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可樂最牛
如果隨意拐賣兒童,那麼將會被法院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也友梁提醒這些人販子要及時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只要是自己主動投案自首,那麼有可能會被從輕處罰。但是如果被警察抓到,那麼肯定就會嚴厲處罰。
同時我也希望所有家長平時一定要看管好自己小孩子,否則很容易被人販子拐走。平時也要教育孩改或子不要隨意跟陌生人離開,提高孩子防拐意識。
1.現在很多小孩都是在公園或者遊樂園被人販子拐走,所以平時帶孩子外出遊玩時,一定要提高警惕,絕對不可以讓陌生人靠近小孩。平時要教育小孩,絕對不可以跟陌生人說話,而且父母也不要在陌生人面前透露孩子名字。
因為如果被人販子知道了孩子名字以後,他們就會去和孩子搭訕,然後博取孩子信任,這時候他們就可以輕而易舉把孩子拐走。
2.帶孩子出去遊玩時,千萬不要讓孩子獨自乙個人在旁邊玩耍,也不要隨意讓孩子和其他陌生小孩玩耍。因為現在很多人販子會利用自己小孩去拐走其他人小孩,所以要教育孩子在外面絕對不可以和陌生小孩隨意玩耍。
父母也絕對不要把自己小孩交給其他陌生人看護。不管怎麼樣,孩子絕對不可以離開自己視線。
3.平時要讓孩子記住父母名字以及**,如果在外面遇到了困難,那我可以第一時間求助警察或者路人。然後讓他們幫你聯絡父母。
也可以讓孩子佩戴一塊**手錶,這樣父母就可以通過手機檢視孩子位置,不管孩子去了**都可以找到。因為現在很多**手錶好殲運都有定位功能,也可以打**。
2樓:不爽的爽朗菌
如果這個人販子山枝選擇自首的森改話,人販子將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也會從寬處理,所以我覺得這個人此唯判販子還是應該選擇自首的。
3樓:路邊的風兒
人販子將會被進行有期徒刑的處罰,也會進行一些刑事拘留。因為這樣的做法已經涉嫌了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4樓:灰灰慧闖天涯
應該是會被判5~10年的有期徒刑,因為畢竟拐走別人的孩子很多年,而且造成了別人精神上巨大的損失。
5樓:可靠且明智丶百花
拐賣兒童會依法判處有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期徒刑,如果是自首可以減輕處理。
孫海洋喊話人販子投案自首,是否該嚴懲人販子以儆效尤?
6樓:可樂最牛
我覺得所有人販子都必須嚴懲,只有這樣才可以讓這些人販子不敢隨意拐賣小孩。同時也希望**能夠早點抓住這改困笑些人販子,然後嚴厲處罰他們。同時也希望大家平時能夠多關注一些被拐孩子的資訊,這樣以後如果發現了孩子蹤跡,也可以立馬告訴警察。
1.現在有很多父母因為工作太忙,所以沒有時間在家看護小孩,所以他們就會僱傭保姆或者其他人來看護小孩,但其這種行為也特別容易讓小孩被人販子拐走,因為現在很多人販子會假裝自己是保姆,然後趁著家長不在家把小孩拐核含走。所以家長平尺粗時儘量不要僱傭保姆看護小孩,這樣也可以防止人販子把小孩拐走。
2.如果帶孩子出去遊玩時,發現孩子丟了,那麼這時候父母一定要立馬在周邊尋找,並且立馬打**報警。然後將自己孩子的詳細資訊全部告訴警察,然後自己也要讓所有親戚幫忙尋找小孩。
只要小孩沒有被人販子拐走,那麼就肯定可以找到。
3.孩子從學校放學以後,家長一定要去接孩子回家,絕對不可以讓孩子獨自乙個人回家。因為現在很多人販子都喜歡假裝自己是父母朋友,然後騙取孩子信任,那麼這時候他們就可以直接把孩子拐走了。
所以即便是家長工作再忙也要親自去接孩子回家,如果自己實在是沒有時間,那麼也可以請求學校老師幫忙照看一下孩子。
4.要教育孩子,絕對不可以在陌生人面前透露自己姓名以及家庭住址,如果孩子乙個人在家,也千萬不要讓孩子給陌生人開門,陌生人給的東西絕對不可以吃,平時除了父母以外,都不能和任何人隨意離開家。
7樓:想去看極光
必須嚴懲,為了自己的利益把那麼小的孩子送到別人手裡,對父母的打擊是最大的納敬,破壞了乙個又乙個家庭,買賣同罪,羨銷就因為洞派慎有人買,才有人賣,都要嚴懲。
8樓:深子云
應該,所有人販子都應該嚴厲處罰,現在dna配對技術成熟,人販子被供出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9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應該,因為人販子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而且危害了社會治安,所以應該嚴懲。
10樓:群群群群
我覺得國家就是應該要嚴懲人販子,不能讓他們藐視法律的存在。
拐騙孫海洋的人販子應判多少年刑
11樓:飛鷹
不支援,拐走孩子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對被拐兒童和其家庭造成的創傷和影響難以估量。
這兩個罪的量刑標準是不一樣的,拐賣罪,一般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質惡劣,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而拐騙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到孫海洋這個案子,**沒有查到人販子吳某龍存在拐賣的罪行,所以,檢方只能按照拐騙罪量刑,而根據法律規定,最多隻能判五年。和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相比,人販子作惡的代價太輕了,所以說,拐騙罪這個罪名不是在保護被拐孩子,而是在保護人販子,應該取消拐騙罪,把拐騙罪和拐賣罪合併為拐帶罪,只要拐帶,不管是否買賣,都應該量刑十年以上才對!
