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醫療事故

2021-05-04 01:49:51 字數 3733 閱讀 2804

1樓:務翠花叢琴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新條例和原辦法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什麼?

1.原辦法和新條例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前者規定構成醫療事故必須是導致功能障礙,後者規定是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新規定的醫療事故概念的外延明顯比原來寬,凡是違法或者違章醫療行為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都屬於醫療事故。過去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造**身損害但沒有造成功能障礙的醫療損害,現在可以定為醫療事故。

條例規定:損害後果不一定要達到相當程度,比如,拔錯牙齒也屬醫療事故,當事人可以要求醫院賠償。

2.事故主體不限醫生,條例規定:醫療事故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比如,在病人**過程中,因為醫療裝置出現問題,導致病人受到損害也屬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的等級如何劃分?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2樓:碧秀英練子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根據對患者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以下四級:(1)一級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2)二級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3)**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4)四級醫療事故:

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3樓:盤榮花梅橋

1是主體必須是醫療機構,這個醫療機構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必須是合法的醫務人員,否則的話只能按照非法行醫罪來處理。2、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主觀方面必須是過失,這裡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3、必須造成患者的人身損害,如果沒有人身損害,即使屬於醫療過失行為,也不能按照醫療事故處理。

4、因果關係,就是患者的人身損害是由於醫療機構的過失行為造成的。把握住這四點,再結合醫療事故的概念就可以清楚的判斷一般的醫療事故了。

什麼是醫療事故

4樓:只愛李雨桐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新條例和原辦法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什麼?

1.原辦法和新條例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最明顯的差別是,前者規定構成醫療事故必須是導致功能障礙,後者規定是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新規定的醫療事故概念的外延明顯比原來寬,凡是違法或者違章醫療行為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都屬於醫療事故。過去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造**身損害但沒有造成功能障礙的醫療損害,現在可以定為醫療事故。

條例規定:損害後果不一定要達到相當程度,比如,拔錯牙齒也屬醫療事故,當事人可以要求醫院賠償。

2.事故主體不限醫生,條例規定:醫療事故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比如,在病人**過程中,因為醫療裝置出現問題,導致病人受到損害也屬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的等級如何劃分?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是指在就醫當中,勿以錯誤的**造成了不必要的身體損傷

6樓:匿名使用者

重症監護沒人管 小小闌尾奪人命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鋼總醫院草菅人命一案

我家住在攀枝花市東區鋼花村5懂1單元,我母親因身體不適,於2023年3月13日中午13時30分左右到攀鋼總醫院就診。經醫生檢查確診為急性闌尾炎必須住院手術**,14時許住進普外科病房。注:

因床位緊張只有住在過道旁。期間還做了ct檢查,x光胸片檢查,b超腹部檢查,查血驗尿等多項檢查。經科主任會診於當晚21時45送進手術室,22時48分手術結束,23時許病人推出手術室,當時我的母親還屬於昏迷狀態,未甦醒。

主刀醫生說:「手術很成功」。當時患者家屬聽醫生這麼說,很是欣慰。

緊接著轉入重症監護室,也就是icu病房。馬上重症病房的醫生就給患者家屬送來一張病重通知。且家屬不能進入病房為由,我們兒女及親人只好一直守在重症門外,待14日早晨7:

20分,由醫務科人員突然來到重症門口,告知家屬病人突然不行了,正在搶救。待我們家屬衝進病房見到病人,病人已經沒有任何反應了。

母親的突然死亡,我們全都驚呆了!全家悲痛欲絕!失聲痛哭!

傷心之至!情況來的如此突然,從手術室出來才幾個小時,母親就一命嗚呼了!可憐我的母親啊~ 和我們兒女連話都還沒說上一句,就這樣離開了人世。

此次事件我們發現多處疑點:

疑點一:試問我母親身體的不適,真的是急性闌尾炎嗎?如何確診的?

如果是,哪為何不立即手術?非要拖到8小時後才做手術。這是否會造成穿孔,加重病人的生命危險。天下有這樣**急性闌尾炎的嗎?

疑點二:我母親從手術室推出來轉入重症病房到早上去世,就一直未甦醒。醫生告知家屬手術是全麻,而且是必須全麻。為何病人一直未能甦醒?是否麻醉出了問題?

如果病人有躁動現象為何不通知家屬?未能醒來為何沒有通知醫生處理會診?

疑點三:後經我們檢查發現,我母親在重症病房的監護記錄從凌晨1時到早上6時,中間5個小時未有重症監護記錄。早上6時到7:

20時又是空白。且攀鋼總醫院是國家認可的**甲等醫院,犯下如此低階錯誤,天下有這樣的重症監護嗎?

疑點四:急性闌尾炎手術後的病理標本呢?再次發問真的是急性闌尾麼?

疑點五:按有心臟起搏器的病人怎麼會心臟驟停?難道不是重症監護的責任?

我母親就這樣離開了我們。十二日上午我和母親還有說有笑,談論本月28號全家出發回老家瀘州,母親她行李箱都買好了,可高興了!

可是,可是,我偉大和慈祥的母親呀!就因為一個小小的闌尾手術,幾小時後就被院方奪去了生命!病沒治好,人卻沒了!蒼天啊!公理何在?

各位看官請幫幫我吧!

孝女:蘭麗、蘭評

2023年03月20日

7樓:目光忠誠

大有威盛醫**律服務網為您回答: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他的界定比較複雜,需要律師帶領您組織相關醫療鑑定後才能定奪

8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根據對患者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以下四級:(1)一級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2)二級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3)**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4)四級醫療事故:

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醫院**過程中由於院方原因產生的錯誤所導致的事故

10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月31日我79歲父親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做心臟手術成功後,轉入重症監護室,在裡面多次受到**言語傷害,護理不當,導致精神消極不吃不喝沒,病情加重身故,這算不算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糾紛,醫療事故糾紛 急

說實話,就這件事起訴到法院,法院不會支援你的訴訟請求的。因為你親戚沒有積極配合 還有醫院也可以抗辯已經盡力了,沒有什麼過錯,畢竟不是什麼病醫院都能保證沒有風險地 完整。只能感到遺憾吧。不是醫療事故,是侵權行為。你可以就其行為提起侵害人生權中的人身健康權的民事訴訟。首先你要到衛生行政部門 衛生局醫政處...

婦產科醫療事故,婦產科醫療事故

如果產婦身體真的很健康,沒有高血壓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等特殊疾病的話,很有可能就是醫療事故了,如果醫生在手術室吃飯,那就問題大了,手術室是無菌的,就是鄉鎮醫院也不允許,高燒用冰塊屬於物理降溫,有一定的作用 找醫院的上級部門,做醫療事故鑑定,不能就這麼算了,二把刀的醫生不除,以後還會出現這種悲劇。...

什麼是災難性醫療支出,什麼是醫療事故

國際上一種衡量標準,一個家庭的醫療支出佔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於或超過40 這意味著一個即便有較穩定的收入 有相當積蓄的家庭,也將因大病而陷入困境。依據 柳葉刀 新近一項調查顯示 2011年度中國災難性醫療支出的發生比例為12.9 即1.73億中國人因大病陷入困境。災難性醫療支出是指某人或某些人因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