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2021-05-12 01:32:48 字數 1008 閱讀 7167

1樓:手機使用者

實質性變更主要是對要約中的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的變更,包括: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視為非實質性變更。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導致原要約失效。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該怎麼理解"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2樓:不是的葉子

比如我是要約人,我給你發一份要約,說12月1日天津12元一件發貨100件,你就是受要約人,你回覆說10元,這個就構成實質性變更

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約與承諾兩部分,如果發出的要約受要約人作出了實質性變更,就表示雙方就本要約無法達成合意,於是該合同不能成立,變更後的要約則構成新要約

但是這種改變也不是說任何改變都能成立的,為了保證經濟活動的效率,對於一些變更就不認為是實質性變更,比如個別詞句的變化就不構成,你要是回同意,最好中午一點發貨,就不構成,至於哪些構成自己翻合同法法條吧

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的含義及效力是什麼

3樓:子夜聽雨

合同法第30條有明確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

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4樓:讓我來回答

要約實際上就是一項等待對方確認的合同,所以其內容是具有合同的內容的,所以,只要是更改了合同中的標的種類、質量、**、履行地點、履行的期限、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等都是對要約的實質性變更,對要約進行了實質性變更後的承諾是一項新的要約,而不是一項有效的承諾

為什麼受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修改,要約失效

作出實質性修改 bai後,實際上du是一個新的要zhi約,原來的要約自然就失效了。dao承專諾必須是無條件地接受要屬約的所有條件,因此內容與要約不相一致的承諾,都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一項新的要約或反要約。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約與承諾兩部分,如果發出的要約受要約人作出了實質性變更,就表示雙方就本要約無法達...

經濟法中的公標活動是屬於a要約b要約邀請c承諾d

招標人發出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沒有 要素,屬於要約邀請,投標人向招標人遞交的投標檔案屬於要約,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屬於承諾。招標投標各方通過公平競爭 公正評價的規範程式完成了合同主體 客體的選擇和合同權利 義務 責任的約定 合同既是招標的決策結果和專案實施的控制依據,也是檢驗 評價合同各方...

合同法中的承諾的定義是什麼,合同法中要約與承諾的關係是什麼?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承諾的方式 1 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表示承諾,這是表示承諾的一般方式。2 以行為方式表示承諾。合同法 第22條規定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