候都做的是這樣的判斷,這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們需要在交往中盡量避免與危險的個體接觸,如果我們看到一個人打人了,我們就想躲遠點,因為這個人可能傷害到我們,我們害怕他是一個暴力的人。

對人不對事的風險在於,僅靠一件事或者特定環境下的幾件事,對人做出性格上的判斷是非常非常不靠譜的。尤其對於在“公司”這樣一個長期工作、長期相處的地方,你會希望周圍人對你的評價是基於你一貫的表現,而不是死盯著一件事。比如,有一天我上班打瞌睡了,領導直接罵我是“懶豬”(對人),而不考慮我昨天加班到兩點(對環境、特殊情況的考慮)。

這樣我就會很不開心。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事不對人””有句話不知當說不當說““我說句不好聽的話””我說話比較直“,所有這些表達其實來自於說話者的小心翼翼,唯恐傷害了對方,也唯恐弄糟了雙方的關係,可是問題的嚴重性又已經達到不能不說的程度,說話者只能儘可能禮貌、得體、不那麼有攻擊性地跟給那個人說,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否定自己的說話能力甚至否定自己批評的資格。

大家想想,有沒有一個沒有管理訓誡資格的人會說“對事不對人”之類的話呢?沒有,至少這個說話者是在道德上具有正義性的一方,說話者的目的是試圖維持正義。聽到這句話的人應該反省自己到底有沒有做錯,如果沒有便要解釋甚至維權,但是絲毫不加反省,直接因為說話者的對事不對人而惱火,在我看來是所謂”不識相“了。

如果工作遲到一次,應該得到諒解,那麼從不遲到的人該如何對待?再進一步,請問遲到幾次是不該被諒解的呢?三次和四次有多大區別?

遲到三次的人肯定認為自己值得原諒得太多。遲到兩次好於遲到三次很多嗎?遲到三次的人肯定不同意。

你看,當一個人遲到的時候,遲到本身就是犯錯這個結論他已經不願意承認了,對遲到的批評被視為對遲到者的攻擊,這跟說不說“我對事不對人”已經沒有關係。

所有語言都會有被濫用的可能,那些以“對事不對人””有句話不知當說不當說““我說句不好聽的話””我說話比較直“開頭來噁心人貶損人的行為是要被否定的,但我們否定的是那些貶損人的噁心人的話,而不是那些話之前的“對事不對人””有句話不知當說不當說““我說句不好聽的話””我說話比較直“。

對事不對人”應該解釋為“懟事不懟人”,說話者批評的是這個事兒,可是說話者並不想因為這個事兒全盤否定做這個事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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