對於尋子家庭來說,拐騙罪跟騙賣罪有什麼區別,對於乙個丟失孩子的家庭,受傷害的程度是百分百的,但法律上的騙跟賣卻是天壤之別,騙是最高量型5年,賣是最低5年,最高可判處死刑;而孫卓被拐案,有可能會以騙來定罪,因為時間太久,沒有找到吳飛龍賣孩子的證據,而且他一直不承認收了買家的錢。如果說給吳飛龍量型5年,不要說孫海洋不同意,尋子家庭不同意,連我們這些千千萬萬的老百姓都不同意,這樣的法律怎麼能震懾住人販子,每個拐賣小孩的人販子被抓到了,都可以說只是騙來送答寬人或自己養,不承認有清改亮經濟上的互動,法律殲旁上的漏洞給這些人販子轉了空,讓他們肆無忌憚的活動,偷了別人家的小孩,卻可以安然無恙的生活,所以呼籲騙跟賣同罪,買賣同罪!
孫海洋質疑人販子量刑太輕,我國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12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實際上國家對於拐賣兒童這件事情判刑是非常的重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那麼有些人就會好奇了,為什麼這個人販子拐賣了兩名兒童,可是最終建議只判他五年呢?主要的乙個原因是因為公安機關沒有辦法能夠找到當初他們交易的證據,也就是說他們只是拐走了兒童,但是找不到他們賣兒童的金錢交易證據。相信大家看到這個訊息的時候,真的都會覺得非常的生氣,因為他讓兩個孩子離開了自己的父母14年的時間,可是最終人販子竟然只要坐五年牢就能夠解決了,這樣的乙個處罰真的是太輕了。
我相信任何乙個做父母的,看到這個訊息的時候都沒有辦法能夠接受,畢竟這十幾年的時光孫卓和孫海洋兩個人承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這十幾年的尋子路,我們不知道孫海洋是怎麼過來的,他自己也說過,有很多次想要輕生,想要放棄。可是想想家裡面還有別的孩子,所以他就忍耐下來了。
可是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的家長都沒有能夠等到自己的孩子,他們在閉上眼睛的那一刻都沒有等到自己的孩子回來。<>
所以我覺得人販子是絕對不可能輕判的,如果說對於兩個這麼殘忍的人販子只判處五年的有期徒刑,那麼就相當於是告訴這些人販子。你們拐賣兒童並不是什麼大事,那麼可能就會有更多的人再去做這樣的事情,畢竟只是有五年而已,畢竟他們賺的那些錢來講,根本就不算什麼。我相信任何乙個人都是不能夠接受這樣的事情。
我希望國家一定要把他們繩之以法,不然的話,大家真的太難以接受了。我認為判死刑一點都不為過,因為他毀掉的是好幾個人的人生。<>
13樓:小
我國對待他們,一般就是很高的法律處理,不給他們活路,還是特別的嚴肅的。
14樓:小白家美食
我國法律對於販賣人口有嚴格的規定,具體要根據所造成的後果來判。如果認為量刑不當,可以提出上訴。
15樓:南歌
人販子的法律量刑也就是幾年,但是害的卻是乙個家庭的一輩子,因此我認為也要重新定義。
孫海洋將對人販子再提訴訟:只判5年太輕了,業內律師對此是如何解答的?
