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寶95515虐溫
一稿多投原本是合理的。我的觀點就是要到處宣傳,就是要發了再發啊。在科研還只是個人業餘興趣搏畢的年代,根本沒有這個概念,你多發一篇少發一篇根本沒有所謂。
那時候的**行文格式也比現在隨意,很多文章具有很強的敘事性,你必須從頭到尾看才知道有些資訊哪派春裡提到了。一稿多投成為禁忌是自從科研變成了正式職業(即飯碗)的時候開始的,因為是乙個職業生涯所以一定塵銀耐會要評級上公升的建制,就要有考核標準。這時候你多發表一篇文章和少發表一篇就會很不一樣,所謂「影響因子」等也是這種情況下才出現的。
所以為了公平或方便的緣故,必須禁止一稿多投,這樣的話,才能使簡單的文章數目能夠說明問題。如果允許一稿多投,那文章的發表數就說明不了問題了。
2樓:網友
作為學生,一稿多投的目的類似於「敗祥鳥槍法」,為了節約時間,提高稿件被錄用的機會。比如,一篇**同時投給a、b期刊。a期刊可能經過一番審稿後退稿,b期刊可能經過一番審稿後錄用了。
這裡的審稿週期短至幾周,長至1月有餘。那麼按我所說的一稿多投情形,可能經過1個月後你有一篇文章被錄用。那按照正確的流程,先投a期刊,經過1個月,被退稿,再投b期刊,經過1個月,被錄用。
這就花費了2個月的時間,對於學生來說,尤其學制較短的碩士研究生,相對來說是比較緊張的。作為期刊的角度,一做棚稿多投是會產生學術造假行為。較正規期刊都會要求籤署版權轉讓書,一稿多投跟這一項是相違的。
那麼提乙個不成熟的想法,可否實現這樣純枯則一種機制:類似於投放簡歷然後發放offer——對**進行一稿多投,如果有多個期刊對**有錄用傾向,這時可否讓作者選擇期刊刊登。
3樓:甜美且如意的小工匠
事實上,我也一直不理解為什麼一稿多投是不允許的,這對廣大的科研工作者難道不是一種莫大的不公平。唯一的解釋可能就是你需要文章,而他們可以給你提供文章豎搜談,所以一切他們說了算!你一稿多投,他們就成了備胎,這誰願意?
就像以前高考填志餘碰願都得分個一二三一樣,你不是第一志願填我們學校的,那不好意思了,您等等,我們要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那麼現在投稿也是一樣,需要一家家地試,或者需要你對自己的文章有個很好的預估,就像提前估分報專業一樣,精準的定位到某一期刊,那麼恭喜你了。論壇上充斥著各種祈福,攢人品的帖子也說明這已經成了一種毫無邏輯漏灶可循的賭博遊戲。
其實,試想一種更為科學的模式,**可以通過知網等平臺海投,但是你得給每家雜誌社適當的審稿費,畢竟誰也不是吃飽了撐的每天給你義務勞動是不是,這樣的話,你有錢那你願意投多少你自己去投吧,最後作者可以在一些錄取函中選一家雜誌刊登,然後狀態同步在平臺上顯示已發表,那其他雜誌社也就可以同步撤稿。這樣是不是可以節約雙方的時間成本呢?也可以促進國內的科研進度呢。
不過細想了一下,貌似這樣可能會造成雜誌社的搶發,比如某些大牛的優秀文章,很多期刊為了收羅進自家雜誌,可能會互相趕進度搶錄取,從而造成雜誌社工作壓力太大。這又是雜誌社不願意看到的了。哎,期待在科研反腐的同時,**也能理解科研的痛楚,進行適當的改革,就像取消一二三志願,實行平行志願那樣。
一稿多投後果嚴重嗎?
4樓:熱愛生活的小斌
一稿多投後果不嚴重。不提倡一稿多投只是新聞出版機關的業類的限制規定,作為新聞稿件限制不是很明確的,一般是限定本報的採編人員不準一稿多投,而對社會上的作者或編外的通訊員是不限制的。即使限制也還沒有上公升到立法層而的法律後果或處罰後果,最多隻是內部批評或考評了會扣出相應的分值。
在選擇投稿一本期刊時有一些因素值得考慮:
其中之一是出版速度。從**被錄用到正式出版這段時間的長短通常反映了期刊的出版頻率。例如,月刊出版的時間間隔肯定比季刊要短。
有時候向同行瞭解一下他們對你心儀期刊的感受也會有幫助。另外,在投稿前你應瞭解一下某一期刊是否先出網路版;如果出,速度有多快。
一稿多投會被發現嗎?
