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權益保護
1樓:姜清燕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2.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
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跡兄者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各塵稿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禁止錄用未滿十六週歲的女性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姿薯,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
女職工權益保**
2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女職工的權益: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亮遊;以及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敬帆銷以辭退、與其解除勞轎並動或者聘用合同的權利等。
女職工權益保障法
3樓:法律諮詢
女職工擁有的特殊權益: (一)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二)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三)對哺乳未滿1周汪爛孫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困鏈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歷喚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內容是什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什麼?
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妊娠 哺乳的女職工從事嚴重有毒有害作業和繁重體力勞動,女職工生育和施行節育手術,應按規定給予休假,對女職工的經期 孕期 產期 哺乳期 更年期要給予保護。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什麼?相關法規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 意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自1988年釋出施行以來,對解決女職工在勞...
女職工退休條件是什麼?女職工退休條件是怎樣的
女職工退休條件為 正常退休。繳納養老保險金滿年以上 不含視同繳費年頭 女職工年齡週歲以上,女幹部年齡週歲以上。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繳納養老保險金滿年以上 不含視同繳費年頭 符燃清滲合國家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名錄的女職工年齡週歲以上。 病退與退職。繳納養老正此保險金年以上,含視同繳費年頭,經社保局專業機構...
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法規定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則上用人單位不能因為女職工懷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延續到期哺乳期結束後方可終止合同。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國家對特殊員工的特殊保護。只有兩種情況下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一個是員工本人提出,或者說跟員工本人協商一致。第二種情況下,員工本人存在嚴重違反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