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約人做出承諾的情形有哪些?要約和邀約一樣嗎?

2025-06-15 19:45:12 字數 3245 閱讀 7772

1樓:開心的壹家人

承諾的方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要約的規定。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方式的,應依交易習慣、交易的性質確定承諾的方式。在一般情況下,受要約人接受要約應當向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

承諾通知應為明示方式,沉默或者不作為本身一般不構成承諾。根據要約的規定以及當事人之間確立的習慣做法或慣例,受要約人可以作出某種行為諸如發貨或支付價金等表示同意,而無須向發價人發出通知,則接受於該行為作出時生效,但其行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實施,如未規定並襪洞時間,則應在合理的時間內作出。上述情形說明,沉默在特定情況下亦可構成承諾。

所謂特定情況有兩種:一是受要約人接受了履行(如接受現物要約)或實際履行了要約提出的行為,根據上述行為,可以推定當事人承諾的真實意思;二是根據交易習慣,使受要約人可以用沉默表示承諾。這種習慣,通常是指有相對固定聯絡的交易夥伴之間的習慣。

在實踐中,有的當事人在要約好猜中規定沉默視為承諾。這種規定對受要約人不具有約束力。

比如,某建築公司急需水泥,向a、b兩個水泥廠發出要約,要求購買300噸水泥,a水泥廠回電報承諾,b水泥廠為解建築公司的燃眉之急,將水泥送至建築公司。建築公司以已經與a水泥廠成立合同為由拒收。此案中,b水泥廠的行為構成有效承諾,雙方成立了合同,建築公司無權拒收。

以行為為承諾,被稱為「意思實現」。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要約邀請是指希望對方給自己發出要約而作出的邀請,而邀約是指希望對方同意自己的要約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四條 【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絕枯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2樓:帳號已登出

受要約人做出承諾的形式有:

一)如果法律或要約中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承諾的情況下,受要約人可以以口頭或書面等明確的方式做出承諾;

二)受賣者族要約人可以以默示方式做出承諾。

要約和邀約不一樣,區別如下:

1、要約是當事人自己主動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的目的;要約邀請是當事人希望對方主動向自己提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包括將來可能訂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內容,要約中含有當事人表示中弊願意接受要約約束的意思,而要約邀請則不含有當事人接受約束的意思。

3、要約大多數是針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要約往往採用對話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約邀請一般針對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往往通過電視、報刊等媒介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嫌搭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受要約人做出承諾的形式有哪些?

3樓:徐志輝

一)如果法律或要約中沒有明確規定清早搜必須用書面形式承諾的情況下,受要約人睜侍可以以口頭或書面等明確的方式做出承諾;

二)受要約人可以以默示方式做出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答歷時作出承諾;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受要約人做出承諾的形式有哪些

4樓:天剎堂矔屢嵩窮

受要約人做出承諾的形式有: (一)如果法律或要約中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承諾的情況下,受要約人可以以口頭或書面等明確的方式做出承諾; (二)受要約人可以以默示方式做出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棗脊中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行為人可以明凳山示或者默示作出意野納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

5樓:郭春萍

法律分析: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它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又一必經過程。承諾生效時合同即成立。

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受要約人可以親自承諾,睜帶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承諾。其他人作出的承諾僅虛高應視為向要約人發出的一項要約,而不能構成有效的承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差早尺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6樓:乾萊資訊諮詢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慎激槐表示,它是當事人鉛段訂立合同的又一必經過程。承諾生效時合同即成立。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受要約人可以親自寬友承諾,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承諾。

其他人作出的承諾僅應視為向要約人發出的一項要約,而不能構成有效的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什麼是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實質性變更主要是對要約中的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的變更,包括 標的 數量和質量 價款或者酬金 履行期限 地點和方式 違約責任 解決爭議的辦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視為非實質性變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導致原要約失效。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

要約不可撤銷的情形有哪些,不可撤銷的要約的情形有哪些

1 明確規定 2 受要約人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不可撤銷的要約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法 第十 抄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1,拒...

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