5樓:聊星座的大俠
一稿多投會被發現。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將自己的作品同時或先後傳送給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許多作者希望他們的**儘快出版,並希望同時提交,這可以提高**出版的效率。
事實上,這種行為是非常危險的。一稿多投不僅會被發現,還會被認定為學術不端。儘量這麼嚴重,有些人還是會有僥倖心理。
一稿多投的嚴重性對於投稿人來說。畢竟一稿多投是一種違背學術倫理的學術不端行為。一旦被發現,出版單位也會撤回稿件,給學術生涯帶來不良聲譽對於出版單位來說。
一稿多投可能會引起版權糾紛。對於後期出版單位來說,仍然存在審查控制不嚴的問題,損害了出版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於後續研究人員。
雜誌社怎麼發現一稿多投
6樓:三農小能手
雜誌社怎麼發現一稿多投:
雜誌社初審會知網系統檢測文章,凡是知網查重都有記錄,如果你投了a期刊,a期刊檢測了文章;同時你又投了b期刊,b期刊也會檢測文章。知網查重報告出來後,會提示文章已經提前檢測並且顯示檢測時間,如果時間間隔時間短,那就是說明一稿多投了,雜誌社一眼就能看出來。
為什麼不能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學術界明令禁止的學術不端行為,同時投稿或者在一家雜誌社還沒有明確拒稿的情況下再投稿這些都是一稿多投,一稿多投對雜誌社來說影響非常不利,因為涉及到版權問題,嚴重的會給雜誌社惹來官司,所以雜誌社對於這種行為向來是嚴查的。
各個專業內的學術期刊之間也有一定的關係網,雜誌社與雜誌社並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有的可能就是兄弟期刊,有著密切的聯絡,一旦作者上了一家雜誌社的黑名單,結果可能就是本專業的其他期刊也都會拒收該作者的文章,這個後果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
雜誌社發現一稿多投的行為後,還可能會通報作者單位,對作者的個人發展是極為不利的,所以一稿多投的行為作者一定要杜絕。
關於一稿多投的問題。
7樓:哦劉蘇
如果我往這兩個地方投稿算一稿多投。從我們角度來看,是反對作者一稿多投的,因為部的同志們也是非常辛苦的,千辛萬苦為作者審閱修改文章,可以說是嘔心瀝血,等文章質量上過得去了,可以發表了,通知作者的時候,會發現作者說已經在別的刊物上發表了,這方面不管從作者和哪方面來說都是無奈和氣憤的。
投稿:
投稿,是作者將自己享有著作權的某一未發表作品投寄給報刊雜誌社、廣播電視臺或出版社並希望被採用的行為。從作者與**出版部門之間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關係,投稿無疑是形成這一關係的前置環節;從合同法角度看,投稿這一民事行為應屬於「要約邀請」而非「要約」。 最終的法律關係形成,還需滿足有投稿→願接受→遵守事先公約。
8樓:氣堯
不可以的, 投稿期刊有個預設發表問題。即你給某雜誌社的期刊投稿,他會預設你已經同意他發表你的文章的(這種預設是有法律支援的,而非行業潛規則),只要他認為你的文章可以發表就無需在徵得你的同意,可以直接發表了。所以如果多家雜誌都刊載了你的文章,那你就要承擔一稿多投的責任了。
9樓:
一稿多投是是以實際發表的期刊數量為準的。
你的文章無論投多少家期刊,最後只被一家發表了,也不是一稿多投。
如果被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期刊發表了,就算一稿多投。
至於發現一稿多投的後果,要看當地的政策,比如山東這邊,評職稱的時候首先查一稿多投,如果是發現一稿多投,直接就沒有資格評職稱了,後面查抄襲、算分等等過程就不用進行了建議你找品 優 刊的站長幫你修改一下稿子,會比較好中些。
一稿多投後果嚴重嗎
10樓:青檸姑娘
一稿多投後果很嚴重,這是學術不端的行為。一稿多投缺磨後果很嚴重,這是學術不端的行為。很多的作者希望自己的`稿件發表率高一點,所以會在給伏族鬥一家雜誌社投稿沒有迴音後,又投給別家的雜誌社,這樣的初衷無可厚非希望自己的文章被錄用,但是這種行為會被進入雜誌社的黑名單。
考古的學術研究,考古學術界的名人簡介
裴文中 史前考古學 古生物學家。河北豐南人。1927年畢於北京大學地質系。1937年獲法國巴黎大學博士學位。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研究員。1929年起主持並參與周口店的發掘和研究,是北京猿人第一個頭蓋骨的發現者。1931年起,確認石器 用火灰燼等的存在,為周口店是古人類遺址提供了考古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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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之前有聽朋友說他的佛道儒道和東方傳統文化的核心思想比較深受人心啊!潘麟導師的主要學術貢獻 前言 此處只是歸納了潘麟導師部分的學術成就,由於先生通貫儒佛道,出入百家學,對各家思想既有 照著說 即對傳統各家學說心領神會,能夠如其所是地傳承與講授 更有 接著說 即在前人學思終止之處,繼續開創和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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