16樓:躺看娛樂百態
業內律師非常理解孫海洋的心情,不過法院做出的判決也是有理可依,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法院的判決似乎合理,因為有關部門暫時還找不到人販子拐賣孩子的證據,目前只能以拐騙罪定責,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所受的處罰可以說天朗之別,我們也不知道為何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還需要證明人販子是否存在拐賣孩子的行為,在法律面前任何事檔唯情都得講究證據,現在找不到對方拐賣孫卓的證據,根據現有的法律似乎只能這麼判刑。
孫海洋將對人販子再提訴訟一事再次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孫海洋一家對人販子只判行衫培處五年的處罰都表示難以接受,但是他們也知道根據目前的法律,法院也只能這麼判,大家都知道孫海洋這些年為了尋找被拐的兒子付出了怎樣的艱辛,還有很多與孫海洋一樣孩子被拐的父母,孫海洋只能說足夠幸運,所以他才能找到被拐的兒子,才能把孩子帶回自己的身邊,其他很多的人恐怕就沒有那麼幸運,所以無論如何對於這個處罰結果大家都不滿意。
全網都跟支援孫海洋向人販子索賠500萬賠償,對於孫海洋一家這些年承受的傷害,這區區500萬根本不算什麼,孫海洋是一位非常有頭腦和智慧的人塌逗,他沒有追究法院做出的判決,而且提出對人販子的訴訟,因為他知道法院做出這個判決也是情理之中,根據現有的法律,法院也只能給出這樣的判決結果,理由就是還找不到人販子存在拐賣罪行,只能以拐騙行為定罪。
業內律師也給出了很客觀的評價,他們表示拐賣罪和拐騙罪雖然僅有一字之差,但是這中間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相差甚遠,拐騙兒童罪的社會危害性相對小於拐賣兒童罪,所以在刑事處罰上也會酌情處理,想要讓人販子付出慘痛的代價,還得找到他當年販賣孫卓的實際證據。
17樓:波什嘚嗶嘚
律師解釋說,拐賣槐耐姿兒童罪畝缺和拐騙兒童罪是不一樣的性質,對於拐騙兒童罪來講鉛絕,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對於拐賣兒童罪來講,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18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律詩表示對於這種人販子的行為,如果作實的話會判處5年以下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如果不是孫海洋提供**,符建濤也看不到人販子!那麼20萬懸賞該不該給?
19樓:撫雲自惜
我個人認為這20萬的懸賞必須給,因為要是沒有符建濤提供相關的資訊給孫海洋,孫海洋到現在都不一定找得到自己的兒子,而且君子純則一言,駟馬難追,說好給懸賞就應該給。
這20萬懸賞必須給!孫海洋當初自己承諾瞭如果有人提供了自己兒子的相關資訊,就會給予其20萬的懸賞。身為乙個男人,就應該說到做到。
那麼符建濤給孫海洋提供了他兒子的資訊,並且幫助他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兒子,那麼他給符建濤當初自己承諾的20萬懸賞不很正常嗎?你不能說因為這筆錢在我看來有點多,然後就不給了,這就是食言了。而且我相信,既然孫海洋能說出提供有效資訊就給予20萬的懸賞金額,那麼其肯定是有錢的,不然也不會下這種承諾,如果承諾兌現不了,不就是自尋死路嗎?
無需多言,如果是我,20萬懸賞肯定給!當初自己發出去的懸賞,收到了別人提供的有效資訊,找到了自己的兒子,家人得以團聚。那麼你清褲畝就必須把這20萬交到別人手裡。
而且說句難聽的,即使你不交,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你把這筆錢交出來。因為這是屬於一種合同,這種合法的懸賞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只要當事人需要,是可答森以通過起訴拿到的。當然,最後不一定能拿到20萬,但拿到10萬是肯定是。
但最好還是不要走到這一步,因為走到這一步,就意味著食言了,到時候就要被全網謾罵了。所以,身為乙個男子漢大丈夫,既然話說出去了,那麼就必須做到!
總的來說,從我的角度來說,這20萬懸賞必須給,因為這是自己許下的承諾,而且別人的確是提供了幫助到你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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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人販盯上或正在實施搶孩子,大人一定要及時報警,如來不及報警可大聲呼喊,拼命保護孩子。人販之可能被這叫喊聲嚇跑。帶孩子出去時不要同陌生人搭話,一定要將孩子不能離開自己的視線,尤其不讓陌生人以喜歡孩子為名抱孩子,或讓孩子看某種東西,如轎車等。盯緊孩子唄!防不勝防啊!只有一條,抓住一個人販子,只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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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待火車上的人販子?
防不勝防,怕被報復。家人一定要看好孩子。火車票販子犯法嗎 火車票販子犯法嗎 倒賣車票,憑證這些就是違法犯罪的事情,要是達到了情節嚴重的話要坐牢的,這樣的做法對於擾亂市場是很不利的,在購買火車的時候大家都會看有沒有票,之前在春節的時候總會出現票很緊張的情況都是有人倒賣。嘉定律師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