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黃先生生活社會說
限定一下前提:把題主說的「有權居住」理解為居住權。個人給出的結論是:
可以居住,但無居住權。這個結論的兩段話看著似乎有些自相矛盾。但其實體現的是兩種不同關係——居住,和居住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簡單解釋一下:
為什麼能夠居住?
這是建立在家庭關係。
基礎之上的結論。父母購房,寫有兒子名字,假定沒有兒媳名字,那麼,兒子的份額屬於其個人財產。雖然從房子的所有權屬性上與兒媳無關,但是夫妻之間總歸是要有個住處。
若兒子有房、兒媳無房,難不成只能由兒子住著,讓兒媳出去租房、睡大街?所以,兒媳婦是可以居住的。
反過來,舉個極端例子:
兒子對兒媳婦說了:這個房子沒你份,你不能住。
1)如果兒媳婦有居所可住,理論上,兒子是可以把兒媳婦趕出去的。
2)如果兒媳婦沒有能力尋求其他居所,這時候,兒子就必須要在能力範圍之內對兒媳婦提供居住支援。此時,兒子不能將兒媳婦趕出去——這是兒子需盡的夫妻義務。
當然,如果是這些情況,估計倆人的婚姻也就到頭了。這個例子要說明的是:
作為夫妻,具有相互扶養、支援義務。任何一方的個人房產,對方基於婚姻關係可搏敏以居住。所有權人當然也可以拒絕對方居住——對方是沒有權利要求必須居住的。
能夠居住,就等於有居住權麼?
不等於。如上極端例子,兒子可以不讓兒媳婦居住——因或銀模為兒媳婦沒有居住權。「居住權」,在《民法典》
中第一次明確做出了規定,雖然規定的很粗,但是有三個比較明顯的特徵:房產所有權人為他人設立、居住權是一種合同行為、居住權,必須要登記。衫緩。
這三個特徵屬於硬性規定,共同說明了乙個很重要的問題:居住權,是要經過設立動作的,不會基於特定關係自然而然地產生。所以,夫或妻,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自然而然」享有對方房產的居住權。
2樓:王祿
當然是有權居住的。他們屬於夫妻關係,那麼就可以擁有房屋的居住權。
3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父母買房子上面寫著兒子的名字,假設沒有兒媳的名字,那麼兒子的份額就屬於他們的個人財產。 雖然襪並前房子的歸屬與兒媳無關,但夫妻總得有個住的地方。 如果兒子有房,媳婦沒有房蔽冊,難道兒子只能告清住在那裡,讓媳婦出去租房子露宿街頭嗎?
因此,兒媳可以住在那裡。
4樓:在那夜裡
這個主要看父母的決定,如果父母不讓兒媳婦我兒子住的話也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婚後父母買房寫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可以嗎
5樓:徐超卓
法律分析:涉及情況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婚前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在我結婚時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離婚了房產怎麼分?
父母出資為兒子購置的房屋,結婚時新增兒媳的名字,是父母對兒子和兒媳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父親買房子的時候只寫了兒子的名字請問父親有產權嗎?這屬於兒子和兒媳婦的共同財產嗎?
6樓:網友
1父親無產權。
2如果是結婚前(結婚證日期前)購買為婚前財產歸兒子,如果婚後,為婚後財產夫妻共有。
3如果有證據證明為父親出資,銀行轉賬記錄,刷卡記錄,贈予協議證明有條件贈予的,符合破壞贈予條件的有權收回。
7樓:計簇箍
父親買房子,只寫兒子的名字,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所以父親沒有產權,作為父母的贈與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只寫兒子的名字,表明此房只贈與兒子的,與兒媳無關,同時在於房產證寫上兒子和兒媳的名字或者在贈與沒有時明確說明的,耶麼父母的贈與房產與兒媳有關,是他們夫妻持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一般會有意宣告,兒子無過錯情況下,兒媳提出離始,違背老人希望婚姻關係持續的意願的,父母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行為。
8樓:樂山海天
按照法律的規定,房產證的所有權人是誰,誰就是產權人。其他人都是無關的。如果所有權人是丈夫,當然是屬於夫妻共有的。其父親要想主張權利,就必須提供付款證明。
9樓:打滷饢女孩
父親買房子的時候只寫了兒子的名字,就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父親就沒有產權了。如果父親買房給兒子時,宣告只贈與兒子個人,就不屬於兒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說明只贈予兒子一人,就是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
10樓:大海里的小雨點點
父親買的房子,只寫了兒子名字,應該是父親買給兒子的房子,父親沒有寫自己名字,就沒有產權了,但是,如果父親保留好買房證據,兒子贍養父親了,父親可以追討自己付過得房錢。如果這套房子是全款買的,兒媳婦應該沒有共同產權,如果貸款買的,兒子兒媳共同還貸,應有兒媳婦的財產。
11樓:燕山之秋
如果只寫了兒子的名字,父親沒有產權,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2樓:網友
產證是兒子名字,父親當然沒有產權啦,只有兒子的名字,房產證產權只屬於兒子一人的,要是兒子沒結婚前買的房,兒媳婦是沒有的,要是結婚後買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13樓:網友
父親買房子寫兒子的名字這房子就屬於兒子的,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就屬於兒子個人財產,如果是在兒子婚後買的就屬於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產。父親要想房子是他自己的,除非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房子是自己買的。否則房產證是誰的房子就是誰的。
14樓:朋國
父親買房子的時候只寫了兒子的名字,請問父親有產權嗎?這屬於兒子和兒媳婦的共同財產嗎?父親在買房子的時候只寫了兒子的名字,從房子的房產證上來看,父親是沒有產權的,而這個房子是屬於兒子的,與兒媳婦也沒有關係的,因為這是屬於婚前財產。
15樓:網友
看了你的問題,既然是父親出錢買的房子,那麼房子的產權歸父親,在我國的不動產法明文規定誰出資誰受益。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並不重要,僅是房管機構為管理方便設的使用者名稱,故兒子和兒媳有居住權無產權,產權仍歸父親所有。
16樓:劉永方
1、父親沒有產權,因為登記在兒子的名下了。
2、如果是在兒子婚產購買的,就是兒子的個人財產,與兒媳無關。
3、如果是兒子婚後購買的,又沒有特別的約定,則屬於兒子兒媳的夫妻共同財產。
17樓:晴天便好
父親買房子的時候寫了兒子的名字,房產就屬於他兒子的,因為是父親給的錢買的房子,財產就屬於他兒子的,不算是夫妻的財產,只有夫妻共同的財產,買的房子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18樓:網友
