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協議能否反悔,婚後財產協議反悔

2025-07-20 11:25:29 字數 2719 閱讀 3050

1樓:網友

婚內財產協議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可以再次進行協商。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棚運譽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悄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鏈段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法律意見】該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自簽訂時就成立生效。但僅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意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沒告有、枯襲明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禪橘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婚後財產協議反悔

3樓:覃程

離婚後是可以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一、離婚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則:

一)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敬茄手當予以補償。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二、夫妻遺產的處理:

在夫妻一方去世時,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份額才是遺產。去世一方的一半財產份額為遺產,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額歸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繼承規定,在世一方還要參與去世一方的遺產分割。

離婚訴訟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亮嫌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納雀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內財產協議能反悔嗎

4樓:陳友聯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基本上是已經約定不得反悔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有以下兩點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無效的情況: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一方有重大疾病以及一方隱藏、轉移、揮霍財產等情形之外,法律不認可婚內分割財產。所簽訂的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2、如果是以離婚為目的而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如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可以反悔。一經反悔,法律上視為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

一、發現離婚協議不公平該怎麼辦。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時所簽訂,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只要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就合法有效,對夫妻雙方均有約束力,不能隨便反悔。更不能離婚協議內容不公平為由反悔。如果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財產分割協議伏知。

即離婚協議簽訂後,一方達到離婚目的後,不得以協議「顯失公平、重大誤解」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的部分條款。

二、男方起訴離婚能讓女方淨身出戶麼。

視具體情況而定,若要達到「淨身出戶」的法律效果,一是通過雙方在婚內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明確財產歸一方所有。

二是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並辦理離婚登記時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財產,否則,法律上並不會判決任何大纖一方淨身出戶。但是,也有一定的例外,如果一方在離婚訴訟中隱瞞或轉移財產被發現的,則法院可以判決轉移財產一方可能不分得該財產,如該財產是唯一的夫妻共同財產,則可能會導致法律上「淨身出戶」的情況發生。

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滾廳仿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婚姻財產協議效力如何?婚姻財產協議有效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不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婚內財產協議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內財產協議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經過夫妻雙方自願平等的協商,並且協商一致後達成對財產進行分配的書面協議,該婚內財產協議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虛鏈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

婚內財產協議有效力麼?婚內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有。 經夫妻雙方簽字確認,且內容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婚內財產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消洞財產製 男女雙方可以約盯哪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拿則枯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嗎,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一定要公證嗎

我國 婚姻法 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 公證 作為生效前提條件,婚前財產協議只要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可以生效。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 公證 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