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反悔離婚協議法律支援嗎?

2025-06-15 18:15:12 字數 3249 閱讀 2735

1樓:張麗珍

法律允許反悔離婚協議的。但僅限於離婚協議尚未生效,或生效後就非解除婚姻關係的內容反悔的情形。例如,離婚後,當事人能證明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就財產分割反悔,申請撤銷。

【法律頌櫻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野搏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銀搏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協議離婚女方反悔了怎麼辦

2樓:點行**

法律分析:協議中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內容,從發給離婚證後就生效了。登記離婚的法律後果已經確立瞭解除夫妻間的身份關係。

對方反悔,反悔無效。但針對財產權的鋒做消爭議,當事人可以依靠起訴來維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胡巖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銀知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協議離婚後女方反悔了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3樓:張麗珍

在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不願離婚了,如果還沒有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的,那麼可以和對方協商;如果已經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在三十天冷靜期內,可以反悔或者是不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扮行、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薯凳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數缺旅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雙方已簽署離婚協議但女方反悔怎麼處理

4樓:張麗珍

雙方已簽署離婚協議但女方反悔具體處理情況緩簡悄如下:

1、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可以協商修改離婚協議的內容;

2、已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仍處於冷靜期的,可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申請;

3、離婚登記已經辦理的,解除婚姻關係不能反悔,如果對財產分割反悔,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雖然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但離婚協議沒有生效,只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後才會生效。

一、離婚協議書多長時間生效。

離婚協議一般分為訂立和生效兩個階段。由於離婚協議所涉及的身份關係不受《民法典》的調整,只能根據《民法典》中的民事法律行為理論來解釋。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後,石成立即簽署的。

但離婚協議的成立並不意味著離婚協議的生效。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是以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的。如果雙方不解除婚姻關係,這些協議就根本無法討論。

因此,離婚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咐做關同意離婚。離婚協議在雙方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後生效。例如,雙方在2020年5月簽署了離婚協議。

雖然雙方簽署了協議,但離婚協議並沒有生效,而是成立了。然後在2020年6月,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離婚協議何時生效取決於雙方何時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6條婚姻登記機關應自行接受辦理離婚登記,並登出結婚證。自領取離婚證書之日起,夫妻關係終止。

二、離婚協議反悔期限是多長時間。

離婚協議反悔期限是一年的時間,但是這裡僅僅指的是離婚協議當中涉及到財產方面的部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一年」的起算點應當是從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男女實際領取離婚證的次日起算。超過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女雙方自願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後,一方或雙方就處處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這是因為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僅僅是對協議內容進行形式審查,不會進行實質審查,協議的內容是否合法缺乏保障,有必擾渣要給與司法救濟途徑。

協議離婚可以反悔嗎

5樓:張麗珍

協議中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內容,從發給離婚證後就生效了。登記離婚的法律後果已經確立瞭解除夫妻間裂明的身份關係。對方反悔,反悔無效。

但針對財肆友告產權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靠起訴來維權。即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告和關係。

離婚協議已經簽字了能反悔嗎

民政局籤的離婚協議能反悔,如果離婚登記還沒有完成,離婚協議書就還沒有生效,可以由雙方協商變更。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須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脅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達成...

簽了離婚協議書能反悔嗎,離婚協議書要如何變更才有效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保護。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 財產分割等問題一經雙方合意,沒有正當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可擅自變更,特別是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按照我國現行 婚姻法...

女方讓我籤婚前協議,如果離婚,財產全都歸女方,不管什麼原因。你怎麼看?

首先,問題中的這句話屬於婚前約定,婚姻存續期間,遇到難以取捨的情況時,必須以雙方感情為第一優先。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約定都是有效的,婚姻法也支援這樣規定,以夫妻感情為第一優先,有利於夫妻矛盾的解決。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的約定,這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範圍,本來就是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