父親出資給兒子買的房子,寫的兒子的名字。如果沒有任何的附加條件,房產的產權只能屬於兒子。兒子若已結婚超過兩年,那就為夫妻共同財產。
19樓:楊柳清風
在兒子結婚前買的房就只屬婚前財產,反之是共同財產,除特別註明房子只歸兒子外。無論怎樣,父母都可居住,若在購房時,父子之間有說明,如借名購房,父母就有產權。
20樓:雍懿
父親買房子時候只寫兒子名字,請問附近有產權嗎?這屬於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嗎?這是父親給你買的房子,是兒子有產權,如果有兒媳婦的名字,那也有兒媳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名字就是兒子自己的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產權。
21樓:網友
如果父親只寫了兒子的名字,那麼房子只屬於兒子的,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這個房子也不屬於兒媳婦的。就不會是夫妻共有財產。
22樓:閒暇之餘美好時光
父親出的錢,寫的兒子名字,兒子就是戶主,產權歸兒子的。婚前的歸兒子,婚後看兒子願不願意跟兒媳婦分了,主權在兒子手裡。
23樓:壬博學
房產證既然沒有父親的名字,父親就沒產權,如果房子是結婚前買的就沒有兒媳婦的,反之是結婚後買的就有兒媳婦的,屬於他們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4樓:明天會更好
父親買給兒子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父親沒有房產權,兒子結婚後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兒子婚前財產。
25樓:網友
父親買房子只寫兒子的名字,就屬於兒子的個人產權和父親兒媳婦沒有財產權。
26樓:網友
假如說只寫了兒子的名字,父親就沒有產權了。如果是婚前買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7樓:鬧鬧媽
這個女孩子的話主要寫的是父親的名字,他就直接是父親的,如果鮮兒子的兒子,他就直接是兒子的水杯裡的水是兒子的,跟父親沒有關係,對不起沒有關係,還有乙個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這個跟兒媳婦沒有什麼關係沒有什麼關係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屬於共同參與,他們結婚只之後他們說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或者一起買的車去了,這些屬於共同財產,這些書一共分成那個不屬於不屬於。
28樓:網友
如婚前父親出錢(提供銀行轉賬證明)寫兒子名字,屬於兒子的產權,不是共同財產。
老人買房寫兒子兒媳的名字房子歸誰
29樓:蘇義飛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即為房屋所有人。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塌擾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擬予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二)擬予登記的不動產坐落、面積、用途、權團彎旦利型別等;(三)提出異議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機構;(四)需要公告鬧乎的其他事項。
父母買的房子寫的兒子兒媳婦名字
30樓:泉城
父母購買的房子如果登記在兒子和兒拆遊州媳名下,那就屬於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雙方協商分割磨蘆。但是如果父母當初不是贈與的,並且有證明是借款的證據的話,那房屋還是夫妻為共同財產,父母的出資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需要共同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旅蔽等的處理權。
父母購買的房子兒媳婦有居住權嗎?
31樓:周業懇
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一、永久居住權房子能買賣嗎。
房屋永久居住權不能買賣。房屋永久居住權是一種使用權,擁有所有權的房子才可以進行買賣,所有權指的是佔有、使用、收者盯益和處分的權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權不能買賣。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也明肆嫌冊確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農民怎麼能有居住權。
農民享有居住權,需要簽訂居住權合同,並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三、父母是否可以不讓成年子女住自己家。
看具體情況。
1)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子女對房子享有部分所有權,即使成年了父母也無權驅趕。
2)如果子女對父母的房產享有居住權,父裂巨集母不能不讓成年子女住自己家。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自登記時設立,不得轉讓、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權期間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一旦確認,撤銷只有兩種方式:享有居住權的當事人同意撤銷居住權,或當事人死亡。
3)如果以上兩種情形皆不存在,父母可以不讓成年子女住自己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照顧撫養的法定義務,但對成年子女沒有照顧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出資買房子寫兒子名字,兒子不孝,想收回房子怎麼辦
這個只有通過訴訟的途徑啦!用付款證明材料來收回房子吧!先讓法院判決房本失效!再憑判決書去更名吧!其實這個是個非常難的問題,這個是涉及到取證的問題,你能證明房子是你給兒子買的,或者能夠證明孩子沒有收入,等等,很多複雜的問題,需要去取證,而且又是你們家庭的問題,你講麻煩,但是最後問題還是能那個解決的的。...
請幫我兒子選個名字,兒子名字,大家幫忙選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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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婆婆給兒子買了婚房,房產上寫有兒子兒媳婦的兩個名字,房子裝修
可以到公證處去公證,寫明情況 公公婆婆出錢買房,房產證要寫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離婚的話房產歸公公婆婆,不允許兒子和兒媳婦 分割等,還要公證交款收據,這樣才能保障公公婆婆的權利。祝你成功。趕快去公證。人家出錢買的屋子,是你買傢俱的多少倍錢?你說有沒有權?婚前父母給兒子買婚房,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