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模板(通用6篇)

2025-07-06 13:35:05 字數 3644 閱讀 1348

企業如何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1樓:彭宗輝

一、明確保密物件。

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所持的商業秘密是不一樣的,因此,必須首先明確保密物件。當商業秘密具有企業無形資產和員工個人勞動成果雙重性質時,例如廣告公司策劃人員的創意工作、it公司技術人員完成的程式設計、資料庫等,應當特別注意明確其性質屬於個人著作權還是公司商業秘密。

二、確定保密主體。

在保密崗位、技術崗位工作的員工是兩大保密主體。此外,其他員工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的商業秘密時,也應該列為保密主體;掌握了商業秘密的員工家屬、朋友,也應該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同等義務。在用人單位授權、司法調查或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等特殊情況下使用商業秘密的,可不視為違約。

三、約定保密義務期限。

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應該約定保密義務的期限。

四、規範競業限制、脫密期保護等特殊行為。

參照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員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競業限制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年。用人單位還必須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一般不得少於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乙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約定脫密遲碧期的適用物件一般只限於掌握企業重要商業秘密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用人單位可採取調換崗位、變殲鉛更勞動合同內容等措施,對有關人員做脫密處理。但在時間上,應當參照《關於企業員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等規定,一般不得超過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6個月。

對於同一保密物件與保密主體,競業限制與脫密期不能同時約定。

五、違約及其法律責任。

商業秘密被侵犯,應視不同情況,分別向不同部門起訴,尋求司法保護: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於商業秘密糾紛屬民事糾紛,氏旦好也可由當事人進行協商解決。

公司讓員工籤保密協議 -法律知識

2樓:林境威

法律分析:公司和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謹如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勞動者承擔保守相關商業秘密、智財權以及競業限制的義務。

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勞動者將祥並啟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蔽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員工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應注意事項 法律問題

3樓:張紅柳

法律分析:員工保密協議的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一、保密協議形式在簽訂保密協議時,雙方既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也可以訂立專門的保密協議。

二、保密協議內容:

一)明確保密資訊範圍。用人單位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物件、範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最好通過列舉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和猛內容,否則很容易因約定不明引發訴訟糾紛。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保密範圍、內容也有所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修改保密協議內容。

二)明確保密主體。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一般僅限於涉密崗位的勞動者,對於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贈與、轉讓、銷燬或者協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業秘密。

除上述涉密崗位以外,不必然承擔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秘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範圍,承擔保密責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家屬、朋友,對保守商業秘密也應該負有同等義務。

三)約定保密期限。保密協議中應明確約定保密期限,雖然法律規定勞動者保守秘虛棚卜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四)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保密協議中應明確約定如何使用商業秘密、涉及商業秘密的職務成果的歸屬、涉密檔案的儲存與銷燬方式等內容,有特殊條款的還應以列舉方式進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差穗訂立合同。

公司員工保密協議 -法律知識

4樓:吳聖奎

法律分析: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哪巨集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李慶冊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差如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企業和員工如何簽訂保密協議?

5樓:陳友聯

在勞動合同中訂立保密條款主要內容。

一)職工在受聘期間,不能向外洩露技術秘密,不能允許第三方使用技術秘密。

二)職工在受聘期間,不得攜帶技術秘密跳槽到另一企業。

三)合同期滿的仍應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一般三年)不使用該技術秘密。

四)明確違約責任。

簽訂專門的鍵御協議書。

企業可以直接與接觸技術秘密的職工簽訂專門的《保守技術秘密協議書》。協議書中應明確指出員工所掌握的是哪些技術秘密,保密的內容應具體明確;要符合法律構成技術秘密要件,缺少任何乙個要件,均不構成技術秘密;如將本行業的公職技術作為技術秘密的範圍,或者將沒有任何商業價值的技術作為技術秘密的範圍,即使簽訂了即是秘密保密協議,也不受法律的保護。

要求員工保守企業技術秘密是企業的權利,員工保守企業技術秘密是義務。反之,支付員工技術秘密保密費是企業的義務,而要求企業支付技術秘密保密費也是員工的權利。在實踐中,有些企業的保密費是通過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來體現,這需要明確的約定,否則保密協議都可能是不合法的。

在簽訂《保守技術秘密協議書》要注意以下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合法。

2、協議書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

3、甲、乙雙方地位要平等,以自願為原則,雙方表達意思真實,權利和義務對等。

4、主要條款內容清楚。

5、明確違約責任。

一、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定》的規定,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1)合同標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卜塌、技術秘密及其他智財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智財權權屬約定。

同時《技術合同認定規則》還規定,技術合同的標的為技術秘密,該項技術秘密應稿弊巖具備以下條件: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

3)具有實用性。

4)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技術秘密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資訊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關於離職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問題?

籤不籤保密協議,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都負有保密義務。籤不籤保密協議,離職時,公司都要和你結清之前的工資。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在離職後多少年內有效!一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保密期限,保密費需要勞資雙方協商。約定保密期限為無限期 保密費為0並不違法。二 協議中競業禁止條款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24條,競業限制期...

企業要求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合法嗎,公司簽署保密協議合法嗎

保密協議簽訂是看工作崗位而定的。並不是每位員工 都要簽訂保密協議,有的職位是要籤,有的職位不用籤。而且保密協議簽署的話,也會因所屬公司不同而訂。類似與研發 創新型別的公司則是要簽署保密協議的,這點是因為公司的特殊性,來簽訂的。保密協議簽訂就你現在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每個月除去工資外,還有另外簽訂保密協...

公司簽署保密協議合法嗎,企業要求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合法嗎

是合法的,相關法規如下 1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