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腎炎,公司不給我上班,公司能賠償多少錢我

2025-07-11 03:21:09 字數 1360 閱讀 4012

1樓:左岸居東

第一,患宴擾病,可以依法請病假在家休息,領取病假工資。

第二,單位森轎人事會根據工齡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醫療期。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新安排的工作,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會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或辭退、開除你)分三種情況,可對照下屬於哪種,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經濟補償金,n;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無需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樓:小小小**小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型巧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液空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鬧租瞎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得了慢性腎炎,能否辭職要求公司補償?

3樓:浠諱綘榪滆蛋鉁

自己身體毛病,不是公司完成的。人家憑什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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