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特別愛分享的小白
禁止校外培訓機構,真的能讓學生減負嗎?並非是如此的,那麼即使是禁止的校外培訓機構的話,那麼也是不能夠讓學生減負的,為什麼這樣說呢?那是因為學生之所以負擔這麼大,並不是因為有校外培訓機構的原因,而是現在的父母對於自己孩子的期望太大了,所以才導致了現在的孩子負擔這麼大<>
因為現在的父母的話,那麼他們是受過一些教育的人,也是有一些家長的,那麼因為經濟條件的原因,所以沒法好好的上學,導致了現在的家長對於孩子的期望太高了,所以無論有沒有這個校外培訓機構,那麼都是讓這個孩子的負擔越來越大,即使沒有這個校外培訓機構那麼依然還是有各種各樣的這種練習題,那麼會增加學生的這個學習的負擔的<>
那麼即使是禁止了校外培訓機構的話,那麼也是不能夠真正的讓學生減負的,因為很多的家長那麼對於學生的這乙個期望太高了,所以增加了很多的學習負擔是會起反作用的,畢竟學生對於學習如果真的是增加了太多的負擔,那麼就會起反作用,會讓他們起了厭學的心理,這樣的話那麼就會起反作用<>
總的來說那麼禁止校外培訓機構的話,並不能夠讓學生減負,因為現在的家長對於孩子的期望太高了,所以導致了現在的學生那麼負擔越來越大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現在的家長期望真的是太高了。
2樓:配鏡劉老師
會的,至少就是不會讓學生一放學就去補習班,還是挺好的。
3樓:豆豆情感煩惱
現在雙減政策之下,禁止校外培訓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大部分的學生減負。也能夠幫助家長減輕負擔。
4樓:小吧吧吧多喝水
我覺得這樣的方式也是不能夠讓學生減輕負擔的。因為就算沒有培訓機構,也是有其他的方法讓他們學習的,壓力是人給的。
校外培訓機構要取締嗎
5樓:靳春雨
法律分析:隨著近幾年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卷錢跑路事件頻繁發生,嚴重損害了學生和家長的合法利益。所以自今年以來,國家對校外培訓機構加大管控力度,兩會上對於教育培訓行業的聚焦與質疑,各種「檔案」在網路上瘋狂傳播,接著就是「檔案」的石錘落地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佈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定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定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第十七條 縣級人民**根據需要設定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設定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根據需要設定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
校外培訓機構會取締嗎
6樓:律漸
不會取締的。一、正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取得辦學資質,屬於合法合規的運營。二、校外培訓機構解決了很大的社會就業問題。三、旺盛培訓需求。四、當前教育評價體系決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高旁滾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啟鄭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舉辦學校及其戚餘他教育機構,應當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組織。
校外培訓機構數量減半,對校外培訓機構你怎樣看?
我覺得可以攔歲提高孩子學習成績,但是有很多培訓機構都出現簡嫌睜了教育超標的情況,有很多教育機構的收費標準不合者扮理,所以給學生以及家長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壓力,有很多老師在課堂上不講重點內容,把重點內容都搬到了培訓機構。按照雙減政裂飢型策生肆猜存下來的校外培訓機構沒必要用有色眼鏡來看待,家長有需求,國家...
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亟須立法,校外培訓機構行業存在哪些監管漏洞?
我們可以發現,現在在一些學校外面的一些培訓機構其實存在一些管理漏洞的。而且這樣的一些管理漏洞,對於一些學生來說也是十分不可取的東西,因為這樣的行為會影響到他們的一些生活,更重要的是對於他們的一些情況來說也是比較嚴重的影響的。所以對於大家來說,這樣的一些校外培訓機構的確是存在許多的監管漏洞的,因為它們...
如何判定校外培訓機構的合法性?
校外培訓機構是否合法?法律分析 合法的。第一,交錢之前,先要求看對方的營業執照。一般的教育機構穗叢都會掛在辦公室或大廳的牆上,去資訊的時候可以多加註意。第三,看看營業激檔執照的註冊資本。你可以在網上訪問培訓機構所在地的市場監督局的公司註冊資訊查詢,輸入其培訓機構的名稱,看看註冊資本是否與所懸掛的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