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什麼情況可以重新分財產

2022-01-22 10:37:08 字數 5434 閱讀 1478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協議離婚,那麼離婚協議對於財產和女兒的撫養都應該有約定的,(因為沒有約定,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按照離婚協議約定的履行就是了。假如當時約定吧你應分得的財產作為女兒的撫養費,是可以的,除非她的後媽能夠證明你的財產已經不能滿足撫養你女兒的需要了,否則,法院不會支援的。

探視孩子是你的權利,她後媽是不能不多你的權利的,她如果阻攔,你可以起訴她。

2樓:匿名使用者

您沒有要房產 不知道是協議離婚時放棄 還是沒做協議 如果沒做協議可以另行起訴。但是不管你的財產怎麼辦只要沒寫撫養費有財產出 或是沒撫養費 那就得給孩子錢。

3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對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案件受理方面沒有了限制,但受理後,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是不會支援重新分割的請求的。

2、婚姻法第37條明確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現在你給不給撫養費,得根據你們協議的具體內容而定。

3、婚姻法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視權。

不想去法院,就找當事人協商解決。實在解決不了也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誰家的女兒都希望媽媽是個勇敢的人哦。

4樓:劉大來律師

1、這要看當初的協議是怎麼約定的。

2、孩子的後媽不是孩子的法定**人和法定監護人,是無法**孩子告你的。不過孩子的父親可以授權給她。但是其不允許你聯絡孩子、看望孩子是得不到法院支援的。

3、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變更撫養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哎,離婚對小孩子的影響是最大的,給撫養費,法院是會支援的,但是不給聯絡小孩?法院她家開的啊。當初你為什麼不爭取撫養權及財產呢?

這些都是廢話了,建議你去律師那問問,還有上樣的解決辦法,祝好運!

協議離婚後還可以再次起訴財產分配嗎

6樓:匿名使用者

1、離婚協議若合法有效,則已作出的財產分割有效,原則上不得起訴再次分配。針對離婚協議中未涉及的財產,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可以自發現對方隱匿財產次日起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3、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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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協議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離婚後能否重新分割財產?

8樓:血盟蹌兒

1、協議離婚後可以起訴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一方在債權人主張財產償還後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3、對已知未處理的財產

《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4、對遺漏財產的處理

對於一方既沒有對財產狀況進行隱瞞,也沒有欺詐脅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行為時,而在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遺漏處理的,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當事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該財產的存在和實際佔有狀況,卻不提出分割要求的,應視為其預設對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放棄分割要求。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該財產存在,而導致當事人未提出分割請求,引起遺漏分割的,應依法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該訴訟時效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該項財產如公司股權的存在開始起算。

以上是關於協議離婚後離婚後能否重新分割財產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協議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在實踐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往往很難在離婚後再重新分割財產,當然也不是必然不能重新分割,建議您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及時的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讓他根據您的情況為您分析一下重新分割財產的可能性以及該如何收集證據。

協議離婚之後還可以再訴訟重新分割財產嗎?

9樓:聲巧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0樓:張偉傑律師

一方在離婚協議生效後一年內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協議離婚後雙方又自願重新對財產分割進行約定,是否有效?

11樓:楊澤律師

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解釋二 中的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12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有效,法律本身就是在保護雙方當事人權益的,現在你們能好好協商,也省去很多繁瑣,望採納

13樓:與各位同行

有效。前提是不違反法律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私下進行分割財產

協議離婚一年期限剛到,可否重新分割財產?

15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1)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本條規定也就是說,協議離婚後一年內,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是無效的,除非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但是對於訂立離婚協議時一方隱瞞財產的,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這個情形的訴訟時效《婚姻法解釋(一)》第31條規定:「當事人依婚姻法47條規定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所以說你可以讓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擔心。

補充:關於債務問題,只對夫妻兩人有效,債權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償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償,只不過一方償還債務後,可以向協議中約定的應當承擔該債務的一方追償。如果雙方簽訂的協議給債權人通知過,債權同意的,則另一方可以不對該債務承擔任何責任。

16樓:上海笙銘律師

1、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7樓:李譯律師

一般不能重分,除非有協迫或乘人之危。

18樓:孤舟

婚姻法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既然你們是協議離婚的,那麼我認為不可以。如果是涉及你們離婚協議裡沒有處理的財產,那麼是可以要求再分割的,受2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

離婚後我可以要求財產重新分割嗎?

19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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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 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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