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應當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屬收到醫學會的通知的,那麼從這個時間起10日內,應當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病歷資料、證人證言、實物證據、封存藥物和血液製品等等)、書面陳述(**經過及認為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的敘述)及答辯(對對方提出的意見、解釋的反駁)。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從上述法規的規定大家可以看出,就是按照法規的規定乙個醫療糾紛案件的鑑定結論,也需要60天、兩個月的時間才可以出來。這期間還不包括檔案和通知送達的時間、醫患雙方提交的時間、在途的時間等等。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2樓:匿名使用者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圓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原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原死亡後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於鑑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受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鑑定時間期限
3樓:朱雅璇
法律分析:申請醫療事故餘察鑑定的期限是一年,負責鑑定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有關材料之日起45日內日出具鑑定書。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液梁查。對屬於豎埋茄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醫療事故鑑定時限規定了多久
4樓:李曼寧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時限為45日,從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計算。
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空凳盯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6.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等級;
8.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二、如何鑑定醫院的醫療事故。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鑑定醫療事故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
二)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三)雙方當事人退場;
四)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五)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鑑定結論。專家鑑定組成員在鑑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鑑定組成員對鑑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註明。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三、分析醫療事故鑑定組成條件和程式。
醫療事故鑑定程式是在接到鑑定申請後,會向醫患雙方發放提交材料的告知書,醫患雙方交齊鑑定材料後,由醫學會確定專家鑑定組的專家組成及專家人數,組織醫患雙方當事人隨機抽取專家,向鑑定專家送達鑑定材料,組織召開鑑定會。粗中在專家合議形成鑑定結論後,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書,由醫學會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送達移交方或委託方。構成條件:
1、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鬥和人員;2、要有違法、過失行為;3、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後果;4、違法行為與不良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醫療事故鑑定時間期限
5樓:法妞問答**諮詢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型明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卜型告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應當在一年內提出爭議處理的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也應在知道損害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自知道租閉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醫療事故鑑定有第三方鑑定嗎,醫療事故鑑定和醫療過錯鑑定有何區別?
醫療事故鑑定的專業性很強,一般都會委託醫學會進行鑑定。一 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 醫護人員 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 解釋 解答工作。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
做醫療鑑定需要哪些材料,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醫療鑑定中具體需要哪些材料,還要根據鑑定機構的要求而定,但是比如醫院的相關檢查結果等是必須的。根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鑑定的委託。第十二條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鑑定材料。委託人委...
什麼是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 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新條例和原辦法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什麼?1 原辦法和新條例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前者規定構成醫療事故必須是導致功能障礙,後者規定是過失造成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