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宋聰聰
根據每個地方的習俗不同,在結婚女方酒席錢誰出這個問題上會有三種不同的情況。
第一種情況,女方家辦酒席,女方出錢。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女方家再辦一次婚禮的時候,是因為夫妻雙方是異地,那麼女方家辦酒席,賓客大多數女方家的親戚。而收取的禮金也是歸女方所有,所以一般來說,在女方家辦酒席的錢是有女方出的。
第二種情況。就是女方家辦酒席,男方出錢。因為我國各地風俗習慣的差異比較大。
除了上面我們說的那種情況以外,有的地方女方家辦酒席也是需要男方出錢的,前提是男方家需要有這個經濟條件。其中我們不排除一種情況,就是女方家拿彩禮錢去辦酒席。有的時候如果男方的彩禮給得比較少,那麼就會讓男方掏這個酒席錢。
而女方家收取的禮金有的時候是給男方,有的時候是衫友給女方。這些都要看女方的父母是怎麼安排的。
第三種情況當然就是男女合辦了。這種情況就是雙方都在同乙個地方,那麼新人會選擇在一起辦酒席,這樣的話兩家的親朋好友就都能夠或罩槐看到結婚的儀式,並且省去了很多麻煩。雙方合辦婚禮的話,一般都是雙方平攤酒席錢。
然後收取的禮金歸子女所有,但是有的時候由於子女孝順,也會把一部分已經給兩方的父母。
結婚程式如下:
1、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提交相應的證件和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悶腔審查並詢問;
4、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說明理由。
結婚需要的材料有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身份證;以及雙方當事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貢齊九平松
辦婚禮的錢是男方出還是女方出,取決於雙方的財務狀況以及雙方的商討。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願意分攤婚禮費用,那麼可以共同出資,這樣可以減輕雙方的經濟壓力。如果雙方不能薯空達成一致意見數信瞎,那麼可以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來決定婚禮費用的承擔者。
例如在中國,男方通常會承擔大部分婚禮費坦鍵用,而女方則會承擔一些小費用,如化妝品、禮服等。
婚禮男方辦還是女方辦
3樓:顧的餘
首先需要確定是辦一場婚禮還是兩場婚禮,現在很多異地結婚的人都是選擇辦兩場婚禮。
有3種方法。
1兩邊都辦婚禮,男方或女方先後舉辦都可以,兩家人商量好就好了,你們女方家不辦婚禮就不太適用了這個了。
2女方可以在婚前先宴請女方這邊的親戚朋友,我們這好像叫出閣宴,這個是女方家主持的,然後在男方家辦正式婚禮就可以了。
3可以先在男方家辦好婚禮,婚禮結束之後回到女方家辦回門宴,臺灣那邊很流行這種的,也叫歸寧宴,你看像陳妍希、林心如都有辦歸寧宴的,回門宴是女方家負責舉辦的。
4、如果是隻辦一場婚禮,正常來說都是在男方家辦的,那需要考慮的是從女方家迎親還是在酒店迎親。
如果在女方家迎親,需要提早出門,而且路上預留時間要久一點,避免出現什麼問題,這樣的話就要減少婚禮其他環節的時間或去掉部分了,像堵門遊戲、拍外景。
如果是在酒店迎親的話,就比較方便了,時間也不會太趕,合理安排時間就可以。
5、女方家的人比較多的話,建議可以男方女方分開辦,如果要一起辦的話,可以事先安排一下女方親戚,可以包個大巴車來回接送,或者直接安排酒店給他們住,當然這也是筆費用,需要考慮進去。
4樓:濯瑩白
我覺得婚禮的話當然是男方辦啦,因為男方是娶你的人啊,而不是你娶男方,所以說不能顛倒黑白呀。
5樓:沙漠難忘
婚禮哪一方辦,要看你們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操作,可以協商一下,要開開心心地辦好。
6樓:網友
啊這,一般都是男方辦。
結婚辦酒席是男方出錢還是女方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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